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关于现金清分整点服务采购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南京市 发布日期:2025-03-28

【招标公告】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关于现金清分整点服务采购项目市场调研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南京市 采购单位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关于现金清分整点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关于现金清分整点服务采购项目市场调研公告(招标编号:无)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关于现金清分整点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关于现金清分整点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关于现金清分整点服务采购项目: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财务报告须明确体现经 过审计)。 3.投标人应在人民银行公布的2025年度江苏省现金清分企业名单,即:《关于公布2025 年度江苏省现金清分企业名单的通知》(苏银办〔2025〕13号)(请提供查询截图)4.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银行业(六大国有银行(中 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全 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 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渤海银行)至少有1个服 务实施案例(提供与银行系统签署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合同期内至少一张发票原件 扫描件) 5.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以上信息网站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6.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 处罚期内。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双方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相同; (2)双方法人谈判代表或财务人员存在重合; (3)双方实际办公地址相同; (4)一方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 (5)双方共同具有一名(含)以上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 (6)双方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亲属等利益关系。 8.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9.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 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10.在报名截止之日止未处于建设银行系统内禁用或退出期内,并且在建行系统内被给 予“警示谈话”、“取消候选资格”、“削减供应份额”轻微违规行为处理的次数不超过3 次。 11.须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 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12.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益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 称投标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 承担建设银行所要求的全部责任。 13.必须通过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http://ibuy.ccb.com)报名。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申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3-27 09:00到2025-04-03 17:00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4-03 17:00 递交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2025-04-03 17:00:00 资格预审地点:详见公告正文 七、其他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我行现对现金清分整点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市场进行调研,有关事宜 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 二、调研时间 本次市场调研自即日起至2025年4月3日17:00止。 