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新星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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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宿迁市 | 采购单位 | 泗洪县汇泽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盛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新星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新星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SHX-ZB-2025-00362
新星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企业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泗洪县青阳街道新星社区。
1.2项目规模:本工程总建筑面积2451㎡,建筑高度9.5米(辅助用房4.5m),单跨跨度36.6米,结构类型为钢结构,层数地上1层。其中主体为钢架结构,同步实施雨污水、室外场地硬化、水电、消防等附属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30元。
1.3工期要求:6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土建工程、钢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安装、消防及附属工程等。
2、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
3、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4、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
完成合同工程量的50%付合同工程价款的4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已验收合格工程价款的80%,审计完成后付至审定价的95%,质保期结束按审定价付清余款(无息)。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5.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01月01日以来,担任过已竣工验收合格的钢结构建筑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1、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原件,该证明材料中应当能够明确反映项目负责人与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2、业绩中钢结构部分含有单跨不低于25米(含)的跨度。提供的证明材料中须能够体现具体跨度,若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跨度,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业绩发包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必须加盖业绩发包人公章且能够反映跨度,否则不予认可;3、因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模糊不清或相应内容体现不完整,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认其业绩是否符合要求的,不予认可。
5.4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6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5.7企业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拖欠行为是指经人社、住建等相关部门认定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如企业因特殊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能够积极配合人社部门调查处理并且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已支付到位,在征求人社等部门意见,可以参加特定项目招标活动。
5.8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5.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0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10.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5.10.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10.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11.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11.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5.1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1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1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11.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11.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11.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12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6、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6.1请各潜在投标人将报名所需材料(提供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均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568555137@qq.com,或加***微信号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25年03月28日09时00分至2025年04月01日17时30分。
6.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微信缴纳:***,售后不退。
6.3投标人须按规定报名登记购买招标文件并参与投标。未登记报名或未购买招标文件或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无故不参与投标的且未提供书面申请材料的,将按照苏财规【2013】28号文件执行。
6.4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04月02日14:30分;泗洪县汇泽投资有限公司(泗洪县青阳街道新星社区居民委员会四楼会议室)。
7、本工程投标保证金:79000元。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洪县汇泽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泗洪县建设南路11-19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盛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泗洪县金港湾东门南侧21号
联系人:*** 电话:***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SHX-ZB-2025-00362
新星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企业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泗洪县青阳街道新星社区。
1.2项目规模:本工程总建筑面积2451㎡,建筑高度9.5米(辅助用房4.5m),单跨跨度36.6米,结构类型为钢结构,层数地上1层。其中主体为钢架结构,同步实施雨污水、室外场地硬化、水电、消防等附属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30元。
1.3工期要求:6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土建工程、钢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安装、消防及附属工程等。
2、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
3、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4、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
完成合同工程量的50%付合同工程价款的4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已验收合格工程价款的80%,审计完成后付至审定价的95%,质保期结束按审定价付清余款(无息)。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5.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01月01日以来,担任过已竣工验收合格的钢结构建筑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1、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原件,该证明材料中应当能够明确反映项目负责人与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2、业绩中钢结构部分含有单跨不低于25米(含)的跨度。提供的证明材料中须能够体现具体跨度,若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跨度,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业绩发包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必须加盖业绩发包人公章且能够反映跨度,否则不予认可;3、因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模糊不清或相应内容体现不完整,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认其业绩是否符合要求的,不予认可。
5.4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6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5.7企业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拖欠行为是指经人社、住建等相关部门认定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如企业因特殊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能够积极配合人社部门调查处理并且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已支付到位,在征求人社等部门意见,可以参加特定项目招标活动。
5.8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5.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0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10.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5.10.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10.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11.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11.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5.1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1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1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11.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11.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11.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12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6、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6.1请各潜在投标人将报名所需材料(提供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均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568555137@qq.com,或加***微信号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25年03月28日09时00分至2025年04月01日17时30分。
6.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微信缴纳:***,售后不退。
6.3投标人须按规定报名登记购买招标文件并参与投标。未登记报名或未购买招标文件或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无故不参与投标的且未提供书面申请材料的,将按照苏财规【2013】28号文件执行。
6.4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04月02日14:30分;泗洪县汇泽投资有限公司(泗洪县青阳街道新星社区居民委员会四楼会议室)。
7、本工程投标保证金:79000元。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洪县汇泽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泗洪县建设南路11-19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盛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泗洪县金港湾东门南侧21号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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