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机关事务管理局零星工程施工预选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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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连云港市 | 采购单位 | 连云港市机关物业管理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振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机关事务管理局零星工程施工预选招标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规模 | 单个项目投资额不超过5万元 |
| 范围 | 机关事务管理局零星工程施工预选招标;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3.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3.3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5.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审时将不予通过。3.5.2投标人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格式详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3.5.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21]338号、苏建招函〔2017〕312号、连建管函〔2021〕202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须承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无在其它项目变更(需经项目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确认)后未超过6个月的情形)且中标后项目经理在岗履职、项目管理人员按规定到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3.5.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规定。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需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3.5.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3.5.6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3.5.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3.5.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 | ${format_time(2025-05-23 08:30:00)} 至 ${format_time(2025-05-30 18:00:00)} |
| 获取方式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 5 月 30 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邮箱递交以下资料。递交材料邮箱1150997707@qq.com,递交完成以后请联系代理公司,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4.3获取招标文件时,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凭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以下【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备注:以上资料提供一份复印件并每页加盖公章;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被拒绝。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该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动。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截止时间 | ${format_time(2025-06-16 15:00:00)} |
| 递交方式 | 纸质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 | ${format_time(2025-06-16 15:00:00)} |
| 开标地点 | 江苏振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凤祥铭居小区商业S1二层商铺) |
其他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市机关物业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机关事务管理局零星工程施工预选招标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机关事务管理局零星工程施工预选招标;2.1.2标段名称:机关事务管理局零星工程施工预选招标;2.1.3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2.1.4建设规模:单个项目投资额不超过5万元; 2.1.5服务期:一年,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1.6工期要求:按照甲方要求工期。 2.1.7质量要求:合格;2.2招标范围:房屋建筑物修缮及装修项目施工等内容。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4本次招标采用预选招标方式,通过预选招标确定3个预中标候选人,作为业主年度零星工程施工单位。如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时,将重新招标。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3.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3.3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5.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审时将不予通过。3.5.2投标人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格式详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3.5.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21]338号、苏建招函〔2017〕312号、连建管函〔2021〕202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须承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无在其它项目变更(需经项目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确认)后未超过6个月的情形)且中标后项目经理在岗履职、项目管理人员按规定到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3.5.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规定。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需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3.5.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3.5.6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3.5.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3.5.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 5 月 30 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邮箱递交以下资料。递交材料邮箱1150997707@qq.com,递交完成以后请联系代理公司,邮箱获取招标文件;4.3获取招标文件时,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凭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以下【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备注:以上资料提供一份复印件并每页加盖公章;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被拒绝。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该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动。5. 投标截止及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 6 月 16 日15时00分。5.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江苏振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凤祥铭居小区商业S1二层商铺)。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有效的:6.1、企业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6.2、企业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6.3、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6.4、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6.5、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B类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6.7、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提供原件。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9. 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连云港市机关物业管理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联系人:***电话:***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振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凤祥铭居小区商业S1二层商铺联系人:刘工电话:***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连云港市机关物业管理中心
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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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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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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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江苏振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凤祥铭居西门商业S1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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