三、报名资格要求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财务报告须明确体现经 过审计)。 3.投标人应在人民银行公布的2025年度江苏省现金清分企业名单,即:《关于公布2025 年度江苏省现金清分企业名单的通知》(苏银办〔2025〕13号)(请提供查询截图)4.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银行业(六大国有银行(中 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全 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 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渤海银行)至少有1个服 务实施案例(提供与银行系统签署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合同期内至少一张发票原件 扫描件) 5.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以上信息网站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6.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 处罚期内。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双方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相同; (2)双方法人谈判代表或财务人员存在重合; (3)双方实际办公地址相同; (4)一方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 (5)双方共同具有一名(含)以上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 (6)双方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亲属等利益关系。 8.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9.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 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10.在报名截止之日止未处于建设银行系统内禁用或退出期内,并且在建行系统内被给 予“警示谈话”、“取消候选资格”、“削减供应份额”轻微违规行为处理的次数不超过3 次。 11.须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 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12.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益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 称投标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 承担建设银行所要求的全部责任。 13.必须通过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http://ibuy.ccb.com)报名。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申请。 四、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报表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在人民银行公布的2025年度江苏省现金清分企业名单中,即:《关于公布2025 年度江苏省现金清分企业名单的通知》(苏银办〔2025〕13号)(请提供查询截图)4.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银行业合作至少有1个服务实施案 例(提供与银行签署的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及合同期内至少一张发票原件扫描 件)。 5.“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截图。 五、报名步骤 1.供应商须首先在建行采购平台(ibuy.ccb.com)注册,注册时请务必对最新企业财 报、案例、资质信息、纳税人类型、国别、企业性质、组织类型等信息进行维护。 2.审核通过后,您将会收到系统通知,请点击本公告下方“征集报名”进行报名,根据 系统提示上传报名材料,所有材料仅需提供电子版,无论报名是否通过,材料恕不退还。 3.已注册供应商可直接点击下方“征集报名”按钮登录进行报名,同时做好企业信息维 护:包括企业财报、案例、资质信息、纳税人类型、国别、企业性质、组织类型等信息维 护。 六、注意事项 1.本次调研结果仅作为了解市场情况使用。 2.本次调研不收取供应商的任何费用。 3.供应商须对反馈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列入建设银行供应商 黑名单。 4.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建设银行联系。 5.