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淮安方特文旅综合配套服务中心项目软装活动家具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淮安方特文旅综合配套服务中心项目软装活动家具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淮安市 | 采购单位 | 淮安水控振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淮安方特文旅综合配套服务中心项目软装活动家具采购及安装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淮安方特文旅综合配套服务中心项目软装活动家具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方特文旅综合配套服务中心项目已由淮安市洪泽区行政审批局以洪行审经核〔2020〕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水控振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软装活动家具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淮安方特文旅综合配套服务中心项目软装活动家具采购及安装(包含活动家具(含床垫),窗帘布艺,活动块毯,灯具等,详见方特酒店软装配置清单及设计规范)。包括但不限于:a、供货、运输、保管(保险)、施工(如对已完工程破坏负责修复至合格标准)、定制、安装(摆放)、优化、检测、调试、验收、缺陷修补;b、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维护、保修;c、临时设施(包括二次搬运等);d、虽未载明但为完成工程竣工交验所需的一切设备、材料供应及相关工作;e、承诺的免费质保期内的维保服务。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2.2交货地点:位于淮安市洪泽区348省道北侧、洪三路东侧地块、东至杨码路,北至杨码支路、西至洪三路、南至348省道;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五星楼栋(含公共区):合同签订后,自采购人通知供货之日起5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招标范围内其他内容:合同签订后,自采购人通知供货之日起8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2.4合同估算价:***元;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自202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证明;
3.3自2020年3月1日以来承担过合同金额在1700万元及以上的单项软装物资采购及安装类项目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50%及以上合同金额货物销售发票(需提供税务官网开票截图,招标当月的发票无效)。
特别说明:
业绩合同内容须体现活动家具、窗帘布艺、活动地毯、灯具等采购内容中的任意三项及以上,且含上述内容的部分符合业绩金额要求,如所提供材料无法体现,则不予认可。
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同一项目分别签订的多份供货合同或补充协议,则合同金额可以累计,若不是同一项目则不可累计。
3.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禁止投标情形;
3.7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8自2023年3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不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可为联合体单位中任意一家,在联合体协议中体现即可)。联合体各方应当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确定联合体牵头人,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本次招标所有业绩及评分可为联合体单位共同提供。
3.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及评标方法
4.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评标办法前附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27日;
5.2 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网站首页右侧点击“投标人”→使用CA锁登录系统,点击“交易乙方”→点击“招标公告”→点击“国企采购”→找到所投项目→点击“下载文件”。投标人必须办理CA锁和电子签章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操作指南》。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28日9时30分。
6.2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逾期或未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注: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2、数字人民币使用:本项目投标工具使用费、评标(评审)费、招标代理费、交易服务费、工程款结算、履约保证金收退等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5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淮政办发〔2023〕4号)、《2024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方案》、《关于在全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行数字人民币应用的通知》(淮数据发〔2024〕6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水控振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五九双创产业园1号楼5楼 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合肥路20号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监督管理部门:淮安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18252576673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北路103号
公平竞争审查表.jp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方特文旅综合配套服务中心项目已由淮安市洪泽区行政审批局以洪行审经核〔2020〕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水控振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软装活动家具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淮安方特文旅综合配套服务中心项目软装活动家具采购及安装(包含活动家具(含床垫),窗帘布艺,活动块毯,灯具等,详见方特酒店软装配置清单及设计规范)。包括但不限于:a、供货、运输、保管(保险)、施工(如对已完工程破坏负责修复至合格标准)、定制、安装(摆放)、优化、检测、调试、验收、缺陷修补;b、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维护、保修;c、临时设施(包括二次搬运等);d、虽未载明但为完成工程竣工交验所需的一切设备、材料供应及相关工作;e、承诺的免费质保期内的维保服务。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2.2交货地点:位于淮安市洪泽区348省道北侧、洪三路东侧地块、东至杨码路,北至杨码支路、西至洪三路、南至348省道;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五星楼栋(含公共区):合同签订后,自采购人通知供货之日起5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招标范围内其他内容:合同签订后,自采购人通知供货之日起8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2.4合同估算价:***元;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自202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证明;
