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江苏晶阳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晶阳集团工程质量和建筑材料检测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的竞争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常州市 发布日期:202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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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常州市 采购单位 江苏晶阳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晶阳集团工程质量和建筑材料检测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江苏晶阳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晶阳集团工程质量和建筑材料检测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 购)的竞争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CZ-JY-2025-035-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晶阳集团工程质量和建筑材料检测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0万元, 招标人为江苏晶阳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预算2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晶阳集团工程质量和建筑材料检测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晶阳集团工程质量和建筑材料检测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 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 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书);(二)其他资格条件: 1、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提供的资质材 料中检测范围应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等项目需求 检测内容。(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携带备查) 2、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 件携带备查) 备注:以上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小组无法识别等情形的,评审小组有权按无效响应处 理。 (三)拒绝下述响应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响应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凡提供项目管理供应商(如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 采购活动。 2、在截止日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存在围标、串标、恶意低价竞争、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行为以及其他违反《政府采购 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 情形,影响本次采购公平、公正的供应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使用进口产品参与 所有文件均需加盖响应人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4-24 08:30到2025-04-29 16:00 获取方式:(一)线上获取:交易文件在本公告公示栏中自行下载,确认参加的潜在供 应商请在2025年04月29日16时前发送确认函(在采购文件最后)至561199576@qq.com。(二)现场获取: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文 件均需加盖公章。联系电话:0519-87720668 地点:江苏晶阳集团有限公司企管部(溧阳市 竹箦煤矿)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5-08 09:00 递交方式:现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5-08 09:00 开标地点:江苏晶阳集团有限公司机关总部附楼三楼会议室 七、其他 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晶阳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晶阳集团有限公司(溧阳市竹箦煤矿)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czjyzbb@163.com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地 址: /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竞争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晶阳集团工程质量和建筑材料检测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 项目编号:CZ-JY-2025-035-1 采购人:江苏晶阳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 04 月 总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邀请………………………………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章 项目需求………………………………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 采购邀请 江苏晶阳集团有限公司就晶阳集团工程质量和建筑材料检测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CZ-JY-2025-035-1)实施竞争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名称:晶阳集团工程质量和建筑材料检测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 项目编号:CZ-JY-2025-035-1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项目简要说明:晶阳集团工程质量和建筑材料检测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详 见第四章),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 20 万元。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使用 2025324 号文立项批复的企业资金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内容。 四、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 盖公章,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第 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 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书); (二)其他资格条件: 1、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提供的资质材料中检 测范围应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等项目需求检测内容。 (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携带备查) 2、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局颁发的 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 携带备查) 备注:以上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小组无法识别等情形的,评审小组有权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拒绝下述响应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响应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凡提供项目管理供应商(如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在截止日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存在围标、串标、恶意低价竞争、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行为以及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情形,影响本次 采购公平、公正的供应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使用进口产品参与 所有文件均需加盖响应人公章 四、竞争磋商文件发布信息 竞争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之日起 10 日。竞争磋商文件报名获取,有关本次竞争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平台 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五、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5 年 05 月 08 日上午 09 时 00 分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 年 05 月 08 日上午 09 时 00 分;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 处理; (三)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晶阳集团企业楼三楼会议室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 孙工 ★纸质文件递交(按第二章磋商须知要求密封) 六、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 年 05 月 08 日上午 09 时 00 分; (二)响应文件开启及磋商地点:晶阳集团企业楼三楼会议室 六、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采购人地址:溧阳市竹箦煤矿;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七、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 份 副本份数: 1 份 八、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本次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保证金交纳形式要求:☑转账支票☑汇票☑电汇 保函(保险) ☑现金等或评审时现场出示。 九、其他说明事项: 本文件中斜体下划线、字体加粗、带★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 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第二章 磋商须知 (参加竞争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磋商供应商”)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竞争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此项目。 2、项目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磋商的方式。 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3.1 满足本磋商文件“采购邀请”中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3.2 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 4、参加磋商费用 4.1 参加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 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本次磋商采购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成交服务费。 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领取了本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6、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6.1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按采 购邀请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可以对已 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 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jssjyglj.jiangsu.gov.cn 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 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2 采购人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 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及保证金收取 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1 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准备磋商“正本”“副本”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 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响应文件正本中,除磋商文件规定的可提交 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正本须经法 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本磋商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 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 1.2 除磋商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 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2.1 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 用简体中文。