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常州工学院食堂经营单位遴选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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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常州市 | 采购单位 | 常州工学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常州工学院食堂经营单位遴选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JS-SG2025055
项目名称:常州工学院食堂经营单位遴选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5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原采购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5.参加招标活动近三来年无食品安全卫生、劳务和经济纠纷、消防安全等事故,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现更正为:
5.参加招标活动近三年来无食品安全卫生、劳务和经济纠纷、消防安全等事故,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本项目附件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同步更正,增加本条承诺,请各位投标人自行下载更换。
二、原评标标准中:
3.营养师具有营养学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得1分,具有高级公共营养师或高级营养配餐师的得1分;本项目最高得2分;
现更正为:
3.营养师具有营养学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的得1分,具有高级公共营养师或高级营养配餐师的得1分;本项目最高得2分;
三、原评标标准中: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学校或行政事业单位食堂经营管理经验,且经营期不低于1年的业绩(该场所每年年均营业额在500万及以上),每提供一个上述单项合同业绩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12分。
注:1.须提供经营期不低于1年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同一单位合同业绩不重复计分。提供原件备查。
2.对应须提供甲方单位财务部门有关年均营业额在500万及以上的证明材料并加盖甲方公章及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现更正为: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学校或行政事业单位食堂经营管理经验,且经营期不低于1年的业绩(该场所每年年均营业额在500万及以上),每提供一个上述单项合同业绩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12分。
注:1.须提供经营期不低于1年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同一单位合同业绩不重复计分。
2.对应须提供甲方单位财务部门有关年均营业额在500万及以上的证明材料并加盖甲方公章及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两项材料均须提供原件现场核查,未提供原件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6月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常州工学院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辽河路666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38号-南门1栋5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注:上述个人信息由于工作需要经机构或本人同意对外公布。
项目编号:ZYJS-SG2025055
项目名称:常州工学院食堂经营单位遴选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5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原采购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5.参加招标活动近三来年无食品安全卫生、劳务和经济纠纷、消防安全等事故,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现更正为:
5.参加招标活动近三年来无食品安全卫生、劳务和经济纠纷、消防安全等事故,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本项目附件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同步更正,增加本条承诺,请各位投标人自行下载更换。
二、原评标标准中:
3.营养师具有营养学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得1分,具有高级公共营养师或高级营养配餐师的得1分;本项目最高得2分;
现更正为:
3.营养师具有营养学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的得1分,具有高级公共营养师或高级营养配餐师的得1分;本项目最高得2分;
三、原评标标准中: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学校或行政事业单位食堂经营管理经验,且经营期不低于1年的业绩(该场所每年年均营业额在500万及以上),每提供一个上述单项合同业绩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12分。
注:1.须提供经营期不低于1年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同一单位合同业绩不重复计分。提供原件备查。
2.对应须提供甲方单位财务部门有关年均营业额在500万及以上的证明材料并加盖甲方公章及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现更正为: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学校或行政事业单位食堂经营管理经验,且经营期不低于1年的业绩(该场所每年年均营业额在500万及以上),每提供一个上述单项合同业绩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12分。
注:1.须提供经营期不低于1年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同一单位合同业绩不重复计分。
2.对应须提供甲方单位财务部门有关年均营业额在500万及以上的证明材料并加盖甲方公章及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两项材料均须提供原件现场核查,未提供原件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6月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常州工学院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辽河路666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38号-南门1栋5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注:上述个人信息由于工作需要经机构或本人同意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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