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扬州市施桥镇垃圾桶购置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
【招标公告】扬州市施桥镇垃圾桶购置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扬州市 | 采购单位 | 扬州市施桥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扬州市施桥镇垃圾桶购置项目(二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受扬州市施桥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扬州市施桥镇垃圾桶购置项目(二次)招标(JTWDZC-2025012)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扬州市施桥镇垃圾桶购置项目(二次)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5年4月11日下午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谈判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扬州市施桥镇垃圾桶购置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JTWDZC-2025012
3.采购方式:þ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5.7万元
5.最高限价:5.7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谈判处理。
6、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7、合同履行期限: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谈判。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谈判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自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前的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备注:(1)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非企业法人等,投标文件中第5、6、7项中证明材料等须用相应文件证明替代。
(2)供应商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谈判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8日;每天上午9:00 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
方式: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及原件)、资料费回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到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登记报名。请各投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的所有报名资料,否则不予接受报名。未报名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如投标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谈判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售价:资料费300元,报名前以单位名义汇至扬州市施桥镇财政所国库集中收付中心非
税收入专户,备注项目名称。
开户名:扬州市施桥镇财政所国库集中收付中心非税收入专户
开户行:农村商业银行施桥支行
账 号:3210271101201000008110
四、谈判文件提交
提交时间:2025年4月11日下午14:30-15:00(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施桥镇施桥北路107号北楼302室
五、谈判文件开启
截止时间:2025年4月11日下午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施桥镇施桥北路107号北楼3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说明事项:
1、本次投标文件制作纸质份数要求: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装入一个标袋密封。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U盘一份。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本谈判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谈判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谈判文件处理。
3、有关本次谈判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4、根据苏财购〔2020〕52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施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解读
项目概况:
扬州市施桥镇垃圾桶购置项目(二次)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5年4月11日下午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谈判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扬州市施桥镇垃圾桶购置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JTWDZC-2025012
3.采购方式:þ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5.7万元
5.最高限价:5.7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谈判处理。
6、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7、合同履行期限: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谈判。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谈判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自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前的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备注:(1)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非企业法人等,投标文件中第5、6、7项中证明材料等须用相应文件证明替代。
(2)供应商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谈判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8日;每天上午9:00 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
方式: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及原件)、资料费回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到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登记报名。请各投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的所有报名资料,否则不予接受报名。未报名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如投标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谈判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售价:资料费300元,报名前以单位名义汇至扬州市施桥镇财政所国库集中收付中心非
税收入专户,备注项目名称。
开户名:扬州市施桥镇财政所国库集中收付中心非税收入专户
开户行:农村商业银行施桥支行
账 号:3210271101201000008110
四、谈判文件提交
提交时间:2025年4月11日下午14:30-15:00(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施桥镇施桥北路107号北楼302室
五、谈判文件开启
截止时间:2025年4月11日下午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施桥镇施桥北路107号北楼3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说明事项:
1、本次投标文件制作纸质份数要求: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装入一个标袋密封。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U盘一份。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本谈判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谈判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谈判文件处理。
3、有关本次谈判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4、根据苏财购〔2020〕52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施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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