磋商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 2.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参加磋商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 3.1 磋商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 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3.2 磋商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设备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 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3.3 磋商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磋商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 4、磋商响应报价表 4.1 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响应报价表(含分项报价)。每项产品或服 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2 标的物 详见项目需求。 4.3 有关费用处理 本次采购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 除外。 4.4 其它费用处理 磋商文件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 4.5 报价采用的货币 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 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6 磋商响应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5、项目需求响应方案 5.1 提供为完成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 5.2 对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应答,并提供依据或说明。5.3 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6、磋商保证金 6.1 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磋商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因磋商供应 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采购人可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6.2 参加磋商采购所需交纳的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磋商保证金的交纳形式见采购邀请。6.3 在磋商时,对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 采购人将视其为无效响应文件而予以拒绝。 6.4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按采购人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或在经磋商供应商同意延长 的磋商有效期期满后五天内自行处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6.5 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如转为履约保证金的,在履约结束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6.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磋商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撤回其响应文件或者在磋商过程中无正当理 由退出磋商活动(磋商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退出磋商的除外); (2)为谋取最终成交,磋商供应商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提供的相关文件被确认是虚假的、不真 实的; (3)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之间被证实有串通、欺诈行为或者恶意进行竞争,影响采购人合法权 益的; (4)整个采购活动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5)与采购人相关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6)向采购人相关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7)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签订合同; (8)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 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的份数准备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磋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 所有副本密封。 1.2 密封的响应文件应: (1)按采购邀请中注明的地址送达规定地点; (2)注明参加磋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编号及参加的分包号;(3)密封包装上应写明磋商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1.3 如果密封包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 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1 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2 采购人可通过修改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磋商 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 时间为准。 3、迟交的响应文件 3.1 采购人将拒绝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接收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1 磋商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 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 4.2 磋商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 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 4.3 磋商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退还退出磋商的 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5、磋商响应有效期 5.1 磋商响应有效期为采购人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 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而予以拒绝。 5.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 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 弃磋商响应,采购人在接到磋商供应商书面答复后,将在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后五日内无息退还 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有 关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 至新的有效期。 四、磋商与评审 1、磋商仪式 1.1 采购人将在采购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仪式由采购人主持,磋商供 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仪式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磋商小组 2.1 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采购人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2.2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有关规定。 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3.1 磋商小组、采购人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 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2 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 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3.3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 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 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4.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 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 性内容。 4.2 接到磋商小组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更 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 签字的,应当附法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3 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5.1 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磋商保证金 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 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供应 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 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 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 录。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 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2 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 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 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 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 的证据。 5.3 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1)未按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4)供应商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且 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6)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于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7)供应商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4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 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5.5 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负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 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 5.6 同一项目(项目未分包)或同一分包(项目有不同分包),如出现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 品有多个供应商参加磋商时,磋商中在其他条件合格的前提下,选取首次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 磋商最后报价,其他供应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 6.1 磋商程序 6.1.1 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 行磋商。