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南京市 |
采购单位 |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药品药具管理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5年江苏省基本避孕药具(避孕药)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5年江苏省基本避孕药具(避孕药)采购项目征求意见公告(招标编号:/)
一、内容: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药品药具管理中心近期就2025年江苏省基本避孕药具(避孕药)采购项目,包含复方左炔诺孕酮片(21+7)、左炔诺孕酮炔雌醇(三相)片、壬苯醇醚栓、壬苯 醇醚凝胶、壬苯醇醚膜、左炔诺孕酮硅胶棒,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就拟定的 本项目的项目需求进行公示,并向潜在供应商公开征求意见。附件中的项目需求为非正式内 容,正式采购文件详见后续采购公告。
一、征求意见范围:
(一)采购需求:
1.详见采购清单;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及省、市有关规定; 3.参与本采购标的投标人需满足的要求;
4.采购标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时间和地点;
5.采购标的验收标准;项目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采购标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附件。
(二)采购需求及评分标准:
1.采购需求是否完整,是否存在倾向性条款;
2.评分细则设置是否合理;
3.是否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条款;
4.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内容。
二、意见的提交方式
请提出意见的潜在供应商于2025年3月12日17点前将书面意见(PDF盖章版)发送至电子 邮箱:jiangy@jitc.cn。联系方式: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 路118号D栋1702室),联系人:
***,联系电话:
***。
三、合格的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针对采购文件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需明确有意见的采购文件内容所在页次和行 数,并说明提出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2.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3.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书面意见的,将不予接受。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 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按规定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药品药具管理中心。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药品药具管理中心
地 址: /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7楼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jiangy@jitc.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2025 年江苏省基本避孕药具(避孕药)采购项目需求
第一部分 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
一、采购品种及规格一览表
| 品种名称(标的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每件 内装 |
| 复方左炔诺孕酮片(21+7) | 28 片 | 板 | 500 |
| 左炔诺孕酮炔雌醇(三相)片 | 21 片 | 板 | 600 |
| 壬苯醇醚栓 | 10 粒/盒 | 粒 | 2000 |
| 壬苯醇醚凝胶 | 1 支 | 支 | 400 |
| 壬苯醇醚膜 | 10 张/本,3 本/盒 | 张 | 6000 |
| 左炔诺孕酮硅胶棒 | 二根型 | 套 | 300 |
以下条款中,本招标文件中斜体加粗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若存在负 偏离或缺项或不能满足,将被视为未能实质响应招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
二、技术要求
1、避孕药品质量:投标产品符合其对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最新版)或其他 国家药品标准的规定。
2、避孕药的包装、说明和标签等应符合《江苏省基本避孕药具包装及标签要求》的相 关规定,其中:装箱规格应满足上标要求的装箱要求。
3、避孕药的生产批号须满足以下要求:
(1)以六位数字表示,前两位数字表示年份(如2016年,用16表示年份),中间两位 数字表示月份,最后两位数字表示日期或生产流水号。
(2)若生产企业对避孕药生产批号的编制有其他信息的需求,应在上述批号规定位数 后,空两个字符进行添加。
三、质量保证要求
1、生产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应具备完成本项目的生产质量保证能力,配备能满足本 项目要求的生产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并配备能满足本项目要求的生产场地及设备; 2、检测能力:投标人具备完成本项目相应的检测能力,配备能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专业 检测人员和检测仪器;
3、主要原材料管理能力:为保证本项目产品质量,投标人应确保相应的原料药供应能 力,针对原材料的产品质量有明确的检测验收标准,确保优质的原材料可以长期、稳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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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的供货;
4、仓储环境能力:投标人具备完成本项目相应的仓储能力,投标供应商应配备能满足 本项目要求的仓储环境,并建立相关的仓储制度,供应商需提供针对自身仓储条件的情况说 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仓储面积、环境维护标准等;
四、商务条款要求
1、售后服务及承诺
供应商应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配备相应的售后服务人员,并提供售后服务响应标准、服务体系、备件体系、应急解决方案、专业技术人员保障等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应科学合理、具备针对性,并指定专门的售后服务人员,确保维保期电话30分钟响应,8小时内到现场,24小时内解决问题。
2、供货时间:
(1)供方应在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本项目的所有供货。
(2)供方应按照需方提供的交货计划,集中批号,及时配送药具。
3、供货地点:采购货物均为全省县级及以上范围的供货。药具应运至需方指定地点或 搬至仓库指定位置,所有药具(包含非整箱药具)应当配有厂家正规包装箱。
4、供方交货前应配合需方完成资质备案,提供质量保证书、授权委托书。
5、供方交货时应提供药具标注批的检测报告书,以及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 出具的标注批的检测报告书。
6、货物供方向需方交付的药具应是标识生产日期之日起5个月内(外用药3个月内)的 产品。
7、产品追溯服务要求:投标人应保证按照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药品药具管理中心的 要求,提供中标产品准确物资流向的信息。流向信息包括产品品名、规格/参数、包装规格、数量、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发货时间、发货地点,实时状态等信息。
(1)将所有发货运单予以完整、全数留存以备查。
(2)保证反馈的流向信息与实际一致,且出库发货时间、发往地与发运单上有关信息 全一致,与仓库进出库记录吻合。
8、药具包装箱内附药具合格证。
9、需方有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选择专业机构对供方的生产供应情况进行驻厂核查,供方应予以配合。驻厂核查中发现供方关键项目与投标响应文件不一致的,需方可视情况解 除本合同,并将供方列入负面清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药品药具管理中 心组织的基本避孕药具政府采购项目。
10、抽检:货物供方应配合需方的质量抽样工作,且免费提供所需数量的抽样样品。详 见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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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其他补充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条款。
五、违约条款
1、中标人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功能、外观等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如 果采购人同意使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采购人认为不能使用的,应根据货物的具体情况,由中标人在< 5 >个工作日内负责包换,并承担因调换、运输而产生的全部费用。中标人不 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调换,或者调换后的货物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要 求中标人按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10% >%承担违约金并赔偿采购人的损失。采购人退货的,中标人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应自采购人提出退货要求起< 10 >日内向采购人退回退货部 分的全部货款,并自行负责货物运输等事宜,逾期未支付退货货款的,中标人还应按逾期未 退货款的日万分之< 10 >承担违约金。对于退货款项,采购人有权自行从应付合同总额中扣 除充抵,并要求中标人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