建设银行授权的市场调研公告发布媒体仅为龙集采(ibuy.ccb.com)、中国金融集中 采购网(www.cfcpn.com)、江苏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jszbtb.com),对于因其他 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均与建设银行无关,建设银行不予承担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购部门联系人:***(8:30-11:30;14:00-17:30)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zhaowenjing1.js@ccb.com 需求部门联系人:严女士(8:30-11:30;14:00-17:30) 联系电话:025-8420759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地 址: /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zhaowenjing1.js@ccb.com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地 址: /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非 IT 类服务采购需求主要内容 一、入围供应商要求 见征集公告 二、服务品类 本次采购服务品类为“基础运营类”,采购内容主要为现金 集中整点清分外包服务,服务区域:南京、无锡、常州、连云港、徐州、淮安、扬州、镇江、泰州、宿迁。 三、服务内容 各类型现金的清分整点、配款、装箱(开/封箱包)、假币 和反宣币归集整点、冠字号码查询统计流转、系统录入及所有与 现金业务交接等相关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网点回笼现金(含 外币现钞)的清分整点;人民币硬币的清分整点;残缺污损人民 币的清分整点;自助设备回笼现金的整点、加钞现金的整点、配 钞和装箱;上门收款现金的清分整点;现金异步业务的办理及假 币的归集整理等,同时含上述业务中的系统录入、交接等流程性 工作以及人民币整洁度监测等工作。 四、服务团队 1.整点团队建设:投标人应拥有完善的招聘方案、上岗前后 培训方案、监督考核机制、岗位职责分工;具备在(南京、无锡、常州、连云港、徐州、淮安、扬州、镇江、泰州、宿迁)的本地 化服务能力;整点团队应具备相应的内部管理及风险控制制度, 1 能够组建思想上积极向上、业务素质过硬、分工协作流畅、职责 明确的整点团队。整点团队中全部员工均应与投标人直接签订劳 务合同,不得使用第三方劳务,不得转包。 2.员工素质: 2.1 投标人负责现金整点员工的招聘、使用、考核和管理。 投标人所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责任心强、无不良行为记录; (2)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 (3)具备反假技能,具备真伪人民币鉴定的技能,全部整点 员工必须通过人民银行或人民银行指定机构的反假培训及测试,取得《货币防伪业务培训效果测评》合格证,未通过的,不得参 与清分整点及假币收缴。暂未通过测评的新员工确保三个月内拿 证,已在岗三个月以上员工必须持证上岗。 (4)熟练掌握点钞技术(单指单张技能需达到 1500 张/10 分 钟以上,机点技能应达到 30 捆/小时以上)、熟悉残损人民币挑 剔标准,能够通过投标人组织的岗位练兵及培训考试;熟练掌握 冠字号收集、查询、“双流”及“货发二代”系统使用等业务技 能; (5)原则上为工作地常住户口。 2.2 投标人应配备一定规模的现场管理人员(可兼职)及管 理人员储备,负责投标人的业务管理、员工管理及与招标人的沟 通协调工作。管理人员要熟悉整体业务流程、具备较强的反假识 2 假能力,通过人民银行指定机构的反假培训及测评,取得《货币 防伪业务培训效果测评》合格证,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执行、沟通能力,有整点现金集中整点清分业务管理经验优先。 2.3 投标人应做好员工培训考核工作,包括岗前培训、日常 培训,定期开展业务考核,确保员工及管理人员业务素质符合招 标人要求。 3.人员流动率:有能力为整点员工提供符合《劳动法》并在 当地较有竞争力的薪资待遇;能够采取有效措施留住业务素质高、专业技能好的优秀整点员工,确保整点外包团队人员相对稳定且 年员工流动率不得高于 10%; 投标人应保证人员的稳定性,招标人对投标人工作人员有更 换建议权,对于招标人提出人员更换建议的投标人应于 5 个工作 日内反馈调整安排。投标人为保证合同履行,应提前进行相应的 人员储备,投标人每年人员调整不得超过总人数的 10%,调整需 更换新人的,投标人应按 2:1 的比例安排人员实习,投标人安排 到招标人的实习人员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因投标人未能履 行人员储备和人员调整条款影响招标人业务正常开展的,招标人 有权追究投标人的赔偿责任,投标人每年人员调整超过总人数的 10%的(招标人主动要求人员调整除外),招标人有权处罚。 4.投标人的用工应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规定和双方的约定,必须与员工签定国家认可的劳动合同,承担所有与劳动关系相关 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应按季向招标人提供在招标人工作的投标人 人员的工资报酬及福利、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及基金明细清单。招 3 标人支付的外包费用投标人应扣除税费及合理利润等项目后全 部用于投标人员工的工作考核。投标人具体义务如下: (1)负责核发投标人人员的工资报酬及福利; (2)依法为投标人人员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及基金; (3)负责投标人人员的档案管理、绩效考核; (5)负责投标人人员的日常管理、教育、考核、奖惩; (6)依法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和解除等事宜; (7)依法签订保密协议; (8)劳动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投标人与员工发生任何经济、法律纠纷和人身损害赔偿等,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投标人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或未履行上述相关 约定义务,招标人可以解除本项目合同。