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4要求 |
| 投标文件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如有) | 具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
| 财务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
| 业绩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
| 其他主要人员(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种情形 |
| …… |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设计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诚信投标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资信业绩:23分设计方案:67分投标报价:1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
| 说明:1.投标报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报价;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前款所称评审错误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项目负责人业绩(4分)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工作期间担任项目负责人完成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承接的单个设计合同总建筑面积≥8000?的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公共建筑指:建设工程分类标准 GB/T50841-2013中除居住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工程。注:须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承接的单个设计合同总建筑面积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审图合格意见书)或盖有审图机构审查章的总图总建筑面积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设计合同(设计内容须包含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否则不予认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审图合格意见书)或盖有审图机构审查章的总图等相关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业绩未从省主体信息库获取的,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
| 项目组成员(16分) | 一、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专业负责人:①项目负责人: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备中级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②建筑专业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的得1分,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备中级职称的得0.5分,本项最多得2分。③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1分,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备中级职称的得0.5分,本项最多得2分。④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的得1分,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备中级职称的得0.5分,本项最多得2分。⑤电气专业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的得1分,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备中级职称的得0.5分,本项最多得2分。⑥通暖专业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的得1分,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备中级职称的得0.5分,本项最多得2分。⑦造价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注册证书须有效,注册证书上聘用单位须为投标人)的得1分,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备中级职称的得0.5分,本项最多得2分。(本项不含注册二级造价工程师)⑧勘察专业负责人: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备中级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注:各专业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也不得由项目负责人兼任。须提供各专业负责人的有效相关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项目组成员养老保险要求:与资格条件中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的养老保险要求一致。 |
| 奖项(3分)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的类似项目获得如下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1)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国家级勘察设计奖或设计奖的,有一个得3分;(2)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勘察设计奖或设计奖的,有一个得2分;(3)市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市级勘察设计奖或设计奖的,有一个得1分;本项加分时,仅对投标人所报符合要求获奖项目中的2个最高奖项计分,最高计3分;注:1.类似项目指:建筑工程(按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50841-2013中的民用建筑工程)设计;2.获奖有效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时间以获奖证书或颁奖部门的相关文件载明的时间为准。3.本项最高得3分;4.以上奖项不包括专项工程奖项,如岩土工程、人防工程、建筑结构、建筑环境与设备、建筑智能化、工程项目管理、绿色专项、装修专项、BIM专项、机电专项等。 | | | |
| 2.2.4(2) | 设计方案评分标准 | 总体规划及总平面布局(16分) | 1、符合规划要求,满足国家相关建设标准及规范。3<优秀≤4分;2<良≤3分;一般1分,差0分。2、总平面布局合理,土地利用合理,与周边环境协调景观美化程度高。3<优秀≤4分;2<良≤3分;一般1分,差0分。3、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满足消防间距、日照间距要求。优秀3分;良2分;一般1分;差0分。4、出入口位置合理,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满足使用要求。优秀3分;良2分;一般1分;差0分。5、消防通道设置满足消防规范。优秀2分;良1分;其他不得分。 |
| 功能分区(12)分 | 1、功能分区满足需要,布局合理,分区清晰,环境协调、和谐统一; 3<优秀≤4分;2<良≤3分;一般1分,差0分。2、建筑使用功能内容设计完整无遗漏,建筑总面积和单项面积符合标书和功能要求。 3<优秀≤4分;2<良≤3分;一般1分,差0分。3、人流组织及竖向交通合理。3<优秀≤4分;2<良≤3分;一般1分,差0分。 |
| 专业设计及合理化建议(10分) | 1、结构设计与建筑是否符合性强,系统先进,造价经济。优秀3分;良2分;一般1分;差0分。2、对本项目给排水、电气、暖通、智能化等设计进行说明,提出合理化的建议。3<优秀≤4分;2<良≤3分;一般1分,差0分。3、消防、环境保护、节能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优秀3分;良2分;一般1分;差0分。 |
| 建筑造型(14分) | 1、建筑造型与周围建筑定位是否相匹配、协调,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的需要,便于实施,节约投资。5.5分<优秀≤7分;3.5<良≤5.5分;1.5<一般≤3.5分;0分<差≤1.5分。2、构思新颖,立意独特,寓意深刻,特点鲜明,富有创意,具有一定的地域文化性。5.5分<优秀≤7分;3.5<良≤5.5分;1.5<一般≤3.5分;0分<差≤1.5分。 |
| 方案估算(5分) | 根据各投标单位提供方案是否既满足规范要求又经济合理,是否提供方案估算及依据,以及节约造价的比较依据进行评分。4<优秀≤5分;3<良≤4分;2<一般≤3分,0 分<差≤ 2分。 |
| 设计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4分) | 设计质量保证措施和进度保证措施。3<优秀≤4分;2<良≤3分;一般1分,差0分。 |
| 设计深度(2分) | 优2分,良1分,一般0.5分,差0分。 |
| 项目施工过程中设计配合措施(4分) | 项目施工过程中设计配合措施。3<优秀≤4分;2<良≤3分;一般1分,差0分。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10分) | 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0.1,每低1%的所扣分值为0.2,偏离不足1%的,正负偏差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2.2.4(4) | 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评分标准 | 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