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宿迁市“十五五”铁路发展规划项目中标结果更正公告
【招标结果】宿迁市“十五五”铁路发展规划项目中标结果更正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宿迁市 | 采购单位 | 宿迁市铁路事业发展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宿迁恒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宿迁市“十五五”铁路发展规划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1300-SCYH-G2025-00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宿迁市“十五五”铁路发展规划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4-2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在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后收到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与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的质疑函,招标人邀请原评标委员会针对质疑问题进行了分析说明和处理,修正了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与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的评审得分,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与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修正后总得分为91.6分。根据修正后的评分汇总情况,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与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规定,已向宿迁市财政局书面报告相关情况。
现更正中标结果,确定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与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为中标供应商。
1.成交供应商信息
2.主要标的信息
3.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标准:参照苏招协〔2022〕002号*61%文规定标准支付代理费。
金额:8847.74元
更正日期:2025-05-08
三、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电话:0527-84363063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宿迁市铁路事业发展中心
单位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151号宿迁金桥商务大厦6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宿迁恒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宇商业广场一区D栋103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1300-SCYH-G2025-00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宿迁市“十五五”铁路发展规划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4-2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在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后收到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与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的质疑函,招标人邀请原评标委员会针对质疑问题进行了分析说明和处理,修正了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与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的评审得分,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与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修正后总得分为91.6分。根据修正后的评分汇总情况,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与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规定,已向宿迁市财政局书面报告相关情况。
现更正中标结果,确定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与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为中标供应商。
1.成交供应商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与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 9111000040000238XD与91320000741339087U |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康庄路9号与南京市水西门大街223号 | 91.6 | ***.00 |
2.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宿迁市“十五五”铁路发展规划项目 服务范围:按招标文件服务范围及响应文件服务范围进行服务。 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内容进行服务。 服务时间:规划编制服务期1年,后续服务期4年。 注:宿迁市“十五五”铁路发展规划项目具体实施进度如下: 2025年10月底前,完成《宿迁市“十五五”铁路发展规划》初稿。 2025年12月,形成《宿迁市“十五五”铁路发展规划》成果,并通过专家评审。 2026年3月,形成《宿迁市“十五五”铁路发展规划》最终成果,配合报市发改委备案。 2028年7-12月,对《宿迁市“十五五”铁路发展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内容进行服务。 |
3.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标准:参照苏招协〔2022〕002号*61%文规定标准支付代理费。
金额:8847.74元
更正日期:2025-05-08
三、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电话:0527-84363063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宿迁市铁路事业发展中心
单位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151号宿迁金桥商务大厦6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宿迁恒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宇商业广场一区D栋103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