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庆安集团4.8MWp分布式光伏+0.5MW/1MWh分布式储能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扬州市
发布日期:2025-03-14
【招标公告】庆安集团4.8MWp分布式光伏+0.5MW/1MWh分布式储能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扬州市 |
采购单位 |
宝利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江南梁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庆安集团4.8MWp分布式光伏+0.5MW/1MWh分布式储能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庆安集团4.8MWp分布式光伏+0.5MW/1MWh 分布式储能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320200J02QJ00045001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庆安集团4.8MWp分布式光伏+0.5MW/1MWh分布式储能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575.53万元,招标人为宝利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4826.2kWp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庆安集团4.8MWp分布式光伏+0.5MW/1MWh 分布式储能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庆安集团4.8MWp分布式光伏+O.5MW/1MWh分布式储能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同时具
备下列3.1、3.2款资质条件,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
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
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4、注册资金不小于1000万。
3.1.1、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
承包叁级,按《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安全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要求;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
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
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
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
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
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
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
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两年经济行为没有
受到起诉。5、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需提供近两年的审计报告或财
务报表,财务方面满足项目资金需求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不属于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3.2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
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
的文件);
3.3.3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
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4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
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
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
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14日09时00分到2025年03月2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准备齐全下列报名资料后整理成册,并
在规定期限内邮寄或送达至江苏江南梁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扬州市广陵区临江
路205号1号楼406)朱工(***),逾期不予接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
期内资质证书复印件;2、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
委托人身份证;4、拟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资格证书复印件;5、经办人及拟任项
目负责人所在单位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7、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提供查询截图;8、《现场踏勘承诺确认书》报名单位联系代理获取格式打印,勘察后由招
标人或业主方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以上要求提供的材料必须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必须加
盖投标单位红章。各投标单位需在报名材料内清晰注明授权代表姓名、联系方式(建议手机
号码)、资料接收邮箱(建议QQ邮箱)等信息,报名材料的真实性由各投标单位自行负责。43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报名材料成功寄到后,代理公司联系收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扬州市广陵区临江路205号1号楼406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0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扬州市广陵区临江路205号1号楼406开标室
