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振宇路西延(智谷段)地块房屋拆除交易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泰州市 发布日期:2025-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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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泰州市 采购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振宇路西延(智谷段)地块房屋拆除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振宇路西延(智谷段)地块房屋拆除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振宇路西延(智谷段)地块房屋拆除
项目编号
32128401202504030
转让方
(委托单位)
泰州智都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批准机构:江苏新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挂牌日期
起始时间:2025年4月258日17 时
截止时间:2025年5月14日17时
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公告发布终结。
标的预展
一、预展期限(即为公告期)
二、预展地点:姜堰区罗塘街道殷家居委会八组(姜泗路北侧,姜堰区大数据中心西南侧),意向受让方请自行踏勘现场。
转让形式
一、本次转让采取网上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二、公告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以不低于资产评估值签约。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上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竞价幅度为2000元。
标的基本情况
一、详情请与转让方联系(以现场勘察实物现状为主,转让方指定的为准,意向受让方自行担责);
二、转让方应确保竞得人顺利提货,否则承担一切后果;
三、转让方应确认除公告中所公布的情况,所处置资产再无其他权利瑕疵。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信融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值
4.73万元
特别事项说明
一、范围:
该项目标的位于姜堰区罗塘街道殷家居委会八组(姜泗路北侧,姜堰区大数据中心西南侧),拟拆除处置该区域内7户房屋(相关内容详见公告附件)。
二、工期:30日历天
三、本次标的整体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四、转让方对公告内标的物相关数据的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
五、评估报告只作为参考,并不作为此次买卖的依据。
六、该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察,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如实公布转让方提供的资料,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七、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八、意向受让方竞价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4.73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成交确认
一、受让方收到《成交价格确认单》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付清所有款项(包含交易服务费、处置物品价款等),处置物品价款由交易中心统一结算。
二、受让方付清所有款项后,领取《成交通知书》与转让方进行交易签约。
三、资产处置完成后,将经转让方盖章确认的《成交通知书》交至交易中心备案。
若未按上述规定缴纳相关款项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交易中心有权没收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作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资格要求:
[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书。
3.对受让方的其他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3报名投标单位必须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资质合格的单位;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4.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4.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交易活动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如有疑问请联系转让方联系人。
其他条件
该处置中相关一切费用,全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一切安全责任亦由竞得人承担;《成交通知书》签订后按转让方与受让方合同约定的期限,搬清现场标的资产,并打扫干净。
合同签订期限
要求
《成交通知书》发出次日起 30 日内无正当理由未签订合同并备案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扣除全部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条款
一、保证金金额:1万元。
二、缴纳期限: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保证金汇入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帐号中的小短横及其后的六位数字一定要输入,保证金才能匹配成功)。
三、注意事项:
1、自然人须以其本人名义缴纳,单位须从其公司基本账户缴纳;
2、保证金须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
3、保证金应于挂牌截止时间前到账,逾期未缴纳保证金或缴纳保证金不足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四、保证金处置:
1、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项目结束经出让方确认后,予以退回;无故放弃成交者,不予退还。
2、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渠道退还。
报名材料
一、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登陆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taizhou.gov.cn)产权交易频道自行注册报名。
二、意向受让方须提供的材料(将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产权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
(一)其中若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承诺函(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4、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二)若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
2、承诺函(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3、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上述报名材料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一次性上传齐全,若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的,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公告期满后,由转让方根据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竞价须知
一、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竟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二、意向受让方在竞价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底价报价《其他意向受让方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若未按上述规定参与竟价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交易中心有权没收保证金,取消成交资格,作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三、竞价时间:以通知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注意查看手机信息或自行登陆产权交易系统查看相关信息,不得相互串通报价、威胁他人等,否则取消竞价资格没收保证金,作不良行为进行公示。)
四、竞价地点:意向受让方在竞价时间内在交易平台上自行竞价。(特殊项目另行通知)
其他说明
一、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意向受让方在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保证金的,即表示对标的状况无异议,同意本次公告要求。
三、下列情况视同违约,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协议转让,受让方不能按《振宇路西延(智谷段)地块房屋拆除处置合同》约定条款履约的;
2、进入公开竞价程序最终成为受让方后,拒绝按《竞价规则》约定条款履约的、拒绝签署《成交价格确认单》或拒绝签订《振宇路西延(智谷段)地块房屋拆除处置合同》的;
3、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4、其他不遵守产权交易惯例的行为。
四、按照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文收取交易服务费(本次交易服务费全部由受让方交纳)。
    例1:协议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收费3000元,交易双方分别缴纳3000元(其中3万元以下的,收费1000元,交易双方分别缴纳)。
    例2:挂牌价700万元,竟价方式成交金额为800万元。交易服务费计算为协议收费基础+竞价方式加收部分。基础部分为 0.3+(500-100)*0.002+(800-500)*0.0016=1.58;加收部分为 700*0.008+ (800-700 )*0.006=6.2。单方缴纳金额为1.58+6.2=7.78 万元,双方共缴纳 15.56 万元。
五、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须按时参加网络竞价。否则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没收其缴纳的保证金。如意向受让方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网络竞价,须在竞价前向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科提供书面申请,说明理由,提供证明,并得到转让方的批准。
六、一切违反本公告或对交易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本中心有权对该行为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各挂牌单位有权拒绝其报名,或报名视为不合格,并拒绝其参加竞价、招标等。
七、各意向受让方无论报名成功与否,均须遵守中心办公秩序,不得有吵闹、喧哗、拍案等不雅或违反交易规则的行为。
    八、其他事项详见合同条款,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转让方联系方式
委托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姜堰区科技路199号
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姜堰区上海路88号
报名端口
http://218.90.228.198:8082/CQTPBidder/memberLogin

附件: 残值报告.pdf 附件: 振宇路西延(智谷段)地块房屋拆除处置合同.pdf 附件: 产权交易-竞买人(交易乙方、自然人)操作手册.docx 附件: 承诺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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