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连云港赣榆(柘汪)紫菜初加工项目废水处理中心固废转运和处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连云港市 发布日期:2025-06-20

【招标公告】连云港赣榆(柘汪)紫菜初加工项目废水处理中心固废转运和处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连云港市 采购单位 连云港赣榆(柘汪)紫菜初加工项目废水处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华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连云港赣榆(柘汪)紫菜初加工项目废水处理中心固废转运和处置项目(二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连云港赣榆(柘汪)紫菜初加工项目废水处理中心固废转运和处置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FWXM-202506190001 采购方式 公告招标 采购单位/采购代理 采购单位/采购代理 连云港金叶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 联系人电话 *** 标段信息【连云港赣榆(柘汪)紫菜初加工项目废水处理中心固废转运和处置项目】 标段名称 连云港赣榆(柘汪)紫菜初加工项目废水处理中心固废转运和处置项目 标段编号 FWXM-202506190001-01 公告正文 第一章招标公告 连云港赣榆(柘汪)紫菜初加工项目废水处理中心固废转运和处置项目(二次) 一、招标条件 连云港赣榆(柘汪)紫菜初加工项目废水处理中心固废转运和处置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并具备招标条件,连云港金叶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江苏华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连云港赣榆(柘汪)紫菜初加工项目废水处理中心固废转运和处置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连云港赣榆(柘汪)紫菜初加工项目废水处理中心固废转运和处置项目。 2.2服务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柘汪镇甘县村村口100米东侧。 2.3、项目概况:连云港金叶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年产含水率80%-85%一般工业污泥约3000吨。 2.4、服务期:一年,招标人有权根据上一年度合同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每次续签一年,最多可续签两次。 2.5、项目估算价:约84万元; 2.6、最高投标限价:280元/吨,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单价限价,超过限价将否决其投标。 2.7、招标范围:对连云港金叶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年产含水率80%-85%一般工业污泥进行转运和处置,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8、服务要求:投标人可根据自身生产工艺方式对污泥等固废进行处置,但必须符合环保等相关政策要求,杜绝二次环境污染,并承担处置过程中的一切安全和环保责任。 2.9、质量标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合法运输和处置污泥,须出具一般固废委外处置单,并承担货物运输及处置污泥全部环节的所有安全及环保相关的责任和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具有生具有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污泥处置项目的环评批复文件; 3.5、投标人具有排污许可证; 3.6、投标人须是江苏省污染源“一企一档”管理系统在册单位,同时能够按环保部门要求填报(提供管理系统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连云港市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具体详见附件1)。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资质证书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投标文件内容不得失实或弄虚作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3.1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6月19日至2025年06月27日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人登录“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限额以下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yqzjjyth.com/#/homePage)”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查看“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限额以下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yqzjjyth.com/#/homePage)”中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03日10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平台及网址为: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限额以下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yqzjjyth.com/#/homePage)。 5.3电子招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进入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限额以下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完成注册等流程,选择需要获取的文件,信息录入后下载交易文件即可参加该项目招标活动。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投标时投标文件将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系统操作流程详见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限额以下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帮助中心。  六、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资格审査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金叶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柘汪镇甘县村村口100米东侧。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巨龙南路尚东现代城A栋八楼(803-812) 联系方式:******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应满足资格如下条件要求:(1)资质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具有生具有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污泥处置项目的环评批复文件; 3.5、投标人具有排污许可证; 3.6、投标人须是江苏省污染源“一企一档”管理系统在册单位,同时能够按环保部门要求填报(提供管理系统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连云港市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具体详见附件1)。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资质证书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投标文件内容不得失实或弄虚作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3.1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2)其他要求: 其他事项说明 项目最新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 2025-06-19 15:00:15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2025-06-27 23:59:59 要求澄清截止时间 2025-06-29 18:00:00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2025-06-29 18:0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7-03 10:00:00 开标时间 2025-07-03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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