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鹅湖镇2024年防洪除涝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鹅湖镇2024年防洪除涝工程施工: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无锡市 | 采购单位 | 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欣希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鹅湖镇2024年防洪除涝工程施工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关于鹅湖镇2024年防洪除涝工程施工的澄清说明
各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中“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如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合同中规定的施工期完成本工程,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赔偿金。工期每延误一天的赔偿金额是以中标价的万分之五来计算。上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5%,且因此造成的一切不可预估的后果及产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现更正为:“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如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合同中规定的施工期完成本工程,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赔偿金。工期每延误一天的赔偿金额是以中标价的千分之二来计算。上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5%,且因此造成的一切不可预估的后果及产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二、原招标文件投标函附录中“中标价的万分之五/天,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5%”
现更正为:“中标价的千分之二/天,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5%”
三、原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中“4.1.10 其他义务 ”增加“(14)承包人应在通过工程完(竣)工验收30天内将完整的结算资料送交给发包人,逾期的,承包人应按 3000 元/天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发包人在收到完成结算资料后 30 天送审。”
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次澄清文件不一致的,均以本次澄清为准。特此澄清!招标人: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欣希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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