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2025年零星工程(装饰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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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扬州市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2025年零星工程(装饰装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 2025年零星工程(装饰装修)
预算金额:¥*** 元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项目需求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2025年零星工程(装饰装修),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服务周期:365天
报价方式:价格
类型:总价报价
评选方式:综合评分
谈判/评审时间:2025-05-23 15:00:00
谈判地址: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扬州文汇西路268号新辰大厦7楼开标室
服务实施地:江苏省扬州市
需求文件:
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
发布时间:
采购编号:JSYZB07010120252053392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二家流标。
允许1家中选
谈判文件提醒:供应商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档一份,线下谈判时须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电子文档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谈判规则:1.供应商须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接受未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准时在谈判/评审时间到线下谈判地点签到并递交文件,参与谈判;如采购单位不需要供应商线下递交响应文件,可在上方谈判文件提醒中,填写0份。
供应商资格: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3、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①、供应商必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截止到本次投标截止时间,与本次投标相关的企业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被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公示为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的,做无效标处理。)(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③、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④、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⑤、供应商为拟派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人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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