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5年香河园林工程车辆租赁框架单位选聘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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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连云港市 | 采购单位 | 连云港香河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5年香河园林工程车辆租赁框架单位选聘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5年香河园林工程车辆租赁框架单位选聘竞争性谈判公告(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香河园林工程车辆租赁框架单位选聘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60万元, 招标人为连云港香河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详见谈判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2025年香河园林工程车辆租赁框架单位选聘竞争性谈判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5年香河园林工程车辆租赁框架单位选聘竞争性谈判公告:
详见谈判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4-03 00:00到2025-04-08 23:59
获取方式:详见谈判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4-09 11:00
递交方式:详见谈判公告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4-09 11:00
开标地点:详见谈判公告
七、其他
2025年香河园林工程车辆租赁框架单位选聘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采购人 连云港香河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委托,采购代理机构 江苏方洋建设工程 管理有限公司 对 2025年香河园林工程车辆租赁框架单位选聘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 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 2025年香河园林工程车辆租赁框架单位选聘。
1.2项目编号: /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地点: 徐圩新区 ;
2.2 建设规模: /;
2.3 工期要求: 730日历天,实际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 采购控制价:控制价明细详见附件清单。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只需填报项目的下 浮率,评委以该下浮率作为报价评审依据。合同签订时,执行该下浮率,即全费用综合单价 按照采购人发布的招标控制价中的单价*(1-下浮率);
供应商报价高于采购人期望值的(采购人期望值=采购控制价*95%),即报价下浮率低 于5%,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5 质量要求: 合格,满足任务书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2.6 采购范围: 本项目租赁主要车辆有履带式挖掘机、单双钢轮振动压路机、推土机 等,具体详见清单;
3.资格条件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供应商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3.2供应商资质要求: 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 ;
3.4业绩要求:投标人承担过类似业绩的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 时间为准),至少承接两项单项合同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车辆租赁等类似业绩(类似业 绩如为固定单价合同,金额以结算单或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文件为准);业绩须 提供类似业绩的合同原件扫描件和业绩合同收款发票扫描件为准,缺一不可。
注:
(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类似业绩的合同(如为固定单价合同,金额以 结算单或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文件为准原件扫描件和业绩合同收款发票(部分发 票即可,发票需明示业绩合同双方单位名称)扫描件为准,缺一不可。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项目工作内容、项目规模、合同价 款、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明示,则需补充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书面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5 信誉要求:
3.5.1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3.5.2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至发出成交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成交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 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 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 间的期间。
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附件承诺书要求进行承诺,并承担作出 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设计服 务的;
(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 股、参股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存在同一人直接关联任职股东或高管(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监事)的;(7)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供应商)资格被取 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8)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 程的。
(9)供应商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谈判/磋商、成交资格、不应当存在的情形或者其他违 法违规行为造成采购人重新采购的。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为: 2025年 4 月3 日至 2025 年 4 月 8 日;
4.2 谈判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方洋集团物资采购平台”( 网
址“http://cg.fygroup.com/)获取。点击“确认受理”即视为报名成功,否则响应文件不 予接收;(特别提醒:供应商报名成功后,可在供应商中心“报价作业”栏查询到所参与项 目)。
4.3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4.4供应商应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方洋集团物资采购平台”中 有关该项目谈判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因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初次在“方洋集团物资采购平台注册”的供应商请综合考虑注册和审核时间(审核 时间为1个工作日),方洋集团物资采购平台附有供应商操作视频(位于“会员中心”页 面),如遇技术问题可咨询平台网页左上方咨询热线,由此造成无法报名、报价信息填写错 误、无法参与采购活动等情况的,后果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方式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9日 11:00 ;
5.2 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于开标前将投标文件电子扫描件(盖章版)上传至方洋集团物资采购平台;
5.3逾期上传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6.评审入围条件及评审办法
6.1评审入围条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函中载明的报价高于采购人期望值的(采购人 期望值=采购控制价*95%),即报价下浮率低于5%,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6.2评审办法: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下浮率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供应商,若排列供应商≥3家时,取前3名排列供应商初步入围框架协议单位,以初步入围单位中的最高下浮率作为 框架协议成交价格,初步入围单位响应该成交价,即可成为最终成交单位,若初步入围单位 不响应,则依次询问排列供应商,直至响应为止。
若排列供应商=3家时,若其中一家初步入围单位未响应该成交价,采购人将重新发布公 告。
若参与供应商<3家或最终成交供应商不满足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将重新发布公告。
7.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谈判保证金为:0.55万元,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谈判保证 金。采用转账、电汇、网银等形式缴纳谈判保证金的,保证金应以供应商的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谈判保证金无效。
注:如发现谈判保证金未按规定退还等相关违法违规情形,可以向徐圩新区招投标办投 诉,监管服务电话:0518-82256030。
8.本次竞争性谈判报名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 购 人:连云港香河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 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徐圩街道办事处香河村香河路和疏港大道交叉口往南50米临 时项目部 地 址:徐圩新区创投服务中心220室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电 话: *** 电 话:***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1342580467@qq.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连云港香河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徐圩新区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徐圩新区创投服务中心212室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134258046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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