3.3自2020年3月1日以来承担过合同金额在1700万元及以上的单项软装物资采购及安装类项目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50%及以上合同金额货物销售发票(需提供税务官网开票截图,招标当月的发票无效)。
特别说明:
业绩合同内容须体现活动家具、窗帘布艺、活动地毯、灯具等采购内容中的任意三项及以上,且含上述内容的部分符合业绩金额要求,如所提供材料无法体现,则不予认可。
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同一项目分别签订的多份供货合同或补充协议,则合同金额可以累计,若不是同一项目则不可累计。
3.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禁止投标情形;
3.7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8自2023年3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不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可为联合体单位中任意一家,在联合体协议中体现即可)。联合体各方应当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确定联合体牵头人,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本次招标所有业绩及评分可为联合体单位共同提供。
3.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及评标方法
4.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
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自202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证明。 | 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有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
自2020年3月1日以来承担过合同金额在1700万元及以上的单项软装物资采购及安装类项目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50%及以上合同金额货物销售发票(需提供税务官网开票截图,招标当月的发票无效)。 | 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特别说明: (1)业绩合同内容须体现活动家具、窗帘布艺、活动地毯、灯具等采购内容中的三项及以上,且含上述内容的部分符合业绩金额要求,如所提供材料无法体现,不予认可。 (2)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同一项目分别签订的多份供货合同或补充协议,则合同金额可以累计,若不是同一项目则不可累计。 (3)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
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禁止投标情形。 |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评标时评委进入“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网站查询(可为转跳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并以查询结果为准。 | ||||
自2023年3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 评标时评委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行政处罚公示”情况。若发现自2023年3月1日以来投标人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符合条件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投标货物清单 | 符合第五章“货物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
其他 | 无本章3.2.3所列情形之一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60分 技术部分:20分 商务部分:20分 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如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95%、96%、97%。(因开标系统无法抽取系数,K值将由投标人至开标现场随机抽取,请各投标人派授权委托人至开标现场签字确认,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看到K值抽取过程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注:1、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下同。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3(1) | 投标报价(60)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等于评标基准价(60)分 | ||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2.2.3(2) | 技术部分(20)分 | 质量保证:2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①产品主要生产工序、②生产工艺特点及③质量控制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叙述内容合理可行,主要生产工序成熟、生产工艺特点及质量控制到位的得满分2分;主要生产工序较成熟、生产工艺特点及质量控制基本到位的得1-2(不含)分;叙述内容较差,有所欠缺的得0-1(不含)分。未作说明的本项不得分。 | ||
样品图纸:18分 | 1、实物样品(11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品进行评分,从样品处理细节、材质工艺、外形美观度、牢固度、无异味等方面综合评分,未提供样品的或经三分之二评委认定样品存在重大偏差的均不得分。 (1)F-1001(五星K客房)床屏:2000*50*1200床架:2000*2000*300+FA-1001(五星K客房)双人床床垫2000*2000*280(2分)。 (2)F-1026(四星2BS 客房6F亲子层)迷你吧980*600*1800(mm)(2分)。 (3)F-1003(五星K客房)床尾凳1700*450*400(mm)。(1分) (4)F-1007(五星K客房)迷你吧900*550*1800(mm)。(2分) (5)F-1038(五星E3BS客房-餐厅)餐椅600*650*820(mm)。(0.5分) (6)F-122(公区全日制餐厅)餐椅580*580*780(mm)。(0.5分) (7)DLF-1002(四星K客房)壁灯直径200*400(mm)。(1分) (8)CU-101(五星K客房)双开帘 4000*2600(mm),截取局部1000×1000(mm)大样。(1分) (9)CA-101(四星K客房)活动块毯 L2600*W5000(mm),截取局部1000×1000(mm)大样。(1分) 2、投标人(含联合体单位)提供五星所有家具、灯具、地毯的深化图纸需包含工艺结构图、用料明细及工艺说明等。(7分) ①设计方案要符合本酒店实际,先进合理、完整、操作性、实用性强、图纸尺寸及规格标识完整、结构设计合理、功能齐全、用料明细清晰、工艺说明完整得6~7分; ②设计方案较先进合理、完整,操作性、实用性较强、图纸尺寸及规格标识良好、结构设计合理、功能满足、用料明细基本体现、工艺说明基本体现得5~6(含)分; ③设计方案先进合理性、完整性较差,操作性、实用性较差、图纸尺寸及规格标识一般、结构稳定性、功能性较差;用料明细体现不够齐全、工艺说明不完整的0~2(含)分。 注:如未提供齐全,产品的设计方案、工艺结构图、用料明细及工艺说明等内容,此项不得分; 说明:所有样品需隐去上面的投标人名称、商标等标记,否则不得分。 ①本项目的样品开标截止时间前全部放置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下车库(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 样品接收时间:2025年4月28日上午8:00-9:30; 联系人:***,联系电话:15161741905。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样品不予接收。投标人递交样品后不得在现场逗留。评标结束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知各投标人。排名前三的中标候选人须将样品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其他投标人样品自行处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样品的保管责任。合同签订后,招标人退还第二、三名中标候选人样品,第一中标候选人样品将予以封存,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②样品产品是指样品款式、材质、整体工艺与所投产品相近的产品(须经三分之二评委认定),投标人所提供的样品尺寸可以有偏差±3%。 ③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在中标后由采购人封存作为验收使用,但中标人在供货、安装及采购人验收时对产品的款式、材质、整体工艺、尺寸等要求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查验,任何查验内容的不符合,都将导致项目验收不合格,除非是经过采购人同意的优化设计。 ④未中标的投标人样品,由投标人自行处置。 | ||||