投标人人员在招标人完 成服务外包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由投标人按照工伤保险规定处 理。投标人应于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将所聘人员相关 法律材料报招标人备案。 5.投标人支付给招聘人员的工资,要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 规定,应参考所在地人力费用标准合理确定、支付用工报酬,提 供当地较有竞争力的薪资福利,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工作地最低工 资标准的 1.3 倍,如未按此支付或连续两个月未支付的,招标人 有仅停止支付所有服务费用并提前终止合同。 5.1 投标人整点员工收入: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分别提供 10 个二级分行服务项目年度员工平均收入(包含项目主管在内,在 正常考核下的平均收入) 4 5.2投标人提供建行项目中员工人力成本支出占本项目营业 收入的最低占比承诺。 6.招标人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投标人加班,投标人应安排加 班。投标人根据生产情况需要加班,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安 排加班,投标人加班期间招标人提供相关配合人员。法定节假日 安排加班,工作量按日常的 3 倍计算。 7.投标人应将整点员工数量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提升单人工 作效率,原则上年人均整点量不低于 60 捆/天(机点券),各类 型现金业务量折算比例参照价格比例折算。 8.投标人应加强对本公司员工的管理,公司工作人员除完成 招标人现金整点工作外,不得以招标人名义从事任何其他活动,擅自从事其他活动而造成与第三方的纠纷和赔偿与招标人无关。如给招标人造成损害,招标人保留追索权力。 9.投标人应加强对员工的道德教育,因投标人员工的道德风 险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保密要求:投标人或其雇员应签署保密条款,在约定的 保密期限内违反保密义务的(无论该雇员是否已从接受方离职),接受方应当对披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五、服务质量要求 1.整点质量:投标人清分整点的现金必须符合人民银行“五 好”钱捆和当地人行要求,供应网点现金应符合人民银行规定的 流通标准,供应自助设备用钞应符合自助设备用钞标准,已清分 现金应记录存储冠字号码 3 个月以上,已整点的现金应做到无差 5 错、无假币;投标人应及时完成招标人整点计划安排的整点任务。 现金清分整点的质量标准按下列要求执行: 1.1 点准:要求做到数字准确,即每捆十把,每把百张。 1.2挑净:整点完毕的流通券中无 “不宜流通人民币 纸币”金融行业标准(JR/T 0153—2017)中的不宜流通人民币,上交人 民银行发行库的残损人民币中不得订有订书钉、大头针、回形针 等金属物品或粘贴胶带,不得修剪毛边。 1.3 墩齐:整捆票券三边对齐,第四边毛边不超过 0.2 公分。 1.4 捆紧:从钱捆侧面或底面拎起绳(带)时,钱捆自然下 垂不超过 1 公分。 每百张票券扎把时,腰条须在票幅的 1/3 处,整捆票券每 5 把错位捆扎,上(靠近封签面)5 把腰条居左,下 5 把居右,且 对齐腰条无断裂,钱捆底部最后一张钞票,应人头像朝外,方向 与封签对应。 清点无误的现金,分券别、版别进行捆扎,捆扎前须检查是 否够捆、券别是否一致。在“五好”钱捆标准下使用捆钞机捆扎 票券时,票券的捆扎必须平整,松紧适度,无严重变形;须使用 宽度为 1.4-1.6CM 的无色或白色透明塑带,双十字(++)五点平 面粘接,粘接面要超过 80%,三道塑带粘接点必须在钱捆的同一 面,封包好的钱捆使用专用封签加封,钱捆扎带不得断裂,粘接 点不得脱落。硬币装盒或使用胶带每十卷捆扎。 1.5 名章齐全清楚:封签、腰条各要素印章、名章齐全,清 晰可辩,且大封签复点员名章与十把腰条名章一致;钱捆验收人 6 名章清晰;加盖封捆日期;封签上须加盖在同级人民银行开户的 商业银行行名封签章。 1.6 网点现金集中清分整点、封包式上门收款现金清点、自 助设备现金清分等按照《中国建设银行现金集中整点管理办法(2016 年版)》要求办理。 1.7 人民银行大额和严重差错标准 (1)发生多把、少把、混把差错及交存现金与《现金交款 单》不符的; (2)在各券别一捆现金中发现长、短款差错 3 张及以上; (3)在各券别一捆现金中发现假币 3 张及以上的; (4)在一定时期内连续发现某一银行业机构现金差错的; (5)被人民银行等外部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差错; (6)上述标准如与整点当地人民银行标准不同,以整点当 地人民银行标准为准。 1.8自助设备清机款的清分必须严格坚持“逐台清点”原则,自助设备用钞装箱采取双人复核,“谁装箱、谁清点、谁负责”。根据招标人下达的自助设备配钞计划对自助设备钞箱进行装箱 配钞、加封(并在封条上双人加盖装箱人员名章),对钞箱内的 现金质量和数量负责,确保账实相符。加钞现金必须符合自助设 备专用钞标准:无破损、无断裂、无透明胶纸粘贴、无皱折及卷 角等 7-8 成新的人民币,禁止直接使用原装新钞和潮湿的现钞;自助设备回钞必须双人清点。 1.9 按照人民银行的要求记录、存储、流转冠字号码;查询、 7 上传、流转及时准确。 1.10 按照人民银行标准挑剔“反宣币”和假币的归集整点。 1.11 投标人负责提供与现金整点业务相关的数据;每季度 提供清分业务工作分析,重点对制度执行、业务差错原因分析和 整改措施。 1.1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现金整点业务的工作质量进行检 验监督,检验结果由招标人登记并由投标人人员当场确认。 