【招标公告】华扬东路跨京杭运河大桥建设工程(华扬路跨京杭大运河通道)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华扬东路跨京杭运河大桥建设工程(华扬路跨京杭大运河通道)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扬州市 | 采购单位 | 华扬东路跨京杭运河大桥建设工程(华扬路跨京杭大运河通道)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华扬东路跨京杭运河大桥建设工程(华扬路跨京杭大运河通道)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 华扬东路跨京杭运河大桥建设工程(华扬路跨京杭大运河通道)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 ||||||||||||||||||||||||||||||||||||||||||||||||||||||||||||||||||||||
| 工程编号 | YZSFJSZ2024080001 | |||||||||||||||||||||||||||||||||||||||||||||||||||||||||||||||||||||
| 工程名称 | 华扬东路跨京杭运河大桥建设工程(华扬路跨京杭大运河通道) | |||||||||||||||||||||||||||||||||||||||||||||||||||||||||||||||||||||
| 招标人名称 | 扬州万福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扬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政府投资 | |||||||||||||||||||||||||||||||||||||||||||||||||||||||||||||||||||||
| 工程地点 | 西起华扬东路与运河南路交叉口,跨京杭运河后向东延伸,终点止于迎春路与京杭南路交叉口。 | |||||||||||||||||||||||||||||||||||||||||||||||||||||||||||||||||||||
| 工程规模 | 路线全长约1.92km,其中桥梁长度约780m,河口宽度150m,采用双向六车道标准,设计速度为50km/h,路基标准宽度为40m。 | |||||||||||||||||||||||||||||||||||||||||||||||||||||||||||||||||||||
| 标段具体信息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方式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计划发包时间 | ||||||||||||||||||||||||||||||||||||||||||||||||||||||||||||||||||
| YZSFJSZ2024080001003 | 华扬东路跨京杭运河大桥建设工程(华扬路跨京杭大运河通道)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公开招标 | 458 | 2025-08-30 |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25-07-02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 |||||||||||||||||||||||||||||||||||||||||||||||||||||||||||||||||||||
|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城支行 | 投标保证金帐号 | 101563010400666680000000002 |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25年08月30日 | 计划竣工时间 | 2028年03月31日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07-02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07-07 |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 ||||||||||||||||||||||||||||||||||||||||||||||||||||||||||||||||||||||
| 企业业绩、信誉 | ||||||||||||||||||||||||||||||||||||||||||||||||||||||||||||||||||||||
|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 ||||||||||||||||||||||||||||||||||||||||||||||||||||||||||||||||||||||
| 其他条件 | ||||||||||||||||||||||||||||||||||||||||||||||||||||||||||||||||||||||
| 公告信息 | 华扬东路跨京杭运河大桥建设工程(华扬路跨京杭大运河通道)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华扬东路跨京杭运河大桥建设工程(华扬路跨京杭大运河通道) 已由 扬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以 扬政务投资[2024]14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万福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华扬东路跨京杭运河大桥建设工程(华扬路跨京杭大运河通道)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扬州市广陵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起华扬东路与运河南路交叉口,跨京杭运河后向东延伸,终于迎春路与京杭南路交叉口。 2.1.2建设规模:拟建道路全长约1.92km,按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双向6车道,标准断面宽40m,设计速度50km/h。其中跨京杭运河大桥长约742m,主桥采用1—200m提篮拱桥,宽约42m;引桥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组合箱梁,东侧引桥跨径布置为3×30+3×30+(30+40+40)m,西侧引桥跨径布置为(2×27)+(40+2×30)+3×30m,宽约34m。 2.1.3项目建安投资:约30000万元 2.1.4咨询合同估算价:约458万元 2.1.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要求:同施工工期945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华扬东路跨京杭运河大桥建设工程(华扬路跨京杭大运河通道)全过程咨询,包含: ①工程监理(建设前期、施工阶段、竣工阶段、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②项目管理(包括项目建设期、质量缺陷责任期全过程前期手续协助办理,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及结算移交阶段的项目组织协调管理,设计优化、投资、进度、质量、安全、信息、合同管理控制以及对外关系协调、竣工手续办理等); ③其他工程咨询服务(工程检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师(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建人〔2018〕67号)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投标人监理组负责人(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投标人监理组负责人(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且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它要求: 3.5.1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缴纳2025年4月至2025年6月三个月内任意一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5年4月至2025年6月三个月内任意一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5.2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5.3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7本次招标为全过程咨询招标,招标范围华扬东路跨京杭运河大桥建设工程(华扬路跨京杭大运河通道)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工程全过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工程,本次招标对监理组的人员要求为: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2)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其中主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2人,专业要求:其中一人专业必须为桥梁工程、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方向),其他人员专业为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交通土建、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方向)、公路施工与养护、道路交通管理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等相近或相关专业;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2人,专业要求:其中一人专业为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设备安装工程、机电一体化技术等相近或相关专业,其他人员专业为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等相近或相关专业。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人数6人。 3.8本工程设置下列资格审查条件作为资格审查必备条件:2020年6月1日以来投标人(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跨120米(含)及以上跨河桥梁的工程监理或全过程工程咨询(包含监理)项目。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或交工验收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未注明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业主履约证明。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如果合同中无法体现相关要求的规模、指标、数值的,可以上传经由原建设单位出具的盖章证明或相关批复文件或图纸以证明。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7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0.备注 10.1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10.2投标人已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 10.3各投标人网上登录平台端口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响应方登录”进行相关投标活动:http://223.113.107.9:9006/TPBidder/memberLogin?type=tbr5,技术人员联系方式:0514-82087167。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ggzyjyzx/jyxd/lm_list.shtml)下载。 10.4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异议、投诉处理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文件。异议受理联系人:陈静云,联系方式:18605219603;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可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11.评标办法
备注:1、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投标人为项目总负责人和项目总监缴纳2025年4月至2025年6月三个月内任意一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5年4月至2025年6月三个月内任意一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与聘任合同,未提供不得分。 2、投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原件,投标时提供原件扫描件。 3、所有投入监理人员须满足扬州市监理人员配备最低标准要求。 |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 *** | 扬州市史可法路58号-21 | 联系人 | *** | |||||||||||||||||||||||||||||||||||||||||||||||||||||||||||||||||||
| 传真 | 电话 | *** | ||||||||||||||||||||||||||||||||||||||||||||||||||||||||||||||||||||
| 邮编 | E-mail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 扬州市广陵区汶河北路65号六楼 | 联系人 | 杨小新 陈静云 | |||||||||||||||||||||||||||||||||||||||||||||||||||||||||||||||||||
| 传真 | 电话 | 18652798268 | ||||||||||||||||||||||||||||||||||||||||||||||||||||||||||||||||||||
| 邮编 | 225000 | E-mail | 396759638@qq.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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