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阜宁县第一高级中学室外场地修复工程

所属地区:江苏盐城市 发布日期:202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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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盐城市 采购单位 阜宁县第一高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华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阜宁县第一高级中学室外场地修复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阜宁县第一高级中学室外场地修复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县第一高级中学室外场地修复工程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第一高级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第一高级中学校园内;
2.2工程规模:阜宁县第一高级中学室外场地修复工程,施工内容包括场地清理、平石修补及水泥混泥土铺设,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预算价:16.14万元;
2.4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标段标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001
阜宁县第一高级中学室外场地修复工程心小
阜宁县第一高级中学室外场地修复工程,施工内容包括场地清理、平石修补及水泥混泥土铺设,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0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三级(含)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
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含)以上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
3.7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8投标申请人有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且在暂停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4月7日8:30至2025年4月14日18:00,请各潜在投标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4.2标书工本费200元。提供纸质标书,购买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地址:阜宁县徐州路864号,联系方式:***,或加微信***将所需材料发至微信。
4.3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18日15时00分,投标地址:阜城街道和平居委会通榆路22号,阜城街道社区教育中心(施庄农商行对面,原施庄中心小学)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4.4开标开始时间及地点:2025年4月18日15时00分,阜城街道和平居委会通榆路22号,阜城街道社区教育中心(施庄农商行对面,原施庄中心小学)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6.14万元;
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七、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再付合同价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且经审计部门审计后,无质量问题按审定价结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C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化平台”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宁县第一高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苏州路1455号                   地  址:阜宁县徐州路864号   
联系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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