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评定分离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7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设计方案(大项)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大项)得分相等,以设计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如设计投标报价仍相等,由招标人代表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不分排名顺序。 |
| 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 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 项规定,具备有 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其他主要人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2.1.3 | 响应性评 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 款规定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 项规定 |
| 设计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设计方案 | 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 分) | 资信业绩部分:13分设计方案部分:77分投标报价:10分其他评分因素:不良记录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A值相等者,投标报价得满分10分。②、投标报价与A值相比(相除),比A值高的,每高1%扣0.1分,并从10分起扣,不足1%按插值法计算。③、投标报价与A值相比(相除),比A值低的,每低1%扣0.2分,并从10分起扣,不足1%按插值法计算。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2.2.4(1) | 资信业绩 评分标准(13分) | 设计团队实力 (11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专业高级职称的加1分,最多得1分;2、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得1分,同时具有建筑专业高级职称的加1分,最多得2分;3、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职称的加1分,最多得2分;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职称的加1分,最多得2分;5、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职称的加1分,最多得2分;6、暖通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职称的加1分,最多得2分;注: (1)以上人员不可互相兼任;(2)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上述人员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从2025年4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
| 企业业绩(1分) | 投标人自2021年5月1日(含当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达4.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系指 GB/T50841-2013 建筑工程分类标准中 3.2民用建筑工程所列工程)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有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注: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业绩的,不重复计分。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5.2 |
| 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1分) | 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5月1日(含当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达4.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系指 GB/T50841-2013 建筑工程分类标准中 3.2民用建筑工程所列工程)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有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注: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业绩的,不重复计分。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5.2 |
| 2.2.4(2)设计大纲(方案)评分标准 | 1、项目解读(20分) | 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各专业设计的设计依据、设计特点、系统组成及主要经济指标;设计成果完备且深度满足任务书要求,提供关键空间效果图,设计理念清晰完整,充分考虑实际使用需求。 |
| 2、设计构思(25分) | 包含交通流线、消防、竖向设计及绿化布置图、管道综合图、室外主要工程作法、交通分析图等;总图流线顺畅、交通组织合理有序,满足消防设计要求;可以提供认为有必要展示的建筑专业相关成果文件,对后续施工图设计具有指导意义。 |
| 3、结构方案(10分) | 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
| 4、设计质量、进度、投资、保密、安全等保证措施(5分) | 设计质量、设计进度、投资控制、保密、安全设计管理具有科学性、可行性、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
| 5、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6分) | 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到位、全面、可行。 |
| 6、改善型住宅的研究(5分) | 对改善型住宅政策的研究和利用分析。 |
| 7、经济指标和概算分析(3分) | 对经济指标和概算分析等内容进行评分。 |
| 8、合理化建议(3分) | 合理化建议具有可行性、针对性,能有效指导本项目更优实施。 |
| 以上设计方案评审各评审点得分最低得分一般不得小于设定分值的70%,最高得分一般不得大于设定分值的85%。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大于设定分值的85%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
| 2.2.4(3) | 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10分) | 偏差率 |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A值相等者,投标报价得满分10分。②投标报价与A值相比(相除),比A值高的,每高1%扣0.1分,并从10分起扣,不足1%按插值法计算。③投标报价与A值相比(相除),比A值低的,每低1%扣0.2分,并从10分起扣,不足1%按插值法计算。 |
|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其他评审)) | 不良记录 |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进行扣分,按照系统里的扣分值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并参与计分。 |
| 2.3.4 |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 1、评标方式R定量评审2、评审因素:?商务标?经济标?技术标3、评审顺序:商务标、经济标、技术标 。 |
| 2.3.5 | 入围下一评审阶段的方法 | ?优选法:优选中标候选人数量 7名,数量不足的,按实际计取,但不得少于3名 |
| 2.5.2 | 竞争性判断 | 采用评定分离有效中标候选人数量少于3家的:?本项目不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直接重新招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