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丁伙镇锦西幼儿园院内附属建筑物整体拍卖公告
【招标公告】丁伙镇锦西幼儿园院内附属建筑物整体拍卖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扬州市 | 采购单位 | 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丁伙镇锦西幼儿园院内附属建筑物整体拍卖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为盘活闲置用房,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人民政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丁伙镇锦西幼儿园院内附属建筑物进行整体拍卖处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丁伙镇锦西幼儿园院内附属建筑物整体拍卖
2、转让方名称: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人民政府
3、标的概况:拟转让资产位于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锦西北路38号,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4、拍卖底价:150万元(不含税价)
二、报名及竞拍时间
1、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3月19日—2025年4月2日
2、报名时间:2025年4月2日上午9时—11时,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址: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人民政府(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人民中路99号)
4、竞拍时间:2025年4月7日上午9时30分
三、报名条件
1、竞拍人应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企业法人(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的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印章);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在工商税务银行和司法等部门无违法违规记录,收购资金来源合法,符合产权交易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3、使用用途:使用该地块应符合丁伙镇相关产业发展定位要求,主要用于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建成后亩均税收达30万元/亩以上,不得作为其它用途。
4、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费现金300元,缴后不退。
四、竞拍保证金
报名者报名时需缴纳竞拍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备注:丁伙镇锦西幼儿园院内附属建筑物整体拍卖保证金。结算方式:汇票或本票,不接受电汇和现金。若报名后不按时参加竞拍或竞拍后不履约,竞拍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账户名称: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财政所
银行账号:3210880201010000024083
开户行:江都农商行丁伙支行
保证金的处置方式:
1、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其他竞拍人缴纳的保证金在竞价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付。
2、竞拍人(受让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因受让方自身原因未能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2)提供虚假材料的;(3)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五、付款方式
1、拍卖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2、房屋移交时间、水电表过户(如有)等以双方签订协议约定为准。
六、拍卖须知
1、转让竞拍方式:产权转让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拍人的,交易双方按不低于公告中约定的拍卖底价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竞拍人,由丁伙镇政府组织竞拍人公开竞价,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格。
竞价时间:2025年4月7日上午9时30分
竞价方式:采用增价竞拍方式,竞标以5万元为一档,以报名先后顺序确定序号,竞价时报价者先行报出序号,然后报价。首次报价者报价必须高于底价,竞价者可同时抬高一档或数档,前次竞标者报价后1分钟内无人继续竞价的,报价最高者为中标。
2、意向竞拍人如有以下情况即视为放弃参与竞价:(1)资料不完整不真实的;(2)个人原因错过竞价时间的;(3)交易保证金不充足的。
3、房屋用途:后期发展要符合资规部门的相关规划,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不得经营影响居民生活的活动。
4、凡是报名参加拍卖活动的单位,需持缴费收据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拍卖活动。
七、其他说明
1、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本公告仅为本次标的转让的简要说明,竞拍人在做出申请转让本标的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转让方提供的相关材料,自行实地了解该标的物的瑕疵情况,自行至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询问相关政策,若因自身原因致使无法过户,其风险及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标的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和标的所涉及的欠费等均由竞拍人自行承担。
3、本公告若有存疑之处或未尽事宜,以公告发布方解释为准。
4、本次竞价拍卖由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9日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丁伙镇锦西幼儿园院内附属建筑物整体拍卖
2、转让方名称: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人民政府
3、标的概况:拟转让资产位于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锦西北路38号,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4、拍卖底价:150万元(不含税价)
二、报名及竞拍时间
1、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3月19日—2025年4月2日
2、报名时间:2025年4月2日上午9时—11时,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址: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人民政府(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人民中路99号)
4、竞拍时间:2025年4月7日上午9时30分
三、报名条件
1、竞拍人应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企业法人(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的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印章);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在工商税务银行和司法等部门无违法违规记录,收购资金来源合法,符合产权交易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3、使用用途:使用该地块应符合丁伙镇相关产业发展定位要求,主要用于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建成后亩均税收达30万元/亩以上,不得作为其它用途。
4、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费现金300元,缴后不退。
四、竞拍保证金
报名者报名时需缴纳竞拍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备注:丁伙镇锦西幼儿园院内附属建筑物整体拍卖保证金。结算方式:汇票或本票,不接受电汇和现金。若报名后不按时参加竞拍或竞拍后不履约,竞拍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账户名称: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财政所
银行账号:3210880201010000024083
开户行:江都农商行丁伙支行
保证金的处置方式:
1、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其他竞拍人缴纳的保证金在竞价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付。
2、竞拍人(受让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因受让方自身原因未能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2)提供虚假材料的;(3)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五、付款方式
1、拍卖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2、房屋移交时间、水电表过户(如有)等以双方签订协议约定为准。
六、拍卖须知
1、转让竞拍方式:产权转让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拍人的,交易双方按不低于公告中约定的拍卖底价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竞拍人,由丁伙镇政府组织竞拍人公开竞价,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格。
竞价时间:2025年4月7日上午9时30分
竞价方式:采用增价竞拍方式,竞标以5万元为一档,以报名先后顺序确定序号,竞价时报价者先行报出序号,然后报价。首次报价者报价必须高于底价,竞价者可同时抬高一档或数档,前次竞标者报价后1分钟内无人继续竞价的,报价最高者为中标。
2、意向竞拍人如有以下情况即视为放弃参与竞价:(1)资料不完整不真实的;(2)个人原因错过竞价时间的;(3)交易保证金不充足的。
3、房屋用途:后期发展要符合资规部门的相关规划,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不得经营影响居民生活的活动。
4、凡是报名参加拍卖活动的单位,需持缴费收据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拍卖活动。
七、其他说明
1、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本公告仅为本次标的转让的简要说明,竞拍人在做出申请转让本标的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转让方提供的相关材料,自行实地了解该标的物的瑕疵情况,自行至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询问相关政策,若因自身原因致使无法过户,其风险及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标的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和标的所涉及的欠费等均由竞拍人自行承担。
3、本公告若有存疑之处或未尽事宜,以公告发布方解释为准。
4、本次竞价拍卖由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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