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吴中太湖新城低空应急救援应用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结果】吴中太湖新城低空应急救援应用服务项目中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苏州市 | 采购单位 | 苏州太湖新城吴中管理委员会 |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子梦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所 | 项目名称 | 吴中太湖新城低空应急救援应用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JSZC-320506-ZMZX-G2025-0002
二、项目名称:吴中太湖新城低空应急救援应用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汪嘉良、朱晓红、李德福、李康、张道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根据苏财购告【2017】23号文件的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按照采购预算100万元以内1.5%、100~500万元以1.1%、500~1000万元以0.8%,1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0.5%,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成交服务费。单个项目收费不低于3000.00元。
说明: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例:如预算金额为150万元,则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部分×1.5%+(150万元-100万元以下部分)×1.1%。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57460.0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
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太湖新城吴中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苏州吴中区太湖街道东太湖路66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子梦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所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迎春南路112号国际科技大厦3栋1204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二、项目名称:吴中太湖新城低空应急救援应用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91320000668382125D | 南京市玄武大道699-1号 | 453.3(总分制) |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名称:吴中太湖新城低空应急救援应用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苏州市吴中区太湖新城地理位置优越,环境优美,具有发展低空经济的天然优势。为了推动吴中区太湖新城低空经济的快速发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苏州市政府重要指示精神,着眼发展新质生产力,抢抓低空经济产业密集创新和高速增长的战略机遇,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高效能治理,打造太湖新城成为全国低空经济示范区。故制定此无人机应用服务计划,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包括但不限于: (1)森林应急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森林巡检服务、森林消防应急服务、森林救援应急服务、森林应急现场指挥服务、森林飞防应急服务、应急现场指挥部服务、林业应急通讯保障服务、林业应急消防培训与演练服务以及采购方要求的其他森林应急管理服务等; (2)城市应急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城市巡检、城市应急管理服务、城市高层灭火服务、城市应急照明与喊话服务、城市应急通讯服务、城市内涝应急救援服务、城市应急消防培训与演练服务以及采购方要求的城市应急管理服务等; (3)水域生态应急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水域巡检、水域生态应急服务、水域应急救援服务、水污染应急服务、水域生态应急培训与演练服务以及采购方要求的其他水域生态应急管理服务等; 具体服务内容根据应用场景具体确定。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年(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单位要求及国家相关规定。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汪嘉良、朱晓红、李德福、李康、张道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根据苏财购告【2017】23号文件的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按照采购预算100万元以内1.5%、100~500万元以1.1%、500~1000万元以0.8%,1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0.5%,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成交服务费。单个项目收费不低于3000.00元。
说明: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例:如预算金额为150万元,则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部分×1.5%+(150万元-100万元以下部分)×1.1%。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57460.0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
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太湖新城吴中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苏州吴中区太湖街道东太湖路66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子梦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所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迎春南路112号国际科技大厦3栋1204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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