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征南路邻里中心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泰州市 发布日期:2025-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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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泰州市 采购单位 泰兴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长征南路邻里中心建设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0]长征南路邻里中心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A3212831886000098 项目名称 长征南路邻里中心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 A3212831886000098001001 标段名称 长征南路邻里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21283188600009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征南路邻里中心建设项目已经由泰兴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关于实施长征南路邻里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泰城建字[2025]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兴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征南路邻里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泰兴市永丰路南侧、长征路西侧 2.2工程规模:总用地面积8706平方米,容积率≤1.0,绿地率≥10%,建筑密度≤45%。 2.3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A3212831886000098001001 长征南路邻里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长征南路邻里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包含地址勘察以及项目决策阶段至使用(含)阶段的全过程设计。包括:①地质勘查服务:物探、工程地质勘察(详勘)、基坑支护设计;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符合报批要求;③方案设计:根据招标人要求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要求,完成详细性规划设计及总体方案设计、人防设计(如有)、专项设计等、专题评审会议、投资估算编制等,达到政府规划报批深度要求,负责配合完成设计阶段相关专业机构及政府主管部门的咨询及审查工作(如规划报批、人防报建等前期建设);④初步设计:根据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建筑方案和现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完成本项目各专业初步设计(含项目概算书及专项设计);③施工图设计:根据各专业初步设计和现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完成本工程各专业及所有配套工程施工图设计(含专项设计);⑤实施阶段:为项目实施阶段提供设计服务包含但不限于:设计交底、设计变更、为项目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参加分部(子分部)的各项验收及最终竣工验收;⑥其他工程咨询服务是指由设计人牵头组织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交通影响评价工程咨询服务文件编制,提供最终成果文件并确保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如有批复须提供)。 132.81
2.5付款方式:①勘察设计费支付方式:施工图审查通过且施工招标结束后付合同价中勘察设计费的7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和其他工程咨询服务费用: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且取得对应批复、备案、审查意见后一次性付清。注:设计人应在发包人每次付款前开具正式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以上付款均不计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执业资格;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3.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的资质:(1)设计资质:[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行业资质?建筑?建筑乙级](含)以上或者[专业资质?建筑专业资质?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2)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资质;3.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3.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勘察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3.5?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或其他证明材料①时间要求:2025年1月-2025年3月;②证明材料要求:a.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为在职员工的,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b.拟派项目负责人或其他主要人员为退休人员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主要人员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投标单位注册。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已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的,提供退休证明、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不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的,提供退休前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退休证明及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累加后须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注:上述所有证明材料,时间均应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否则不予认可。3.6业绩要求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完成承接的单个设计合同总建筑面积≥8000?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公共建筑指:建设工程分类标准 GB/T50841-2013中除居住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工程。注:须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总建筑面积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审图合格意见书)或盖有审图机构审查章的总图总建筑面积为准,否则不予认可。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设计合同(设计内容须包含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否则不予认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审图合格意见书)或盖有审图机构审查章的总图等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业绩未从省主体信息库获取的,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有效期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时间以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为准。(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时间以  /  为准。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指: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类似项目。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项目,不予认可。3.7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3.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注:3.7、3.8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3.9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5月21日00时00分至2025年05月27日0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10日09时00分
6.评标方法
6.1是否评定分离:是; 6.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具体方法如下: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4要求
