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档案整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扬州市 发布日期:202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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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扬州市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扬州华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档案整理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档案整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ZHKC202503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档案整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6万元,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档案整理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档案整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档案整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 磋商响应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负责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的,须提供《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 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 2024年12月至2025年02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 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供应商2024年12月至2025年02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 盖供应商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 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 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26日09时00分到 2025 年04月0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1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高邮市城南经济新区智慧大厦13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1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高邮市城南经济新区智慧大厦13楼开标室 七、其他 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档案整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扬州华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的委托,就国家税务总局高邮 市税务局档案整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YZHKC2025030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档案整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囗谈判团磋商囗询价 预算金额:16万元,(8万元/年,2年) 最高限价:16万元,(8万元/年,2年),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 磋商响应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负责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的,须提供《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 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4年12月至2025年02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 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供应商 2024年12月至2025年02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 盖供应商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 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 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招标文件领取需携带的材料及招标文件领取等相关信息: 1、公示时间为 2025年03月26至2025年04月02日(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3月26至2025年04月02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 下午3:00-5:00。 3、招标文件领取地点:高邮市城南经济新区智慧大厦13楼招标代理室。 4、招标文件领取需携带: (1)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2)企业营业执 照副本复印件;(3)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 苏”网站(http://credit.jiangsu.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提供查询截 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现场勘察: 现场考察及不可抗力风险 招标人不召开标前会议,各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中标人自行解 决服务中的一切矛盾。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5年04月11日14: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1日15: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高邮市城南经济新区智慧大厦13楼开标室。 七、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1日15:00(未能准时到场的作弃标处理); 开标地点:高邮市城南经济新区智慧大厦13楼开标室。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19825346521 代理机构联系人:束 芸 联系电话:*** 九、评标方法:详见磋商文件。 十、投标保证金:详见磋商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 2025年03月26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 地 址:高邮市海潮路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华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高邮市城南智慧大厦13楼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日负责人∑: LYO™398466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伏哩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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