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施桥镇吉畅园社区颐养社区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施桥镇吉畅园社区颐养社区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扬州市 | 采购单位 | 扬州市施桥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施桥镇吉畅园社区颐养社区建设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扬州市施桥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其施桥镇吉畅园社区颐养社区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VCCGDLCS-2025100
2、项目名称:施桥镇吉畅园社区颐养社区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0.00万元
5、最高限价:30.00万元,本项目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7、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7月31日前。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9、投标供应商应自行进行现场勘察以获取投标的相关信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需满足以下规定: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5年2月-2025年4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提供2025年2月-2025年4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上一年度(2023年或2024年)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磋商文件获取方式1:携带加盖单位印章的资料费付款回单、加盖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至代理公司1922室现场获取
获取方式2:加盖单位印章的资料费付款回单、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568250225@qq.com获取
时间: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料费:300元
户名:扬州市施桥镇财政所国库集中收付中心非税收入专户
开户银行:扬州农商行施桥支行
账号:3210271101201000008110
领取文件时,请携带加盖单位印章的资料费付款回单、加盖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至代理公司1922室现场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6月3 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1920开标室(扬州维扬路106-1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F)
五、开启
截止时间:2025年6月3 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1920开标室(扬州维扬路106-1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F)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2本次投标文件制作纸质份数要求:
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投标文件拷贝至U盘放至投标袋中)。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7.3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7.4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7.5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7.6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施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扬州市经济开发区施桥南路16号
8.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维扬路106号,商城国际大厦19F1910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568250225@qq.com
解读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VCCGDLCS-2025100
2、项目名称:施桥镇吉畅园社区颐养社区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0.00万元
5、最高限价:30.00万元,本项目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7、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7月31日前。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9、投标供应商应自行进行现场勘察以获取投标的相关信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需满足以下规定: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5年2月-2025年4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提供2025年2月-2025年4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上一年度(2023年或2024年)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磋商文件获取方式1:携带加盖单位印章的资料费付款回单、加盖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至代理公司1922室现场获取
获取方式2:加盖单位印章的资料费付款回单、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568250225@qq.com获取
时间: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料费:300元
户名:扬州市施桥镇财政所国库集中收付中心非税收入专户
开户银行:扬州农商行施桥支行
账号:3210271101201000008110
领取文件时,请携带加盖单位印章的资料费付款回单、加盖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至代理公司1922室现场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6月3 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1920开标室(扬州维扬路106-1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F)
五、开启
截止时间:2025年6月3 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1920开标室(扬州维扬路106-1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F)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2本次投标文件制作纸质份数要求:
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投标文件拷贝至U盘放至投标袋中)。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7.3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7.4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7.5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7.6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施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扬州市经济开发区施桥南路16号
8.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维扬路106号,商城国际大厦19F1910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56825022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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