2.2.3(3) | 商务部分(20)分 | 业绩情况:5分 | 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单位)自2020年3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软装业绩1000万元-1500万元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单位)自2020年3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软装业绩1500万元-2000万元的,每提供一个得1.5分;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单位)自2020年3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软装业绩2000万元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业绩合同中须至少体现家具、窗帘、地毯、灯具其中的任意一项,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提供的关键页面体现项目名称、项目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签字盖章等)、发票(发票金额在合同金额50%及以上),扫描件加盖公章。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关于同一甲方主体签订合同的数量不得超过两项)及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有效发票扫描件并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查验截图,否则不得分。(1)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同一项目分别签订的多份供货合同或补充协议,则合同金额可以累计,若不是同一项目则不可累计。 (2)若提供的业绩为软装业绩,则认定该业绩时只认定软装物资采购部分中体现本次招标范围内容的金额,若合同内未体现相应的金额,则还需提供由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应部分的价款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施工总承包或装修工程中含有软装物资采购供货的,则认定该业绩时只认定本次招标范围内容部分的金额,若合同内未体现相应的金额,则还需提供由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应部分的价款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加分业绩和资格审查业绩不重复计分。 | ||
综合实力:3分 | 投标人(含联合体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体系认证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
组织架构:4分 | 项目负责人具有装饰工程或室内设计专业相关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项目组其他人员具有软装设计专业相关工程师或工艺美术师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的,以毕业证书或职称评审表为准,须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发证机关需为市级及以上单位)及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
售后服务:5分 | 1、服务方案(1分) 投标人(含联合体单位)对本项目有完善的技术支持体系、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评委进行综合评定打分。 2、投标人(含联合体单位)在江浙沪设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售后服务协议书及售后机构营业执照,售后机构需有家具经营范围)的得1分;投标家具生产厂家有《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GB/T27922-2011五星售后服务证书,其中证书覆盖的范围须有酒店家具(包含但不限于木制家具、钢木家具、软体家具)的售后服务(五星级)的得1分。 3、延长质保期(2分) 每延长一年加1分,最多得2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
检测报告:3分 | 投标人(含联合体单位)提供日期须为2024年2月至投标截止之日的经国家认可的具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原材料(多层板、石材、油漆、海绵、皮革、面料)检测报告,否则不得分,检测报告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每提供一份得0.5分,本项最高得3分。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27日;
5.2 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网站首页右侧点击“投标人”→使用CA锁登录系统,点击“交易乙方”→点击“招标公告”→点击“国企采购”→找到所投项目→点击“下载文件”。投标人必须办理CA锁和电子签章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操作指南》。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28日9时30分。
6.2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逾期或未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注: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2、数字人民币使用:本项目投标工具使用费、评标(评审)费、招标代理费、交易服务费、工程款结算、履约保证金收退等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5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淮政办发〔2023〕4号)、《2024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方案》、《关于在全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行数字人民币应用的通知》(淮数据发〔2024〕6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水控振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五九双创产业园1号楼5楼 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合肥路20号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监督管理部门:淮安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18252576673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北路103号
公平竞争审查表.jpg
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