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4月1日中央储备粮连云港直属库有限公司小麦竞价采购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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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连云港市 | 采购单位 | 中央储备粮连云港直属库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 项目名称 | 小麦竞价采购交易活动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受中央储备粮连云港直属库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举办本次小麦竞价采购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2025年4月1日 10:45
交易方式:本次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交易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新版地方竞价交易平台进行。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地方政策性粮-江苏市场”进入“中储粮江苏分公司采购专场”参与交易。
二、品种、数量、质量、价格及存粮地点
品种: 2025年产白小麦
数量:3181吨,共1个标段。
质量:详见交易清单;2025年江苏产白小麦,容重≥750g/L;水分≤13.5%,以12.5%为基准,每超0.1%扣量0.13%,水分>13.5%有权拒收;杂质≤1.0%,1.0%>杂质≤2.0%过筛带回,>2%有权拒收;不完善粒≤8.0%(赤霉≤2%);呕吐毒素≤1000ug/kg;玉米赤霉烯酮≤60ug/kg;色泽气味正常;其他指标符合国家中等以上质量标准。
交易价格:买方散粮到库价。应价起点数量为每个标的的全部数量。采购底价2420元/吨,竞价减价幅度2元/吨,本专场为公益专场,免收买卖双方交易手续费。
地点:中央储备粮连云港直属库有限公司东海分公司
三、参加竞价销售交易资格
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本次交易公告所有内容的法人企业及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本次购销双向竞价交易活动。
参与交易方须承诺向中储粮销售的粮油来源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非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油或中央、各级地方政府储备轮出粮油;参与交易方须承诺从中储粮采购的粮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使用,不得流转或销售用作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油或中央、各级地方政府储备粮油。严禁参与交易方涉及以陈顶新、以次充好、掺杂使假、“转圈粮”等违规违法行为,严禁参与交易方涉及危害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等行为。
对存在上述行为的会员,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有权依照本次交易公告、《江苏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等交易规则,撤销成交合同并采取提示、劝告、扣除或划转保证金、加入黑名单、限制或终止部分或全部服务等措施,违约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并赔偿守约方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预期收益损失、索赔、任何花费(包括但不限于采取补救措施的费用、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因遭受行政执法而支出的罚款与费用等)。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已成为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的会员,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2、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单位或自然人,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164523699,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五、履约保证金及交易保证金
所有参加竞价采购的单位应预交保证金:交易保证金1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200元/吨,保证金必须在竞价交易前到账。
收款单位: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20332999900100000090711
六、交割及货款结算方式
1.双方自主交收,供货方凭合同和身份证明到采购方库点交货。小麦供货方须在2025年7月30日前交货完毕。除不可抗力外,原则上合同不予延期,严格执行合同履约时间,在不影响架空期情况下,若因客户原因导致合同延期,采购合同延期需额外加收履约保证金。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地点,卖方如是企业,由买方验收合格后逐批付款,卖方需在送货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给买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买方在收到增值税发票后与卖方办理交割确认;卖方如是个人则需提供种粮大户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2.交货地点:(详见标的清单),每个标的交货结束后,江苏市场根据验收确认单退还供货方保证金。
3. 卖方如是企业,须开具增值税发票给采购方,卖方如是个人则需提供种粮大户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七、联系方式
中央储备粮连云港直属库有限公司:
******
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张 明 18118996697
李佩璇 18900668971
会员端技术维护: *** ***
(传真)025-58800160 (财务部)025-58800241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164523699。
2025年3月28日
附件一:江苏市场新版地储系统会员操作手册.docx
附件二:江苏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doc
附件三:4月1日中央储备粮连云港直属库有限公司小麦竞价采购交易清单.xls
附件四: 江苏省竞价采购确认单.docx详情请下载附件!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2025年4月1日 10:45
交易方式:本次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交易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新版地方竞价交易平台进行。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地方政策性粮-江苏市场”进入“中储粮江苏分公司采购专场”参与交易。
二、品种、数量、质量、价格及存粮地点
品种: 2025年产白小麦
数量:3181吨,共1个标段。
质量:详见交易清单;2025年江苏产白小麦,容重≥750g/L;水分≤13.5%,以12.5%为基准,每超0.1%扣量0.13%,水分>13.5%有权拒收;杂质≤1.0%,1.0%>杂质≤2.0%过筛带回,>2%有权拒收;不完善粒≤8.0%(赤霉≤2%);呕吐毒素≤1000ug/kg;玉米赤霉烯酮≤60ug/kg;色泽气味正常;其他指标符合国家中等以上质量标准。
交易价格:买方散粮到库价。应价起点数量为每个标的的全部数量。采购底价2420元/吨,竞价减价幅度2元/吨,本专场为公益专场,免收买卖双方交易手续费。
地点:中央储备粮连云港直属库有限公司东海分公司
三、参加竞价销售交易资格
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本次交易公告所有内容的法人企业及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本次购销双向竞价交易活动。
参与交易方须承诺向中储粮销售的粮油来源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非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油或中央、各级地方政府储备轮出粮油;参与交易方须承诺从中储粮采购的粮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使用,不得流转或销售用作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油或中央、各级地方政府储备粮油。严禁参与交易方涉及以陈顶新、以次充好、掺杂使假、“转圈粮”等违规违法行为,严禁参与交易方涉及危害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等行为。
对存在上述行为的会员,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有权依照本次交易公告、《江苏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等交易规则,撤销成交合同并采取提示、劝告、扣除或划转保证金、加入黑名单、限制或终止部分或全部服务等措施,违约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并赔偿守约方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预期收益损失、索赔、任何花费(包括但不限于采取补救措施的费用、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因遭受行政执法而支出的罚款与费用等)。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已成为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的会员,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2、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单位或自然人,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164523699,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五、履约保证金及交易保证金
所有参加竞价采购的单位应预交保证金:交易保证金1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200元/吨,保证金必须在竞价交易前到账。
收款单位: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20332999900100000090711
六、交割及货款结算方式
1.双方自主交收,供货方凭合同和身份证明到采购方库点交货。小麦供货方须在2025年7月30日前交货完毕。除不可抗力外,原则上合同不予延期,严格执行合同履约时间,在不影响架空期情况下,若因客户原因导致合同延期,采购合同延期需额外加收履约保证金。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地点,卖方如是企业,由买方验收合格后逐批付款,卖方需在送货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给买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买方在收到增值税发票后与卖方办理交割确认;卖方如是个人则需提供种粮大户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2.交货地点:(详见标的清单),每个标的交货结束后,江苏市场根据验收确认单退还供货方保证金。
3. 卖方如是企业,须开具增值税发票给采购方,卖方如是个人则需提供种粮大户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七、联系方式
中央储备粮连云港直属库有限公司:
******
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张 明 18118996697
李佩璇 18900668971
会员端技术维护: *** ***
(传真)025-58800160 (财务部)025-58800241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164523699。
2025年3月28日
附件一:江苏市场新版地储系统会员操作手册.docx
附件二:江苏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doc
附件三:4月1日中央储备粮连云港直属库有限公司小麦竞价采购交易清单.xls
附件四: 江苏省竞价采购确认单.docx详情请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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