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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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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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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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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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 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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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 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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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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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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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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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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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如有)
| 具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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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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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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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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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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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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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主要人员(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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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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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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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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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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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响应性 评审 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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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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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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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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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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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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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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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投标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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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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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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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资信业绩部分: 40 分 设计方案部分: 50 分 投标报价: 10 分 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 / 分(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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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 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 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Q2=1-Q1。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投标报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t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前款所称评审错误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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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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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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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1)
| 资信业绩评分 标准
| 奖项(8分)
| 1、企业奖项(限评1个): 投标人获得过如下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 (1)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企业表彰的得4分; (2)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企业的得2分; (3)市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市级优秀勘察设计企业的得1分。 2、业绩奖项(限评1个): 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01月01日(含)以来,参与设计的工业厂房类项目获得如下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 (1)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国家级勘察设计奖或设计奖的得4分; (2)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勘察设计奖或设计奖的得2分; (3)市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市级勘察设计奖或设计奖的得1分。 注:(1)提供获奖证书,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2)业绩奖项需在投标人单位承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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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项目业绩 (8分)
| 1、企业类似业绩: 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提供1个得4分,本项最高得4分,类似项目指: 单项合同范围内总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厂房类(厂房用途含表面处理或电镀内容)设计项目(建筑类型分类标准按GB/T50841 2013《建设工程分类标准》执行。 2、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01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提供1个得4分,本项最高得4分,类似项目指: 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01月01日(含)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范围内总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厂房(厂房用途需含表面处理或电镀内容)类设计项目(建筑类型分类标准按GB/T50841 2013《建设工程分类标准》执行。 注: (1)以业绩证明材料、其它辅助证明材料(如有)作为加分依据;业绩证明材料、其它辅助证明材料(如有)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投标人须知3.5.3”要求。 (2)资格条件的业绩不予加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若是同一业绩则不同时加分。 (3)有效期自2020年01月0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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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2分)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专业正高级(或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备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 注: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职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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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主要人员资历(22分)