1.13 上述标准按照人民银行及招标人的质量标准变化随时 调整。 2.整点效率:投标人应按时完成每天现金整点任务。投标人 工作日应与招标人保持一致(工作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节假 日、休息日之外的日期);投标人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 完成招标人整点计划安排的整点业务量,制定应急预案或措施应 对业务量较大时尤其是春节期间的整点工作,原则上应做到“日 清”;工作日不能完成整点任务时,应提前向招标人报告,在征 得招标人同意的情况下,妥善安排人员加班完成,加班费用由投 标人自行负责。 3.行方监督和考核:投标人及整点团队应自觉接受招标人管 理部门的合理监督和考核(例如整点抽检、员工技能、反假技能),管理制度及业务流程应符合招标人的相关管理制度要求。 4.巡检与例会制度:投标人应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巡检,并 与招标人建立外包业务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 1 次,查找管 理漏洞,及时处理外包整点业务中存在的问题。 8 5.运营报告:投标人应按季报送整点清分外包项目季报,内 容包括:项目整体运行情况、业务量统计确认情况、一线员工人 力成本情况、整点差错情况发生及考核情况、员工业务技能情况 以及其他招标人要求的内容。 6.安全生产:有能力确保安全生产,具备安全生产相应的管 理制度,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重大紧急情况的考虑分析,针对性 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培训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7.投标人必须制定质量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及奖惩措施,保 障现金整点质量符合要求。已整点现金必须按照人民银行 “五 好钱捆”的要求做到“点准、挑净、墩齐、捆紧、盖章清楚”,供应网点现金应符合人民银行规定的流通标准、供应自助设备用 钞应符合自助设备用钞标准,已清分现金应记录存储冠字号码 3 个月以上,质量要求根据人民银行和招标人要求适时调整,如有 调整更新招标人将相关新要求新标准及时提供投标人,投标人必 须及时按要求调整完成;投标人承诺现金清分整点做到无假币无 差错、不发生人民银行规定的大额和严重差错、不发生被人民银 行停止上缴的差错、无通报批评、无不良舆情。 8.投标人应确保所有清分整点现金必须按人行要求记录、存 储、上传、流转冠字号码,时间保留 3 个月。 9.招标人应为投标人的现金整点员工提供办公场地,并为其 工作人员进出场地提供方便;招标人负责现金清分场所的安全保 卫工作,确保投标人员工在现金清分场所的人身安全以及现金安 全,此范围内所产生的风险由招标人承担;招标人有权在外包工 9 作场地安装监控设备, 投标人的现金整点工作必须在监控下完 成,招标人应保证监控设施可以监控到现金整点工作的全部过程,并保证录像资料保存期不少于三个月。 10.投标人在外包作业场所的各种标识、名牌、工号、工装、出入证、业务系统界面等应当使用投标人的名称和标识。 11.招标人为投标人工作人员等提供现金整点必须的软硬件、耗材和办公用品等相关资源。招标人移交投标人的工作设备应办 理书面交接手续,双方应在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工作服、口罩 等劳保用品由投标人配置。 12.招标人提供投标人使用的点钞机、复点机、纸币清分机、全自动捆钞机、硬币封包机等设备,投标人负责日常设备维护。 点钞机、复点机、纸币清分机、全自动捆钞机、硬币封包机及耗 材的实际损耗,应按照生产厂家提供的耗材使用年限标准实施,如未达到生产厂家规定使用年限而损坏,由投标人承担未满标准 使用时间的耗材费用。如因投标人工作人员操作失误等人为原因 导致硬件设备的物理损坏,由投标人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 13.投标人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投标 人应制定符合招标人规章制度的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和保障措施,同时要求投标人员工严格遵守劳动管理制度及员工行为准则,投 标人应对员工的违规行为造成的所有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六、服务人员数量要求 人员配置应符合招标人设定的最低人员配置需求并按照招 标人约定的流程配置,各二级分行至少配置 1 名驻场经理,涉及 10 双人操作的业务流程应配置相应数量的整点人员。各二级分行整 点人员最低人员配置需求(后续具体人数可由招标人根据现金清 分量作相应调整):南京分行不少于 23 人 、无锡分行不少于 18 人、常州分行不少于 10 人 、连云港分行不少于 5 人 、徐州 分行不少于 8 人 、淮安分行不少于 6 人 、扬州分行不少于 12 人、镇江分行不少于 6 人 、泰州分行不少于 6 人 、宿迁分行不 少于 6 人 。 七、服务供应安排 1.投标人提前 1-2 周入场,熟悉项目情况,做好现有驻场外 包人员安排。 2.投标人在合同约定时限内,依据所服务区域的现金集中清 分整点外包项目,向招标人账户支付不低于 10 万元/二级分行履 约保证金并提供每年不低于 500 万元/二级分行现金责任保险,承诺在不满足招标人要求时及时补充。 八、款项支付要求 1.付费依据:与投标人合同约定的基础单价、实际整点业务 量、整点业务折算比、奖罚考核,服务费用=基础单价*实际整点 业务量(折算后)+奖罚金额。 2.业务量:整点业务量为实际整点的且经过双方确认的各类 型现金的业务量,按照约定的折算比进行结算(单位:捆);按 行方要求多次整点的应予以计价。 3.结算频率:外包服务费用原则上按季度结算,具体付款进 度以招标人实际情况为准。 11 4.