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被交道路、水利工程项目部补遗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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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苏州市 | 采购单位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南站高铁科创新城区域与沪苏湖及通苏嘉甬铁路被交道路、水利工程项目部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南站高铁科创新城区域与沪苏湖及通苏嘉甬铁路被交道路、水利工程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物资采购询价函
询价函编号:ZTSSJ-BJGHL-WZ-2025-002
各潜在报价人:
一、需求内容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南站高铁科创新城区域与沪苏湖及通苏嘉甬铁路被交道路、水利工程项目部,因施工生产需要,需采购二三项材料一批,具体规格、数量、技术要求如下: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个体工商户除外),注册时间2024年08月01日以前。
2.报价人营业范围包含本次询价材料,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报价人需有满足本项目施工需要的生产能力,物资质量须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4.报价人非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工程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禁止合作名单。
5.本次招标物资的招标单价为固定单价,在合同期内采购单位不做任何调整。
6.物资报价表要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不得打印签字。
三、结算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结算货款=实收数量×结算单价。
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在甲方指定的交货点合格交付货物后,凭以下所列单证按月向甲方结算货款。
(1)已交货且未结算物资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符合规定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
(2)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结算时间区间内的物资供货明细记录;
(3)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结算单价确认书。
2、货款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在甲方指定的交货点合格交付货物后,凭以下所列单证按月向甲方结算货款,验收合格后开具正式发票入账后六个月内支付70%的货款,剩余30%的货款九个月内付清。
四、报价资料
1.营业执照;
2.法人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联系电话);
3.物资报价表;
请各报价人按照我单位要求,于2025年01月21日15时0分前予以报价,报价资料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550990131@qq.com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南站高铁科创新城区域
与沪苏湖及通苏嘉甬铁路被交道路、水利工程项目部
2024年01月20日
询价函编号:ZTSSJ-BJGHL-WZ-2025-002
各潜在报价人:
一、需求内容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南站高铁科创新城区域与沪苏湖及通苏嘉甬铁路被交道路、水利工程项目部,因施工生产需要,需采购二三项材料一批,具体规格、数量、技术要求如下: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备注 |
| 1 | HDPE缠绕管 | 300,SN≥8KM/m | m | 1080 | 国标 |
| 2 | HDPE缠绕管 | 500,SN≥8KM/m | m | 485 | 国标 |
| 3 | HDPE缠绕管 | 600,SN≥8KM/m | m | 375 | 国标 |
| 4 | HDPE缠绕管 | 800,SN≥8KM/m | m | 605 | 国标 |
| 5 |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 | 600,SN≥8KM/m | m | 25 | 国标 |
| 6 |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 | 800,SN≥8KM/m | m | 55 | 国标 |
| 7 |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 | 1000,SN≥8KM/m | m | 150 | 国标 |
| 8 | 铸铁井圈钢纤维井盖 | 650*650 | 套 | 48 | 国标 |
| 9 | 铸铁收水井圈井盖 | 450*750 | 套 | 86 | 国标 |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个体工商户除外),注册时间2024年08月01日以前。
2.报价人营业范围包含本次询价材料,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报价人需有满足本项目施工需要的生产能力,物资质量须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4.报价人非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工程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禁止合作名单。
5.本次招标物资的招标单价为固定单价,在合同期内采购单位不做任何调整。
6.物资报价表要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不得打印签字。
三、结算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结算货款=实收数量×结算单价。
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在甲方指定的交货点合格交付货物后,凭以下所列单证按月向甲方结算货款。
(1)已交货且未结算物资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符合规定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
(2)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结算时间区间内的物资供货明细记录;
(3)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结算单价确认书。
2、货款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在甲方指定的交货点合格交付货物后,凭以下所列单证按月向甲方结算货款,验收合格后开具正式发票入账后六个月内支付70%的货款,剩余30%的货款九个月内付清。
四、报价资料
1.营业执照;
2.法人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联系电话);
3.物资报价表;
请各报价人按照我单位要求,于2025年01月21日15时0分前予以报价,报价资料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550990131@qq.com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南站高铁科创新城区域
与沪苏湖及通苏嘉甬铁路被交道路、水利工程项目部
2024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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