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江都火车站节点规划研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江都火车站节点规划研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扬州市 | 采购单位 | 扬州市江都区交通运输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恒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江都火车站节点规划研究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都火车站节点规划研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万元
最高限价:25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
1.2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3 供应商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4 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8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1、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30日每天9:00时至12:00时,14:00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2.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领取方式
3.1现场领取:投标人携带报名资料至江苏恒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地址: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341号。
3.2网上发送: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联系人向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代理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招标代理邮箱:1249125146@qq.com。
4、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缴纳资料费300元/份,资料费售后不退,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7月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恒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文昌东路1341号)
五、开启
时间:2025年7月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恒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文昌东路134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不收取竞争性磋商保证金。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于2025年7月3日17:00前将投标确认函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1249125146@qq.com),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否则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州市江都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长江东路15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恒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文昌东路134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项目名称:江都火车站节点规划研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万元
最高限价:25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
1.2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3 供应商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4 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8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1、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30日每天9:00时至12:00时,14:00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2.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领取方式
3.1现场领取:投标人携带报名资料至江苏恒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地址: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341号。
3.2网上发送: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联系人向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代理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招标代理邮箱:1249125146@qq.com。
4、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缴纳资料费300元/份,资料费售后不退,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7月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恒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文昌东路1341号)
五、开启
时间:2025年7月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恒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文昌东路134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不收取竞争性磋商保证金。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于2025年7月3日17:00前将投标确认函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1249125146@qq.com),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否则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州市江都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长江东路15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恒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文昌东路134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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