付款方式:在投标人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的前提下,招标人 按自然季度以转账方式支付投标人服务费用。招标人于每个季度 初 10 个工作日内确认投标人上一个季度的“现金整点清分工作 量”,同时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上一个季度结算款项发票,招标 人在收到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发票后 15 工作日内向投标人支付上 个季度服务费用。 6.扣罚条款: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项目: (1)中标服务供应商应按时保质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遇有人员变动,离职等现象在 3 个工作日内补充新人员。由于人 员不足或其他非甲方原因导致当日工作未完成的,中标服务供应 商应及时补救,且中标服务供应商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由甲方 扣减服务费,扣减服务费采取累进制,首次扣罚 500 元,逐次 增加 500 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按实赔偿。 (2)已清分现金发现有假币的、发现长、短款的(经确认 属实的),除按规定赔偿外,处以扣减服务费处罚,处罚采取累 进制,首次扣罚 500 元/张,逐次增加 500 元/张的罚款;被上 级主管单位或人民银行通报的(经确认属实的),处以首次扣罚 2000 元,逐次增加 1000 元的罚款。 (3)经中标服务供应商整点清分后的现金交存人民银行时,因违反人民银行规定,发生大额及严重现金出纳差错,造成甲方 被人民银行风险警示或停止领交现金的,由中标服务供应商承担 赔偿责任,每次差错最低赔偿金额 3000 元;因发生大额差错被 人民银行处罚暂停领交现业务时,中标服务供应商保证在五个工 12 作日内恢复领交现业务,逾期未恢复的,甲方按停缴期内实际日 均增加的库存计算处罚金额 (4)双方交接工作时,应出具书面交接清单,交接清单格 式由甲方负责提供。中标服务供应商对甲方出库的现金在整点时 发现差错的,应及时通知甲方主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在中 标服务供应商补短款退长款的同时,按差错金额的 200 %罚款。 中标服务供应商应按交接清单要求完成承揽工作,并妥善保管出 库现金。 (5)若中标服务供应商人员盗窃钞票、物品及蓄意损坏机 器、工作设施的,中标服务供应商应立即报警并更换相关人员,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6)若中标服务供应商工作人员由于操作不当或者其他人 为事故造成甲方设备、人民银行设备、配套设施等财产损坏的,由中标服务供应商负责全额赔偿。 (7)若中标服务供应商违反合同保密规定,每发生一次,中标服务供应商向甲方支付 1000 元的违约金,由此造成损失或 后果的,中标服务供应商按实赔偿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8)中标服务供应商所有清分整点现金必须按人民银行要 求记录存储冠字号码,未记录冠字号码每次扣罚服务费 500 元,且因此造成的后续损失由中标服务供应商承担。 (9)中标服务供应商年度人员调整超过总人数的 10%的(甲 方主动要求人员调整除外),每超过 1%,扣罚服务费 200 元。 (10)由于中标服务供应商管理不到位致使中标服务供应商 13 雇员违反双方约定执行的涉及安保、金库管理等相关制度的,甲 方有权对中标服务供应商处罚,金额 200 至 1000 元。 (11)中标服务供应商及中标服务供应商的整点团队应自觉 接受甲方管理部门的合理监督和考核(例如整点抽检、员工技能、反假技能),对于违反双方约定的业务流程及操作规范(例如:双人配款装箱、双人交接、双人清点自助柜员机回钞等),对于 发现问题甲方有权扣罚中标服务供应商服务费,金额 200 至 1000 元。 (12)中国人民银行等外部监管部门对甲方整点中心的中标 服务供应商雇员进行反假技能测评,若中标服务供应商雇员未通 过理论和实操测评,甲方有权扣罚整点费用 1000 元/人。 (13)中标服务供应商违反保密条款,泄露甲方商业信息的,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甲方有权对中标服务供应商处罚,金额 200 至 1000 元。 (14)中标服务供应商违反员工最低年度收入承诺的,甲方 有权对中标服务供应商处罚,金额 2000 至 10000 元。 (15) 其他约定事项: 。 (16)扣减服务费(处罚)采取累计制的,按照 1 个自然年 度为 1 周期;上述中标服务供应商所有差错扣款或赔偿均由甲方 在服务费或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九、售后服务要求 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不再续约的履约保证金应留存不少于 3 万元的余额,并需保留不低于 2 年,用于处置由投标人清分并上 14 交人民银行发行库的各类差错。 十一、其他要求(特别注意) 1.原则上入围供应商应开立建行数字化账户进行结算。 2.具体服务区域由省分行结合评标结果与二级分行意愿分 配。 3.服务合作有效期:本合同有效期从 2025 年 07 月至 2027 年 06 月,为期 24 个月;如在本合同到期后仍有招标人辖内分支 机构签订服务外包合同在合作期限内仍未完成的,本合同自动延 期至服务外包合同截止日。 4.江苏地区各地市如按人民银行要求入驻当地开办的区域 现金处理中心,我行有权提前终止协议(条款纳入合同)。我行 在招标期间若知晓其他地区加入区域现金处理中心消息,将承诺 告知投标人。 15

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江苏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