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关于江苏省宝应中等专业学校2024-2025学年(机械、数控、电工、汽修、会计、餐饮客房、建筑、电子、化工、美术、婴幼儿、计算机、市场营销类)实训、实验物品第二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扬州市 发布日期:2025-04-26

【招标公告】关于江苏省宝应中等专业学校2024-2025学年(机械、数控、电工、汽修、会计、餐饮客房、建筑、电子、化工、美术、婴幼儿、计算机、市场营销类)实训、实验物品第二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扬州市 采购单位 江苏省宝应中等专业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江苏省宝应中等专业学校2024-2025学年(机械、数控、电工、汽修、会计、餐饮客房、建筑、电子、化工、美术、婴幼儿、计算机、市场营销类)实训、实验物品第二次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江苏省宝应中等专业学校的委托,就其江苏省宝应中等专业学校2024-2025学年(机械、数控、电工、汽修、会计、餐饮客房、建筑、电子、化工、美术、婴幼儿、计算机、市场营销类)实训、实验物品第二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江苏省宝应中等专业学校2024-2025学年(机械、数控、电工、汽修、会计、餐饮客房、建筑、电子、化工、美术、婴幼儿、计算机、市场营销类)实训、实验物品第二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2025-BYZCN-017;
3、项目地点:江苏省宝应中等专业学校;
4、预算金额:***.98元;
5、最高限价:***.98元;
6、采购内容:江苏省宝应中等专业学校2024-2025学年(机械、数控、电工、汽修、会计、餐饮客房、建筑、电子、化工、美术、婴幼儿、计算机、市场营销类)实训、实验物品第二次采购项目;
7、供货期:2025年5月30日前完成全部供货;
8、质量等级要求:满足现行标准及相关规定,并经采购人认可;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中标后禁止转包和分包。
三、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1.3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4供应商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5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1.9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1.时间:2025年04月25日-2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2.报名地点: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宝应县吾悦公馆9号楼三层)。
3.获取方式:请将申请人资格要求1.1-1.9材料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到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现场报名,报名后,发招标文件。
  4.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五、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本项目不举行集中考察或答疑,如投标人需实地考察,请在开标前持法人授权委托书与采购人联系,进行实地考察。有关本项目的其他事宜,详见招标文件或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六、公告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招标人及代理公司联系人:
招标人:江苏省宝应中等专业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5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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