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苏州吴中轨道开发有限公司地下空间提升改造项目

所属地区:江苏苏州市 发布日期:2025-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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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苏州市 采购单位 苏州吴中轨道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苏州吴中轨道开发有限公司地下空间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苏州吴中轨道开发有限公司地下空间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
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吴中轨道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苏州吴中轨道开发有限公司地下空间提升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太湖街道天鹅港大街1号
 (2)工程规模:约278.25万元
(3)工期:90日历天
二、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企业业绩和信誉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0001
苏州吴中轨道开发有限公司地下空间提升改造项目
278.25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同时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
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良好
良好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三、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见上表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负责人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方企业资质必须为: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本项目联合体成员资质应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若为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最多允许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7)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8)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2022年05月0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20万元及以上的改造工程,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完)工验收证明等。
注: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及查询路径,无法或难以核实的业绩不予认可。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核查,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0)报名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1)综合考评为C、D类企业。
 四、请投标申请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预审材料,于2025年05月28日10:00至10:30时间到苏州市吴中区东太湖路66号威仪工园1幢202室递交材料并签到,未签到及预审资料不齐全的投标单位资格预审不予通过。(注:投标人需将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劳动合同原件、社保原件(近3个月)提供现场核查,未提供原件的资格预审不合格。)
五、其他:
1、申请人报名提交材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拟选派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及原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有效劳动合同和项目经理本单位近3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提供社保网上查询途径)
(3)书面报名申请书(格式自拟,附单位报名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传真等)
(4)公司法人代表签字或加盖法人印鉴及公司公章的允许参加此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并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5)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2022年05月0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20万元及以上的改造工程,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完)工验收证明等。
注: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及查询路径,无法或难以核实的业绩不予认可。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核查,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投标人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投标申请人名称、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所有资料需进行原件核验,未核对原件的资格预审时不予确认。
2、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全部入围,不满三家重发公告。
3、本项目不接受苏清办〔2022〕2号文(关于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相关情况的通报)和苏清办﹝2023﹞4号(关于公布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欠薪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中的企业参与投标。
六、招标人:苏州吴中轨道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人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太湖街道天鹅港大街1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市吴中区东太湖路66号威仪工园1幢202室
七、本公告发布时间:2025/5/21至2025/5/28
八、备注:
1、报名企业在报名时需提供本企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50000.00元整),报名企业在投报名资料时将保证金放在项目经理原件内一起投箱。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单位开具本票或汇票的形式缴纳,不接受年度保证金凭证,在报名的同时提交。报名后不投标者,保证金没收。
收款单位: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苏南分公司
账  号:32250110073000005853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苏州滨湖支行
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且应按序装订成册,报名时提供原件核验,未提供原件核验的相关材料在资格审查中不予认可。投标单位必须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若发现资料中有任何弄虚作假的情况,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并记入吴中太湖新城管委会工程招投标黑名单、将拒绝该公司在三年内参与吴中太湖新城管委会的招投标工作。
九、本项目执行《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要求,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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