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盐渎街道盐渎明城餐饮油烟集中治理“绿岛”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盐城市 发布日期: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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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盐城市 采购单位 盐都区财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盐渎街道盐渎明城餐饮油烟集中治理“绿岛”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盐渎街道盐渎明城餐饮油烟集中治理“绿岛”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903-YDJS-G2025-0003
二、项目名称:盐渎街道盐渎明城餐饮油烟集中治理“绿岛”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盐城优可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射阳县城振阳街8号楼60号门市
    被投诉人:江苏誉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盐渎街道办事处
    被投诉人地址:靖江市滨江国际C幢1801号、盐都区新都路住建大厦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江苏誉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盐渎街道办事处、盐城优可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靖江市滨江国际C幢1801号、盐都区新都路住建大厦、射阳县城振阳街8号楼60号门市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该项目未依法设置评审因素,对企业注册资金,规模成立年限都有一定的要求。2.该项目未依法设置评审因素,将与项目需求、商务要求无关的地级市及以上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项设置为评审因素。3.:该项目评分标准中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设置为评审因素,这是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4.该项目未依法设置评审因素,将与项目需求、商务要求无关及国家非强制性认证的证书设置为评审因素。5.该项目未依法设定评审因素,在评分标准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员工最近一期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作为评审依据。
    投诉请求:修改采购文件,重新组织招投标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
    处理结果:投诉人书面撤回投诉。本机关决定:终止投诉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盐都区财政局
2025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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