| 1、建筑专业负责人: 同时具备本小项如下①、②条件的得3分,同时具备①、③条件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①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须有效,注册证书上聘用单位须为投标人); ②具备建筑专业正高级(或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工程师职称; ③具备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2、环境专业负责人: 同时具备本小项如下①、②条件的得3分,同时具备①、③条件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①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须有效,注册证书上聘用单位须为投标人); ②具备环境工程专业正高级(或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工程师职称; ③具备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结构专业负责人: 同时具备本小项如下①、②条件的得2分,同时具备①、③条件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①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须有效,注册证书上聘用单位须为投标人); ②具备结构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③具备结构专业工程师职称。 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同时具备本小项如下①、②条件的得2分,同时具备①、③条件的得 1分,其余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①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注册证书须有效,注册证书上聘用单位须为投标人); ②具备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③具备给水排水专业工程师职称。 5、电气专业负责人: 同时具备本小项如下①、②条件的得2分,同时具备①、③条件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①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注册证书须有效,注册证书上聘用单位须为投标人); ②具备电气工程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③具备电气工程工程师职称; 6、暖通专业负责人: 同时具备本小项如下①、②条件的得2分,同时具备①、③条件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①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注册证书须有效,注册证书上聘用单位须为投标人); ②具备通风与空调专业正高级(或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工程师职称; ③具备通风与空调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7、造价专业负责人: 同时具备本小项如下①、②条件的得 2分,同时具备①、③条件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①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注册证书须有效,注册证书上聘用单位须为投标人),本小项不含注册二级造价工程师; ②具备造价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③具备造价专业工程师职称。 8、动力专业负责人: 同时具备本小项如下①、②条件的得2分,同时具备①、③条件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①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注册证书须有效,注册证书上聘用单位须为投标人); ②具备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正高级(或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工程师职称; ③具备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9、岩土专业负责人: 同时具备本小项如下①、②条件的得2分,同时具备①、③条件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①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注册证书须有效,注册证书上聘用单位须为投标人); ②具备岩土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③具备岩土工程专业工程师职称。 10、机械专业负责人: 具备机械制造专业正高级(或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备机械制造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注: (1)投标人需提供为以上各专业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专业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明和投标人聘用证明)。不提供专业负责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的(专业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不提供退休证明和投标人聘用证明的)或者提供的专业负责人(不含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要求的该专业负责人不得分; (2)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3)须提供拟派项目组人员的相关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的专业为准,如职称证书不能体现专业则以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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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2)
| 设计方案评分标准
| 项目认知 (2分)
| 1、准确理解项目背景及工程概况、充分分析政策及上位规划; 2、深入研究区域产业定位及发展战略,清晰把握项目建设的功能作用,赋能产业发展,符合招标人建设需求。 (等级分:优:2;良:1.5;中:1;差:0.5;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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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设计思路 (4分)
| 1、充分认识表面处理园区设计工作开展思路,兼具创新性、系统性和合理性; 2、精准分析项目特点与难点,全面把握关键问题,对策措施切实可行,体现绿色、高端、智能、先进等设计理念。 (等级分:优:4;良:3;中:2;差:1;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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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调查及分析 (8分)
| 1、深入调研区域电镀行业特点、市场需求及企业现状;全面分析周边同类型园区及竞争态势; 2、全面调查厂址周边道路、水系、村落及建构筑物,分析本项目对其影响,分析项目的地质特征; 3、准确分析园区外部供水、供暖、供电等资源、能源情况,准确把握雨水、污水等管线接驳条件; 4、全面评估园区既有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厂房、仓库、废水系统、供配电及节能、应急设施等),梳理问题清单并提出经济可行的整改方案。 (等级分:优:8;良:6;中:4;差:2;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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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8分)
| 1、总图布局契合电镀园区特点,分区合理衔接现有工程,交通流线设计规范,各项指标达标; 2、建筑立面、公辅单元及围墙风格与既有工程协调统一,兼顾环境融合与功能需求; 3、厂房参数设计经济合理,有效控制造价; 4、厂房布局满足环保及表面处理工艺要求,防火等级设置得当,物流动线适配产线需求,通用性良好。 5、工艺专业需提供体现典型电镀工艺产线平面图、立面布置图,剖面图,电镀种类不少于8种。提供总平面图、效果图、交通流线分析图、功能分区图、景观概念图、消防分析图、提供园区各单体平、立、剖面图,围墙大门设计图等,图纸应能完整体现深度要求。 (等级分:第1-4条总分4分,优:4;良:3;中:2;差:1;无:0, 图纸:总分4分,优:4;良:3;中:2;差:1;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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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工程设计 (6分)
| 配套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电镀废水收集、管线综合设计规范合理,提供排管设计; 2、提供应急防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联通工程等设计; 3、仓库设计满足安全、环保、运维要求,提供仓库设计; 4、能源动力设计规范合理,提供锅炉房及管线设计; 5、智慧园区管理系统设计全面,合理,符合项目需要,提供智慧园区设计。 6、提供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动力、燃气、景观、道路等专业相关要求的图纸,图纸应能完整体现深度要求。 (等级分:第1-5条总分4分,优:4;良:3;中:2;差:1;无:0 图纸:总分2分,优:2;良:1.5;中:1;差:0.5;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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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专业设计 (5分)
| 1、各专业对厂房、仓库等专项设计的重点、难点分析准确可行,并提出合理化建设建议; 2、提供结构、给排水(含消防)、电气、暖通、动力、燃气、岩土等全专业方案,进行方案比选,既满足电镀园区功能需求,技术经济合理,有效控制造价。 (等级分:优:5;良:4;中:3;差:2;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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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电镀废水站改造设计(10分)
| 1、工艺、给排水、结构、建筑、设备、电气、机械等专业对现有电镀废水站整体评估,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2、废水站分水种类及相应规模结合实际生产及市场情况合理预测,改扩建设计满足未来发展和运维需求; 3、废水站总体设计规模及排放标准符合园区规划及环评要求; 4、改造工艺技术成熟经济,可操作,节省投资; 5、回用改造设计合理,符合项目特点; 6、污泥处理处置工艺设计合理,考虑资源化。 7、提供废水站改造设计图纸,包含但不限于工艺流程图,PID图,电气系统图,暖通图、结构图等,图纸应能完整体现深度要求。 (等级分:1-6条总分6分,优:6;良:4;中:2;差:1;无:0; 图纸:总分4分,优:4;良:3;中:2;差:1;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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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计划及进度保证措施(2分)
| 1、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合理、保证措施可行,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有应对措施等; (等级分:优:2;良:1.5;中:1;差:0.5;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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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概算和经济分析(4分)
| 1、商业模式适配项目特点; 2、成本、收益分析体系完整合理; 3、造价编制依据合理; 4、经济测算可靠,提供设计概算。 (等级分:优:4;良:3;中:2;差:1;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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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障和后续服务(1分)
| 1、质量目标明确,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项目整体及专项工程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有应对措施。 2、有完善的后续服务措施,保证图纸交付及时准确,提供服务承诺。 (等级分:优:1;良:0.7;中:0.4;差:0.1;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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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10分)
| 投标报价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 1%的所扣分值为0.1,每低 1%的所扣分值为0.2,偏离不足 1%的,正负偏差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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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
| 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评分标准
| 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数
| 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计算: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建筑设计 ¨市政设计)企业业绩考核得分(以下简称企业业绩考核得分)/基准分×( 分)(基准分为150分,企业业绩考核得分大于150分的按150分计算) 关于企业业绩考核得分的说明: 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登录“泰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http://218.90.248.27/),查询各投标人企业业绩考核得分,以投标截止日前最近时段公布的企业业绩考核得分为准。如果无法从上述网址中查询到投标人企业业绩考核得分,则以投标人网上申报的截图作为评审依据{该申报(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计算中已勾选的设计)}能体现已审核通过的,则该投标人企业业绩考核得分按100分计取;该申报(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计算中已勾选的设计)不能体现已审核通过的,则该投标人企业业绩考核得分为0}。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申报企业业绩考核得分的,则该投标人的企业业绩考核得分为0。 2、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泰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已经公布的企业业绩考核得分的异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不接受招标人、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泰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已经公布的企业业绩考核得分的投诉。 3、投标人应当及时按照“关于印发《泰州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业绩考核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泰建发【2021】133号)、关于对《泰州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业绩考核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文件要求及时申报企业业绩考核得分(申报操作手册详见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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