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 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 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6.1.2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 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 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 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 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 <2015>124 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 6.1.3 磋商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 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已提交响应文 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 商的磋商保证金。 6.2 评审方法和标准 6.2.1 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 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 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 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6.2.2 评审标准 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 6.3 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本磋商文件第 6.1.2 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 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五、成交 1、确定成交单位 1.1 磋商小组根据各标段响应供应商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且推荐 3 名 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1.2 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综合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最高 得分响应人为最终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 同的,按技术方案优劣顺序排列。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1.3 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与评审专家、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人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 政府采购合同; (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成交无效的其他情形。 2、质疑处理 2.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 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2.2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 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 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 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 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 2.3 质疑函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 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 签字、盖章、加盖公章。 2.4 采购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采购人质疑接收部门为交易办,联系地址:晶阳集团企业楼一楼企业管理部交易办,联系电话:0519-87720668。 2.5 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2.5.1 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2.5.2 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2.5.3 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 2.5.4 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2.5.5 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 的质疑。 2.6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 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 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 1、签订合同 1.l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 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 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否则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 承担赔偿责任。 1.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 附件。 1.3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产品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 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 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4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结合实际情况,按照评审报告推荐 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 活动。 2、履约保证金 2.1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如无另行规定,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 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 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如果成交供应商不同意按照规定去做,采购人有权取消本次采购 成交决定,并没收其磋商保证金。 2.2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合同履行结束后,成交供应商可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 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 法》(建设部令第 57 号)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就 的工程质量和建筑材料检测服务采购项目服务事宜,经充分协 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范围 按国家、地方、行业规范标准要求,对建筑材料与施工工艺的质量、性能进行检测鉴定并出 具检测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砂浆、砌体轻度检测、钢筋保护层检测、混凝土预制构件 结构性能检测、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地基及负荷地基承载力静载加层、 装的承载力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锚杆锁定力检测等内容。 第二条 服务费用 乙方按照以下收费的价格计算服务费用。 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苏价服<2001>113 号)和相关行 业收费标准及本次成交报价进行计算 第三条 服务期限 自协议生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应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 标文件的承诺,及时向采购单位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不得提出本协议书内容之外的任何附加条件。 第四条 结算方式 经甲乙双方依法依规商定以(需明确支付条件、支付节点等内容)方式考核结 算;若审计结算,乙方在审计前提供税务开票资料,乙方承担的审计费用需在领取相关审计报告 前一次性支付给审计单位。 第五条 服务保证 乙方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本次招标的有关要求,如发现不满足国家标准或采 购人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获得优先服务;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承诺服务方面的承诺实施情况并有权提出整改。 3、甲方将不定期地对定点服务情况进行检查。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在委托服务的范围内按规定处理一切事务,对甲方提出的服务标准等有依法审查和 纠正的权利,并对服务事项的合法性负责;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除合同规定服务承诺以外的要求。 第八条 履约延误 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 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2、经甲乙双方约定,若发生如下 情形时,则应由乙方 日内委托第三方及时完成甲方需求服务事项,因此产生的所有费 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未能及时委托第三方完成甲方需求服务事项,甲方有权委托第三 方进行临时性服务,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具体费用承担方式约定为 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超 天以上的,经协商无效,每延期一 日则甲方有权按合同价的千分之五金额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超 天以上的,经协商无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只向乙方支付已服务事项应付款项 80%的,因乙方无正当理 由拖延而造成甲方相关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其他相关违约责任。 第九条 安全条例 1、乙方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加强安全教育,保证其用工的 合法性。 2、乙方必须配备具有安全管理资质的人员从事现场安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 质且做到持证上岗。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问题均有乙方承担。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认真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严格执行廉洁纪律,坚决杜绝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2、甲方需求部门将定期对服务单位的履约诚信评价考核情况,增补、延续或终止乙方项目服 务资格。 3、服务内容由甲方需求单位(部门)组织考核验收、评审评价。 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如发生纠纷,甲、乙应当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仲 裁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协议的生效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二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签字):(签字): 联系人:联系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考核验收表 项目名称:被考核单位: 考核日期:考核验收人:
序号考核项目和内容最高分 值评分扣分原因说明备注
1成果规范、准确情况30
2成果提交时效情况20
3技术支持及答疑情况20
4服务费用结算及时情况15
5廉洁及保密要求执行情况15
