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惠山高新区(洛社镇)水葫芦循环利用基地运行维保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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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无锡市 | 采购单位 | 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秦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惠山高新区(洛社镇)水葫芦循环利用基地运行维保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5-04-14 18:00:00 |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 | 2025-04-30 09:30:00 |
保证金:10000.0元惠山高新区(洛社镇)水葫芦循环利用基地运行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ZB20250278-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山高新区(洛社镇)水葫芦循环利用基地运行维保服务项目。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秦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合同估算价:75.0 万元
2.1.2 其他:
2.2 招标范围:在水葫芦加工处理基地接受全洛社镇的水葫芦、水草、蔬菜园区所有根茎叶等农业有机废弃物,按照工艺进行发酵、加工循环利用,确保基地设备正常运行;种足种满15亩农田农作物。
2.3服务期限:1年,计划从2025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止(具体以甲方通知的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3)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人企业在职职工,并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5年1月~2025年3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本企业的2025年1月~2025年3月的缴费证明等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报告并网上打印,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5)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
(6)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7)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2 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无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质: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4月09日18时至2025年04月14日18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https://www.wxcq.com.cn:9142/TPBidder/memberLogin)
5、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30日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秦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人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秦巷村
招标代理: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锡南路128号三楼
代理联系人:***
代理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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