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宝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印刷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扬州市 发布日期:2025-06-14

【招标公告】宝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印刷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扬州市 采购单位 宝应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 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宝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印刷品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宝应县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宝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印刷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宝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印刷品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预算金额:25万元
4.最高限价:2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5.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3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4 2022或者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8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所制造生产的核心产品进行价格扣除。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等价格折扣证明材料,价格折扣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不予价格扣除。项目类型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集中报名时间:2025年6月18日9:00-17:00(北京时间)
2.报名携带的材料:(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于规定的时间内至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宝应县康源路x101号院内2楼)招标代理室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售价:本次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未报名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后果自负。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6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开标室(宝应县康源路x101号院内2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5年6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开标室(宝应县康源路x101号院内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投标文件制作纸质份数要求
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本项目各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宝应县公安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宝应县康源路x101号院内2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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