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YDCQ2025-JJ001-2原潘黄计生中心一层八间门市招租项目公开招租公告(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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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盐城市 | 采购单位 |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潘黄街道办事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盐城市盐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名称 | 原潘黄计生中心一层八间门市招租项目(二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原潘黄计生中心一层八间门市招租项目(二次)
公开招租公告
发布单位:盐城市盐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开招租公告
发布单位:盐城市盐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 原潘黄计生中心一层八间门市招租项目(二次) | ||||||||||
项目编号 | YDCQ 2025-JJ001-2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5年4月2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5年4月18日 | |||||||||
标 的 概 况 | 标的坐落 | 鹿鸣路与镇中路交叉口西南朝向50米 | |||||||||
基本属性 | 标的类型 | 房屋出租 | 所在层数 | 一层 | |||||||
租赁面积约(㎡) | 183 | 租赁期限(年) | 3 | ||||||||
租金支付方式 | 转账 | 租金递增方式 | / | ||||||||
装修期限 | 2个月 | 承租押金(元) | 3个月租金 | ||||||||
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正常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 | |||||||
配套、环境、 交通、亮点 | / | ||||||||||
其他情况 | / |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明润资评报字(2024)第0180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12月27日 | ||||||||||
评估价 | 30.41万元/年 | ||||||||||
租金底价(元) | 30.41万元/年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潘黄街道办事处 | ||||||||
经济类型 | 机关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20928014368420W | ||||||||||
法定代表人 | 崔建鹏 | ||||||||||
注册地 | 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镇中路1号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盐城市盐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由盐城市盐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盐城市盐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 | ||||||||||
行为批准或 备案机构 | 盐城市盐都区财政局 | ||||||||||
特别告知 | 一、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盐城市盐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二、招租房屋仅限于从事办公、培训、商贸等不影响周边生产生活的经营活动。如承租人不按上述用途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或解除合同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四、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五、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六、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七、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八、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九、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合同模板以及其他资料。 |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支付 | |||||||||
意向承租方 资格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二)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行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三、不接受联合承租。 | ||||||||||
标的交割 | 根据租赁合同约定交割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 | ||||||||||
交易指南 | 一、意向承租方应提供的报名材料: 意向承租方对照上述交易条件中的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及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在报名并领取竞价文件时提供有关资料,以下材料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原件根据出租方要求随时提供验证)。 一、意向承租方须提供材料: (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三)承租承诺函; (四)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报名、发放竞价文件: 时间: 2025年4月2日-2025年4月18日下午17:30时 。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科,盐都区世纪大道1188号服务大厦806室。 注:报名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在领取竞价文件时一并提交至806室,若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的,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确认合格意向承租方: 公告期满后,交易中心将会同出租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四、竞价保证金支付方式: 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在 2025年4月18日下午17:30时 前向盐城市盐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账户(盐城市盐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金穗支行 账号:12570188000153203)交纳伍万元竞价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以确定其参与竞价。交易中心仅接受意向承租方以本单位账户通过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线下银行保函等方式交纳的竞价保证金。意向承租方未能如期交纳足额竞价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次竞价。 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转为交易价款;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中心与确定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路全额返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五、交易方式: 1、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并交纳竞价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则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按照承租底价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 2、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交易中心将采用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 六、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 1、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在《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向出租人一次性支付首次租金和押金。 2、本次租赁标的交割完成后,承租方凭标的交割的证明资料向盐城市盐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退还竞价保证金。 七、交易服务费:按照苏〔2023〕851号文收取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分别一次性汇入交易中心专用结算账户。如不能及时交纳,则交易保证金优先抵扣交易双方应缴本项目交易服务费。 八、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信息披露终结。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出租方: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潘黄街道办事处 | 交易中心:盐城市盐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联系电话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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