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城区供销社托管服务分中心房屋解危加固项目跟踪审计(含审标、结算审核)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城区供销社托管服务分中心房屋解危加固项目跟踪审计(含审标、结算审核)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扬州市 | 采购单位 | 扬州市城区供销社托管服务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城区供销社托管服务分中心房屋解危加固项目跟踪审计(含审标、结算审核)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城区供销社托管服务分中心房屋解危加固项目跟踪审计(含审标、结算审核)采购公 告
(招标编号:SZXCGDLC20250001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
一、招标条件
本城区供销社托管服务分中心房屋解危加固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10万元, 招标人为扬州市城区供销社托管服务分中心。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建筑面积约1000㎡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城区供销社托管服务分中心房屋解危加固项目跟踪审计(含审标、结算审核)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城区供销社托管服务分中心房屋解危加固项目跟踪审计(含审标、结算审核):(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授权代 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缴纳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 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1.5供应商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 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 款证明);
1.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者2024年 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 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上述第5、6和7项材料为非必要项,且本文件中所 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 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磋商被拒绝且不允许在磋商开始后补正。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备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2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师(土建)(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 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建人〔2018〕67号)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造 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 章)。
3.3供应商为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缴纳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 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3-17 00:00到2025-03-21 23:59
获取方式: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公告期间请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到 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发至853351346@qq.com邮箱后确认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3-27 09:30
递交方式:纸质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3-27 09:30
开标地点: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文昌中路20号1-502文昌 国际大厦4楼)
七、其他
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市城区供销社托管 服务分中心的委托,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就其城区供销社托管服务分中心房屋 解危加固项目跟踪审计(含审标、结算审核)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 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XCGDLC20250001号
2、项目名称:城区供销社托管服务分中心房屋解危加固项目跟踪审计(含审标、结算 审核)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最高限价:本次最高限价按江苏省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苏价服【2014】383号文 服务收费标准的80%,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完成城区供销社托管服务分中心房屋解危加固项目跟踪审计(含审标、结算审核)审标、跟踪审计、结算审核工作,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在收到由建设单位确认的招标依据资料文件后即根据规定要求完成 城区供销社托管服务分中心房屋解危加固项目跟踪审计(含审标、结算审核)审标、跟踪审 计、结算审核,最终提交成果报告报告。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授权代 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缴纳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 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1.5供应商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 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 款证明);
1.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者2024年 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 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上述第5、6和7项材料为非必要项,且本文件中所 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 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磋商被拒绝且不允许在磋商开始后补正。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备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2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师(土建)(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 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建人〔2018〕67号)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造 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 章)。
3.3供应商为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缴纳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 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4
5、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
三、获取采购文件
磋商公告时间: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1日
磋商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公告期间请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到代理机构领 取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发至853351346@qq.com邮箱后确认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3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文昌中路20号1-502文昌国际 大厦4楼)
五、开启
时间:2025年3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文昌中路20号1-502文昌国际 大厦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 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磋商保证金要求: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 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3、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将加盖供应商公 章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的图片或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电子邮箱(853351346@qq.com,联系电话:***)。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 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中国招标投标 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4、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 ,电子投标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正本签字盖章的扫描件)1份。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 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5、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在公告结束时 间前将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的图片或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进行报 名,开标当日交付确认函原件。(电子邮箱:853351346@qq.com,邮件标题备注企业全称 +项目简称,联系电话:***),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 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磋 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或 更正公告,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关于本项目的实质性要求内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城区供销社托管服务分中心
地 址:扬州市文昌西路525号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文昌中路20号1-502文昌国际大厦5楼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7日
附件:
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
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单位将参加贵公司于 月 日开标的项目的投标。特发函确认。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
供应商联系表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邮 箱
单位电话 传真号码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手机
备注:请准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均为必填内容并加盖公章)因供应商填写有误,造成以上信息资料的不实将由供应商承担责任(联系人:*** 邮 箱:853351346@qq.com电话:*** 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20号1-502文昌国际大厦5 楼)。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扬州市城区供销社托管服务分中心
地 址: 扬州市文昌西路525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853351346@qq.com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扬州市文昌中路20号1-502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85335134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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