七、其他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庆安集团4.8MWp分布式光伏+0.5MW/1MWh 分布式储能项目 (项目名称)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宝利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自筹 项目出
9 9
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
o
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西安市大庆路 628号、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
2.1.2 建设规模:
(一)本部厂区:利用西安庆安航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本部厂区)的6座厂房、1个停车
场建设光伏电站和光伏车棚,屋顶上采用9°倾角型支架安装方式。本项目采用 590Wp单晶
组件,光伏装机容量为 2489.8kWp,以λ10kV电压等级接入园区8#变电站,并网类型为“自发
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储能装机容量为 520kW/1044kWh,||0.4KV电压等级并网。本项
目需同步安装清洗系统、导泥夹、屋顶安全防护网、消防设备、玄武监控系统负责厂区内5
支路灯进行更换为LED灯。
(二)北郊厂区利用西安庆安航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北郊厂区)2座厂房建设光伏电站;
主楼屋顶采用钢架结构。本项目采用 590Wp单晶组件,装机容量为2336.4kWp;8KW组串式逆
变器(招标人提供)以|380V 电压接入402号配电室与403号配电室的变压器低压侧母线上,
并网类型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本项目需同步安装清洗系统、导泥夹、屋顶安全防护
网、消防设备、玄武监控系统(负责在厂区指定位置安装100寸彩色液晶显示大屏进行展示)
2.1.3工期要求:项目计划于2025年3月 日开工(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在2025年5
月20日前完成并网。
2.2招标范围:
(一)本部厂区
招标人提供:荷载报告、光伏设计。
投标人负责:负责接入意见和并网手续办理全部设备采购以及相关设备和电气的安装调试/
检测/试验/电网施工、土建施工、电网验收手续、电能质量测试、电站试运行、项目竣工资
料编制直至电站竣工和并网验收合格交付生产、培训,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全部
工作;负责加装电站监控系统、清洗系统。
1、光伏设备和材料、电缆线路设备和材料、电气设备和材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
件、逆变器、支架,电缆、预制舱、升压变、一二次设备、SVG、接地相关设备和桥架管线
等计量设备、并网设备和玄武监控设备、所属设备设施防雷接地设备和材料负责厂区内5
支路灯进行更换为LED灯。
2、光伏方阵区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支架(彩钢瓦屋顶为夹具安装;水泥屋顶除 320
厂房外为轻型支架安装方式:TPO 屋面不允许打孔安装,采用热熔焊接一体式支架),光伏
组件,逆变器,直流柜,光伏控制器,通讯柜,电缆,屋顶安全防护网,电能质量监测设备,
接地相关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
车、卸车、仓储保管等。投标人负责包括光伏支架基础,逆变器基础,电缆施工及工程所需
的临时占地补偿及协调费用;负责厂区内5支路灯进行更换为LED灯的施工。
3、电缆线路建筑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电缆、电缆头等设备采购、电缆沟道的施工、
电缆敷设(如现场无电缆沟需破路或顶管作业,包含绿化区作业)、电缆试验、调试、运输、
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包括该工程的协调费用。
4、投标人负责在厂区内新建1处光伏车棚,要求如下:
(1)招标人负责光伏车棚设计和荷载验算,投标人负责光伏车棚整体安装工程。
(2)地面停车棚与棚顶光伏系统一体化集成设计。棚顶在满足强度、美观等要求的同时,
需同时满足防水、排水需求(采用 BIPV 导水槽)。棚顶倾角应符合本地光照条件。棚高最低
处不应低于2.5米。
(3)整体地面平整压实后(需保持透水层),采用水泥地面铺设,局部无突起、无积水。
(4)车棚内应设置车辆停车位,以不同颜色在地面分隔出停车区域和通道。区域内采用道
路标线热熔涂料,用150mm 白色箭头线标出车辆停放方向;车棚立柱应设有防撞条,高度和
样式由招标人确认。
(5)车棚主体为钢架结构制作,防水支架,钢结构整体进行除锈、防锈处理,采用两底两
面涂装(底漆为环氧富锌、面漆为氟碳漆),漆面颜色需经招标人确认。
(6)同步安装棚内LED照明灯具(防护等级IP68),数量应满足环境照度。照明线路敷设
规范,并配设漏电保护装置。
5、投标人负责在厂区内建设 520Kw/1044kWh 的分布式储能电站,技术规范要求如下:
(1)运行电压 AC400V,采用标准化一体柜设计。
(2)电芯采用锂离子电池。
(3)设备防护等级≥IP55,核心部件电池包及PCS 防护等级≥IP66,电池包采用液冷冷却,
设备消防需满足包级消防。
(4)电池舱与电气舱分舱设计。
(5)单柜电量≥250kWh,占地面积≤1.5m²。
(6)设备循环放电次数≥6000(EL0≥80%)或质保10年。
(7)储能电站相关数据可通过网线转接给业主单位。
(8)PCS与高压盒分体设计,方便后期运行维护。
(9)化学电池应选用行业一线品牌的合格产品。
6、安装调试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应承担所有设备到货卸车、验货(招标人、供货商、投
标人三方参加)、二次运输就位、保管、安装、调试、后期工程预留空位封堵、消缺处理直
至移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作;承担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等。
7、并网验收和手续办理。投标人负责办理项目并网前、后的各项试验及验收手续,并取得
相应报告;负责前往电力公司办理电站并网前相关手续(包括施工图审查手续、电能质量测
试、保护定值计算、电力公司并网验收、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取得最终监检报告)。
8、接入意见及并网手续。投标人负责办理接入意见、并网手续(包括办理《购售电合同》《并
网调度协议》《通信协议》《供电合同》等)。
9、屋顶防水检修。项目施工前投标人需对实施建筑物屋顶进行防水排查,对现有的漏水点
进行修复。
10、清洗系统。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负责将清洗组件用的水管接到建筑物屋顶指定位置,
投标人负责相关材料采购和施工费用(包括水表、水管及管路配件等);负责安装导泥夹
(招标人提供).
