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初步设计文件:25分; 工程总承包报价:62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2分 |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1 | 初步设计文件(25分) | 1.设计说明书(4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0-1分);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0-2分);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0-0.5分);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0-0.5分) |
| 2.总平面设计(4分) | 1.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0-1分);2.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0-2分);3.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0-1分) |
| 3.建筑设计(4分) | 1.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0-1分);2.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0-1分);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0-2分) |
| 4.结构设计(3分) | 1.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0-1分);2.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0-1分);3.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0-1分) |
| 5.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等专项设计,4分) | 1.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0-1分);2.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0-1分);3.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0-2分) |
| 6.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进行评分。(0-2分) |
| 7.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设计(2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0-0.5分);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0-0.5分);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0-0.5分);4.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0-0.5分) |
| 8、经济分析(1分) | 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0-0.3分);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0-0.3分);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0-0.2分);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0-0.2分) |
| 9、设计深度(1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1分之间酌情打分。 |
| 初步设计文件得分应当取所有设计评委的平均分为最终得分。(总页数范围控制在1100页,每超出1页扣0.1分) |
| 2 | 工程总承包报价(62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60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下浮数值为3%、3.5%、4%、4.5%、5%,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现场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初步设计文件相匹配;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3.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9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2-5页) |
| 2.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2-5页) |
| 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2-4页) |
| 4.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15-28页) |
| 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6-12页) |
|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6-15页) |
| 7.项目负责人答辩(1分) | (1)核对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宣布查验结果,组织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2)评标委员会针对本次招标工程相关内容拟定答辩题目(同时明确答案及得分点),由项目负责人书面答辩(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答辩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3)评委对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答辩逐一进行独立评分。(4)项目负责人接到评标委员会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到达评标现场,如不能及时到场,将视为弃权处理,此项不得分。注:项目负责人答辩方式为现场纸质答辩,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 |
|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每个打分点每多一页扣减0.1分。(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制,暗标编制说明: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内容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
| 4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1)设计负责人1名,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职称;(2)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职称;(3)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职称;(4)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职称;(5)暖通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6)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1)投标人拟派驻人员符合以上全部要求得2分,缺一项不得分。上述人员之间不得相互兼任,如出现兼任,则不得分。(2)上述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4年10月-2025年3月。(3)提供注册证书(有效期内)、职称证书、社保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 5 | 工程业绩 (2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20000万元或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仓库)工程总承包项目(EPC),有一个得0.2分,最高得1分;如仅有工程总承包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工程总承包类似施工业绩乘0.7。 |
| 2.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2020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20000万元或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仓库)工程总承包项目(EPC),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1分;如仅有工程总承包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工程总承包类似施工业绩乘0.7。 |
| 注:(1)类似业绩的认定以同时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竣(交)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交)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竣(交)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为准。(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地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建筑面积、合同金额、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明示需要相关内容,则需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文件(明确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3)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方的业绩均予认可,同一类似工程业绩只计取一项最高分。 (4)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本项只计取两方业绩的最高得分。 (5)类似工程业绩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6)投标人类似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可重复计取;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中类似业绩和评分项中类似业绩可以重复计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