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德欧产业园周边环境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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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扬州市 | 采购单位 | 扬州景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德欧产业园周边环境整治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建设地点:高新区南园,中德欧产业园(建华路南侧,吉安路西侧)周边
1.2招标范围:中德欧产业园周边环境整治,包括但不限于清杂填土、绿化提升、围挡等
1.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1.4 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采用让利系数招标,最低让利工程结算审计审定价的10%
1.5 工期要求:40日历天
1.6 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3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2.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园林规划设计、景观工程设计、城市园林、环境艺术、园林工程技术、景观学、风景园林、园艺、园林等;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园林绿化专业毕业证书(或学历证书)或者职称评审表)资格。
2.6 其它要求:
2.6.1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2024年12月-2025年2月)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2.6.2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2.6.3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2.6.4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2.6.5投标人须阅读《投标告知书》并签字盖章。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27日(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3.2获取方式:投标人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经理职称及近三月任意一月社保证明、类似业绩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企业公章至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部(扬州市京华城路8号五彩世界B座19楼)进行登记,未登记者不得参与投标。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3.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现金递交,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1日14时30分,地点:扬州市吉安路148号4号楼301会议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五、评标办法
最高让利系数中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邗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扬州高新区(汊河街道)-通知公告”栏发布。
七、联系方式
7.1招标人:扬州景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邗江工业园开发西路209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7.2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京华城路8号五彩世界B座19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5年3月20日
1.1 建设地点:高新区南园,中德欧产业园(建华路南侧,吉安路西侧)周边
1.2招标范围:中德欧产业园周边环境整治,包括但不限于清杂填土、绿化提升、围挡等
1.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1.4 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采用让利系数招标,最低让利工程结算审计审定价的10%
1.5 工期要求:40日历天
1.6 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3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2.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园林规划设计、景观工程设计、城市园林、环境艺术、园林工程技术、景观学、风景园林、园艺、园林等;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园林绿化专业毕业证书(或学历证书)或者职称评审表)资格。
2.6 其它要求:
2.6.1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2024年12月-2025年2月)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2.6.2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2.6.3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2.6.4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2.6.5投标人须阅读《投标告知书》并签字盖章。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27日(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3.2获取方式:投标人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经理职称及近三月任意一月社保证明、类似业绩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企业公章至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部(扬州市京华城路8号五彩世界B座19楼)进行登记,未登记者不得参与投标。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3.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现金递交,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1日14时30分,地点:扬州市吉安路148号4号楼301会议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五、评标办法
最高让利系数中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邗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扬州高新区(汊河街道)-通知公告”栏发布。
七、联系方式
7.1招标人:扬州景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邗江工业园开发西路209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7.2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京华城路8号五彩世界B座19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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