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5-2027年香河农业工程车辆租赁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连云港市 发布日期:2025-06-21

【招标公告】2025-2027年香河农业工程车辆租赁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连云港市 采购单位 江苏香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5-2027年香河农业工程车辆租赁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2025-2027年香河农业工程车辆租赁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采购人 江苏香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采购代理机构 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对 2025-2027年香河农业工程车辆租赁服务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 2025-2027年香河农业工程车辆租赁服务。
1.2项目编号:       /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地点: 徐圩新区  ;
2.2 建设规模:      /     ;
2.3 服务期要求: 730 日历天,实际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 采购控制价:控制单价明细详见第五章控制价清单。供应商在报价时,只需填报项目的下浮率,评委以该下浮率作为报价评审依据。合同签订时,执行该下浮率,即全费用综合单价按照采购人发布的招标控制价中的单价*(1-下浮率),保留2位小数;
注: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期望值的(采购人期望值=采购控制价*95%),即报价下浮率不得低于5%,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5 质量要求: 合格,满足任务书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2.6 采购范围: 2025-2027年香河农业工程车辆租赁服务,租赁主要车辆有履带式挖掘机、单双钢轮振动压路机、推土机等,具体详见控制价清单。计划两年工程车辆使用费用约42万;
3.资格条件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供应商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3.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    ;
3.4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车辆租赁等类似项目。
注:
(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类似业绩的合同(如为固定单价合同,还需补充提供完工验收单或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文件等)原件扫描件和业绩合同收款发票(部分发票即可,若业绩合同签订时间在2025年之后的未开发票的,需业主出具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文件,发票需明示业绩合同双方单位名称)扫描件为准,缺一不可。
(2)供应商提供的业绩合同和发票扫描件必须能清晰反映项目工作内容、项目规模、合同价款、发票金额、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明示,则需补充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书面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5 信誉要求:
3.5.1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3.5.2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至发出成交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成交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附件承诺书要求进行承诺,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存在同一人直接关联任职股东或高管(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监事)的;
(7)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供应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8)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为: 2025年 6 月 20 日至 2025 年 6 月 25 日;
4.2 谈判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方洋集团物资采购平台”( 网址“http://cg.fygroup.com/)获取。点击“确认受理”即视为报名成功,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特别提醒:供应商报名成功后,可在供应商中心“报价作业”栏查询到所参与项目)。
4.3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4.4供应商应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方洋集团物资采购平台”中有关该项目谈判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因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初次在“方洋集团物资采购平台注册”的供应商请综合考虑注册和审核时间(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方洋集团物资采购平台附有供应商操作视频(位于“会员中心”页面),如遇技术问题可咨询平台网页左上方咨询热线,由此造成无法报名、报价信息填写错误、无法参与采购活动等情况的,后果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方式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6 日 11:00  ;
5.2 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于开标前将投标文件电子扫描件(盖章版)上传至方洋集团物资采购平台;
5.3逾期上传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6.评审入围条件及评审办法
6.1评审入围条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函中载明的报价高于采购人期望值的(采购人期望值=采购控制价*95%)的,即下浮率低于5%的,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6.2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谈判评审小组对满足谈判文件实质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按最终报价下浮率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7.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谈判保证金为:0.8万元,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谈判保证金。采用转账、电汇、网银等形式缴纳谈判保证金的,保证金应以供应商的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谈判保证金无效。
注:如发现谈判保证金未按规定退还等相关违法违规情形,可以向徐圩新区招投标办投诉,监管服务电话:0518-82256030。
8.本次竞争性谈判报名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 购 人:江苏香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徐圩街道办事处香河村香河路和疏港大道交叉口往南50米临时项目部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创投服务中心220室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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