投标文件组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如有)具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其他主要人员(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种情形
…………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设计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权利义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诚信投标承诺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资信业绩:23分设计方案:67分投标报价:10分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说明:1.投标报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报价;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前款所称评审错误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评分因素(偏差率)评分标准
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项目负责人业绩(4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工作期间担任项目负责人完成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承接的单个设计合同总建筑面积≥8000?的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公共建筑指:建设工程分类标准 GB/T50841-2013中除居住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工程。注:须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承接的单个设计合同总建筑面积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审图合格意见书)或盖有审图机构审查章的总图总建筑面积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设计合同(设计内容须包含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否则不予认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审图合格意见书)或盖有审图机构审查章的总图等相关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业绩未从省主体信息库获取的,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项目组成员(16分)一、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专业负责人:①项目负责人: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备中级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②建筑专业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的得1分,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备中级职称的得0.5分,本项最多得2分。③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1分,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备中级职称的得0.5分,本项最多得2分。④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的得1分,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备中级职称的得0.5分,本项最多得2分。⑤电气专业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的得1分,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备中级职称的得0.5分,本项最多得2分。⑥通暖专业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的得1分,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备中级职称的得0.5分,本项最多得2分。⑦造价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注册证书须有效,注册证书上聘用单位须为投标人)的得1分,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备中级职称的得0.5分,本项最多得2分。(本项不含注册二级造价工程师)⑧勘察专业负责人: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备中级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注:各专业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也不得由项目负责人兼任。须提供各专业负责人的有效相关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项目组成员养老保险要求:与资格条件中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的养老保险要求一致。
奖项(3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的类似项目获得如下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1)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国家级勘察设计奖或设计奖的,有一个得3分;(2)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勘察设计奖或设计奖的,有一个得2分;(3)市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市级勘察设计奖或设计奖的,有一个得1分;本项加分时,仅对投标人所报符合要求获奖项目中的2个最高奖项计分,最高计3分;注:1.类似项目指:建筑工程(按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50841-2013中的民用建筑工程)设计;2.获奖有效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时间以获奖证书或颁奖部门的相关文件载明的时间为准。3.本项最高得3分;4.以上奖项不包括专项工程奖项,如岩土工程、人防工程、建筑结构、建筑环境与设备、建筑智能化、工程项目管理、绿色专项、装修专项、BIM专项、机电专项等。
2.2.4(2)设计方案评分标准总体规划及总平面布局(16分)1、符合规划要求,满足国家相关建设标准及规范。3<优秀≤4分;2<良≤3分;一般1分,差0分。2、总平面布局合理,土地利用合理,与周边环境协调景观美化程度高。3<优秀≤4分;2<良≤3分;一般1分,差0分。3、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满足消防间距、日照间距要求。优秀3分;良2分;一般1分;差0分。4、出入口位置合理,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满足使用要求。优秀3分;良2分;一般1分;差0分。5、消防通道设置满足消防规范。优秀2分;良1分;其他不得分。
功能分区(12)分1、功能分区满足需要,布局合理,分区清晰,环境协调、和谐统一; 3<优秀≤4分;2<良≤3分;一般1分,差0分。2、建筑使用功能内容设计完整无遗漏,建筑总面积和单项面积符合标书和功能要求。 3<优秀≤4分;2<良≤3分;一般1分,差0分。3、人流组织及竖向交通合理。3<优秀≤4分;2<良≤3分;一般1分,差0分。
专业设计及合理化建议(10分)1、结构设计与建筑是否符合性强,系统先进,造价经济。优秀3分;良2分;一般1分;差0分。2、对本项目给排水、电气、暖通、智能化等设计进行说明,提出合理化的建议。3<优秀≤4分;2<良≤3分;一般1分,差0分。3、消防、环境保护、节能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优秀3分;良2分;一般1分;差0分。
建筑造型(14分)1、建筑造型与周围建筑定位是否相匹配、协调,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的需要,便于实施,节约投资。5.5分<优秀≤7分;3.5<良≤5.5分;1.5<一般≤3.5分;0分<差≤1.5分。2、构思新颖,立意独特,寓意深刻,特点鲜明,富有创意,具有一定的地域文化性。5.5分<优秀≤7分;3.5<良≤5.5分;1.5<一般≤3.5分;0分<差≤1.5分。
方案估算(5分)根据各投标单位提供方案是否既满足规范要求又经济合理,是否提供方案估算及依据,以及节约造价的比较依据进行评分。4<优秀≤5分;3<良≤4分;2<一般≤3分,0 分<差≤ 2分。
设计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4分)设计质量保证措施和进度保证措施。3<优秀≤4分;2<良≤3分;一般1分,差0分。
设计深度(2分)优2分,良1分,一般0.5分,差0分。
项目施工过程中设计配合措施(4分)项目施工过程中设计配合措施。3<优秀≤4分;2<良≤3分;一般1分,差0分。
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投标报价(10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0.1,每低1%的所扣分值为0.2,偏离不足1%的,正负偏差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2.4(4)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评分标准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泰兴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泰兴市龙河东路与枕淮路交叉 地址: 泰兴市星港新村二区2幢300 室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联系人: 马先生 联系人: 陈健、张辉
电话: 0523-87760688 电话: 0523-86882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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