11、设备采购。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施工等均属于本
次招标范围。对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光伏电站和
储能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投标
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12、施工期间保险购买。投标人负责按照招标人要求购买施工期间工程一切险(含甲供材的
保险)、第三者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
13、施工管理要求。投标人应严格遵守业主单位的保密要求和安全管理规定,不能对业主单
位的正常工作生产形成干扰。
(二)北郊厂区
招标人提供:荷载报告、光伏设计、8KW组串式逆变器。
投标人负责:负责接入意见和并网手续办理;全部设备采购(除逆变器)以及相关设备和电
气的安装调试/检测/试验/电网施工、土建施工、电网验收手续、电能质量测试、电站试运
行、项目竣工资料编制直至电站竣工和并网验收合格交付生产、培训,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
等全过程的全部工作:负责加装电站监控系统、清洗系统。
1、光伏设备和材料、电缆线路设备和材料、电气设备和材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
件、支架,汇流箱,电缆,接地相关设备和电缆头等设备和材料计量设备、并网设备和玄
武监控设备、所属设备设施防雷接地设备和材料。
2、光伏方阵区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支架,光伏组件,逆变器,汇流箱、光伏控制器,
通讯柜,电缆,屋顶安全防护网,电能质量监测设备,接地相关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装、
系统集成、试验、调试、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投标人负责
包括光伏支架基础,逆变器基础,电缆施工及工程所需的临时占地补偿及协调费用。
3、电缆线路建筑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电缆、电缆头等设备采购、电缆沟道的施工、
电缆敷设(如现场无电缆沟需破路或顶管作业,包含绿化区作业)、电缆试验、调试、运输、
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包括该工程的协调费用。
4、安装调试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应承担所有设备到货卸车、验货(招标人、供货商、投
标人三方参加)、二次运输就位、保管、安装、调试、后期工程预留空位封堵、消缺处理直
至移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作;承担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等。
5、并网验收和手续办理。投标人负责办理项目并网前、后的各项试验及验收手续,并取得
相应报告;负责前往电力公司办理电站并网前相关手续(包括施工图审查手续、电能质量测
试、保护定值计算、电力公司并网验收、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取得最终监检报告)。
6、接入意见及并网手续。投标人负责办理接入意见、并网手续(包括办理《购售电合同》《并
网调度协议》《通信协议》《供电合同》等)。
7、清洗系统。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负责将清洗组件用的水管接到建筑物屋顶指定位置,
投标人负责相关材料采购和施工费用(包括水表、水管及管路配件等);负责安装导泥夹
(招标人提供)。
8、设备采购。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施工等均属于本
次招标范围。对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光伏电站的
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投标人提供,其
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9、施工期间保险购买。投标人负责按照招标人要求购买施工期间工程一切险(含甲供材的
保险)、第三者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
10、投标人负责在厂区指定位置安装100寸彩色液晶显示大屏并接入玄武监控系统用于显示
光伏发电信息,投标人负责显示屏设备及安装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以及用于信息展示
的线缆和相关辅材等全部费用。
11、施工管理要求。投标人应严格遵守业主单位的保密要求和安全管理规定,不能对业主单
位的正常工作生产形成干扰。
五、工程报价:本部厂区和北郊厂区分别在报价一览表中按照要求进行报价(含税),设备
选型务必参照合同模板白名单进行报价,不接受设备品牌更换(施工阶段,确因特殊原因需
要对招标人明确的设备品牌进行更换的,中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同时具备下
列3.1、3.2款资质条件 , 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
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4、注册资金不小于1000万。
3.1.1、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
承包叁级,按《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安全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要求;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
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
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
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
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
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
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
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两年经济行为没有
受到起诉。5、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需提供近两年的审计报告或财
务报表,财务方面满足项目资金需求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不属于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3.2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
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
的文件);
3.3.3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
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4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
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
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
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20日9:00-11:10、15:00-
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准备齐全下列报名资料后整理成册,并在规定期限内邮
寄或送达至江苏江南梁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扬州市广陵区临江路205号1号楼
406)朱工(***),逾期不予接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期内资质证书复印件2、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4、拟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资格证书
复印件;5、经办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2024年12月至2025 年2月连续3个月的养
老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7、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
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提供查询截图;8、《现场踏勘承诺确认书》报名单位联系代理
获取格式打印,勘察后由招标人或业主方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
以上要求提供的材料必须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红章。各投标单位需在报
名材料内清晰注明授权代表姓名、联系方式(建议手机号码)、资料接收邮箱(建议QQ邮箱)
等信息,报名材料的真实性由各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4.3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报名材料成功寄到后,代理公司联系收取)
5.投标截止时间及相关保证金要求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扬州市广陵区临江路205号1号楼406开标室
5.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方式缴纳(拒绝现金方式缴纳),且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
出缴纳。要求在2025年4月2日09时30分前(北京时间)按规定方式缴纳完成,未按规定
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
账户名:江苏江南梁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文峰支行
帐 号:533977165225。
未中标人候选人保证金评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前三中标候选人待合同签订后退还,不计
息。
5.3如期并网履约保证金:
如期并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者网汇
如期并网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
递交方式如期并网履约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指定的宝利鑫新能源开发有限
公司保证金专用帐户。
本次项目如期并网履约保证金采用电汇方式缴纳,要求在2025年4月2日 09时30分前
(北京时间)按规定方式缴纳完成,未按规定提交如期并网履约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
账户名:宝利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文昌支行。
帐 号:1108020109100021858
未中标人候选人如期并网履约保证金评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候选人待项目验收
合格按期并网成功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未按北京时间2025年5月20日完成并
网发电,招标人有权扣除如期并网履约保证金).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利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江南梁鸿建设咨询
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创业路20号1-109 室 地 址: 扬州市广陵区临江路
205号1号楼406
邮 编: 225002 邮 编: 225002
联系人: *** 联系人: ***
电 话: *** 电 话: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利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创业路20号1-109室
联系人:***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江南梁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扬州市广陵区临江路205号1号楼406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874459061@qq.com
屐 或鍪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竹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