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或电子印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诚信库。 |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有效期内),注:如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负责人,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 | 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B类证,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诚信库。 |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
|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无日期的以竣工备案证书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1400万元及以上室外配套工程。 | 注:(1)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以下资料,且缺一不可: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缺一不可,其中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否则不予认可:a.经过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如无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章的则须提供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者此项目招标经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监督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备案章;b.提供进场交易证明(必须是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颁布的);c.提供有形市场(业绩所在地省(市)招投标网站或省(市)行政部门政务网站或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查询到的中标公告(公示)截图,并提供查询网址;竣工验收报告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加盖公章。(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该业绩中担任的职务必须是项目经理,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中描述为准,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未描述或描述不清的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描述为准,上述材料均未描述或描述不一致的不予认可。(3)如提供的业绩为总包合同,需提供室外配套工程部分造价证明材料,造价金额必须为1400万元及以上,否则不予认可! |
| 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 ? 自2023年5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4年5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5年2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符合条件即可。 |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诚信库。 |
|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诚信库。 |
| 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同时需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10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或以上本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 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10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或以上本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诚信库。 |
| 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 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符合条件即可。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3.2.6条所列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