备注:1.考核 90 分以上,不扣款;80-90 分扣单项工程质量和建筑材料检测服务结算费用的 1%;80 分以下视情节严重情况扣除单项工程质量和建筑材料检测服务结算费用的 5%,并要求作出整 改,整改 3 次不达标的,将解除合同(按实际服务量进行结算)。2.扣除款项从履约保证中金中扣 除,不足的从合同应付款项中扣除。3.服务过程中,若出现影响甲方正常运行等情形的,可不按 考核分视情节酌情扣款。 附: 廉 洁 合 同 (项目名称及编号:) 甲方: 乙方: 为防止国有资源交易活动中各种不正当行为发生,确保项目交易公开、公正、公平,根据廉政建 设的相关规定,结合国有资源交易工作特点,特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和所在地区关于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和廉政建设的各项 规定。 二、甲方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三、甲方相关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 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履约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 活动。 四、甲方相关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 以及出国提供方便或服务。 五、甲方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招标(采购)有关的服务、货物 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六、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对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相关工作人 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七、乙方不得为谋取私利与甲方相关工作人员就中标(成交)甲方招标(采购)项目等进行私下 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八、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相关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 高档娱乐场所。 九、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十、乙方发现甲方相关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及时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或者甲方上级单 位反映,有义务积极支持配合甲方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工作。 十一、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相关工作人员,甲方可以根据 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乙方限期整改; 2.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3.终止合同,将乙方列入本单位招标“黑名单”。 十二、本廉洁合同作为项目成交合同的附件,与成交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 立即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增加条款: 农民工工资管理: 由供应商签订《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项目采购人名称 ): 如我公司成交(项目名称),在服务履约期间及验收后,保证按时按期足额 支付所有建筑工人及农民工工资,如有违反,将承担由此发生的和可能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费用,采购人有权扣除相应的款项代为支付。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第四章 项目需求 一、服务期限: 壹年。 二、服务范围及收费标准: 按国家、地方、行业规范标准要求,对建筑材料与施工工艺的质量、性能进行检 测鉴定并出具检测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砂浆、砌体轻度检测、钢筋保护层 检测、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地基及负荷地基承载力静载加层、装的承载力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锚杆锁定力检 测等内容。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苏价服 <2001>113 号)和相关行业收费标准及本次投标报价进行计算。 第五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项目分值评分依据和得分
报价30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价格最低的折扣率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响应 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 1 位):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磋商报价)×30。
企业业绩302021 年 1 月以来承接过工程质量和建筑材料检测服务项目的,每提供一份合同得 6 分,最高 30 分。 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合同重复不得分,未提供相关材 料也不得分。
项目组长资 质及业绩12项目组长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得 8 分,在此基础上如有职称为初级(助理级)工程师 加 1 分,中级工程师的加 2 分,高级工程师的加 4 分,本项最多得 12 分; (以上证书提供原件复印件,原件备查。提供人员就职在响应人单位的证明材料,如养老保 险社保缴费清单,需网上打印件且有验证码,加盖响应人公章)。没有本项不得分。
体系管理5企业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5 分 注: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
项目组人员 配备(不含项 目组长)8向本项目投入安排的具体操作实施人员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且具备初级(助理级)工程师得 2 分;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且具备中级工程师的得 4 分;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且具备高级工程师的得 8 分,本项最多得 8 分 注:需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以及提供人员就职在响应人单位的证明材料,如养 老保险社保缴费清单,需网上打印件且有验证码,加响应人公章。没有本项不得分。
服务承诺及 服务实施方 案15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工程质量和建筑材料检测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含:①服务 总体方案、②服务过程管理、③人员管理、④检测质量管理、⑤安全风险管理。以上五项内 容齐全无缺陷得 15 分,每有缺少一项或不合需求的扣 3 分,扣完为止。说明:不符需求是指; ①本项目提供的方案中引用法律、规范、标准存在失效或错误;②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③ 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④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⑤内容不全或不准确、或者技术方案不清晰,以上任意一种情形。"
复印件必须字迹清晰,有条件可彩色复印。因字迹模糊导致否定不得分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 担。 第六章 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 竞争磋商响应文件 (正或副本)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磋商供应商名称: 日 期: 磋商响应文件主要目录 一、磋商响应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三、磋商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四、开标一览表★ 五、分项报价表 六、商务条款偏离表 七、技术条款偏离表 八、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九、项目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自拟) 十、项目服务方案(自拟) 十一、 服务工作流程和工作要点(自拟) 十二、 服务承诺(自拟) 十三、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自拟) 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序号资格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响应文件中的页 码位置
1
2
3
4
5
6
7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评分索引表
评分项目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一、磋商响应函★ 致:江苏晶阳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的 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采购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服务。 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 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 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如果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 绝签订合同,我们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 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 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7.遵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8.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邮 编: 电 话:传 真: 供应商开户行:账 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性 别:年 龄:职 务: 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 章) 日 期:年 月 日 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 就 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 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手机)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日期:年 月 日 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价报价: 折扣率% 备注: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 准》(苏价服<2001>113 号)和相关行业收费标准,进行折扣率 报价。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天
投标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服务期间的所有含税费用。 五、分项报价表 (自拟) 六、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要求规格投标人响应偏离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七、技术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要求规格投标人响应偏离
说明: 1、投标人应逐一说明投标产品和服务响应,直接拷贝招标技术、服务要求的按照不响应处 理; 2、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八、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文件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文件 2 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文件 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文件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后) 文件 5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 后)。 文件 6 ****(本项目其他资格条件)。 文件 7 联合体协议(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的,必须加盖公章;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联 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 九、项目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 (自拟) 十、项目服务方案★ (自拟) 十一、服务工作流程和工作要点★ (自拟) 十二、服务承诺★ (自拟) 十三、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附件: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 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 明 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 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 采购人: 我单位成交了贵单位组织实施的采购编号为 的(项目名称)。目前,我单 位已按采购文件规定履行完相关义务,符合保证金退还的条件,现向你单位申请退还我单位交纳 的本项目履约保证金 万元。 采购人确认:(盖章)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单位:(盖公章) 时间:联系人: 联系方式(手机): 开户行及账号: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 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 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 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确认函 (发送至 561199576@qq.com) 江苏晶阳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认真阅读了贵单位晶阳集团工程质量和建筑材料检测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CZ-JY-2025-035-1)的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确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竞争磋商活动。 特此报名 我单位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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