2、中标人提前交货的,采购人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中标人逾期 交货的,应在发货前<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采购人,与采购人协商,采购人仍需要的,中 标人应继续交货,并按每逾期一日支付合同总额的< 0.1 >%承担逾期交货责任;采购人不再 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中标人通知后< 10 >日内通知中标人,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中标 人赔偿因逾期交货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不论中标人 是否书面通知采购人,如中标人逾期交货超过< 5 >天,采购人即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 求中标人赔偿因逾期交货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3、中标人不能按本合同要求提供所承诺的服务人员的,应向采购人偿付合同总额的< 3 >%的违约金。如果此等违约造成本合同项下货物的使用目的无法实现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 同并主张除违约金以外的损害赔偿。
4、按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10 > 日内付清,逾期按应支付金额的日万分之< 5 >计收利息。依据本合同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 付前述款项的,采购人有权自行从应付合同总额中扣除充抵。
六、履约验收要求
招标人将成立履约验收小组按照相关要求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进行履约验收,履约 验收内容包括不限于药具种类、数量、外观、第三方抽检报告(如有)等。招标人将根据验 收结果及异常情况处理内容出具验收报告并通知中标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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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评标办法细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统计方法采用百分制(满分 100 分),将全部评委评分直 接进行算术平均,小数点后保留 2 位。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 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由评标委员 会确定中标人。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 |
| 1 | 投标报价 (30分)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 最低的投标人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它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30分。分值保留小数 点后2位。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应当要求供应商书面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当 场合理说明原因或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将该供应商 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并在评审报告中说明) | 30 |
| 2 | 项目需求 响应情况 (10分) | 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对“第四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的响应程 度:全部响应即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商务等的得4分。斜体加粗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有任何一项 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其余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有一项不满足 本项不得分; 有正偏离的(需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可的实质性正偏离),每 项加2分,正偏离最高得6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投标人在本招标文件“技术条款及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中如实逐项填列所投产品的参数及服务承诺,如招标文件要求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应在偏离表中注明证明材料所在投标文 件的页码位置,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做负偏离处理) | 10 |
| 3.1 | 投标人履 约能力 (24分) | 企业创新能力 (1)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商)持有2007年之后国家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药品注册分类一类新药的,得4分; (2)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商)为国务院认定的“国家自 主创新示范区”企业的,得2分。 注:本项最高得4分,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未 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4 |
| 3.2 | 生产质量保证能力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相应的生产管理人员、技术服务团 队、生产场地及生产设备进行评审: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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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投标人生产质量保证能力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 (2)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 (3)不符合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提供生产和质量管理人员详细信息一览表和主要生产设备 一览表,生产场地情况介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 近六个月为其技术服务团队成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不少于 2名主要生产管理人员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主要生产场地及 生产设备实物照等)。 | |
| 3.3 | 投标人检测能力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专业检测人员及检测仪器一览 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近六个月为其检测人员 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不少于2名主要检测人员的其他专业培训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检测设备实物照等)。 (1)投标人检测能力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 (2)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 (2)不符合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5 |
| 3.4 | 主要原材料的管控能力 (1)投标人自产所投品种主要原料药的,且原料药通过GMP认 证,质量、环保达标的(需提供相关自产有效证明材料以及有 效认证证书等),得5分; (2)投标人与原料药供应商签署所投产品主要原料药的供货合 同(协议),且对产品质量有明确合规要求的(需提供清晰有 效合同复印件),得3分; (3)其他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5 |
| 3.5 | 仓储能力 投标人需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使用的仓储场地和环境的情况说 明以及仓储管理制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仓储环境洁净 度检测报告、现场照片等。 (1)投标人存储能力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 (2)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 (3)不符合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5 |
| 4.1 | 投标产品 履约能力 (19分) | 产品质量评价 根据投标产品2023年1月1日以来,在省级及以上监督抽检结果 或省级及以上委托送检结果进行评分: (1)省级及以上监督抽检结果全部合格的,得8分; (2)省级及以上药品检验机构出具的委托送检检验报告全部 合格的(以报告结果及提供年份为评价依据),得4分。 注:本项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监督抽查不合格或者未提供的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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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述材料的不得分。 | |
| 4.2 | 产品追溯 流通过程中,产品具有良好的可追溯性,流向、质量信息全面,其中: (1)投标人具有产品追溯性,流向、质量的信息化系统的,得5分; (2)没有不得分。 批记录 生产全过程可追溯,提供连续3批产品的批记录: (1)全过程记录完整细致的,得6分; (2)批记录较完整的,得3分;批记录不完整的不得分。 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11 |
| 5.1 | 服务能力 (17分) | 售后服务及承诺 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并针对本次项目提供售后服 务响应标准、相关问题的解决方案、专职服务人员保障等的服 务方案。评委根据售后服务方案的及时性、完整性、配合度等 进行评审打分: (1)方案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8分; (2)符合招标要求文件的,得5分; (3)基本符合的,得3分; (4)不符合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8 |
| 5.2 | 物流能力 根据投标人承诺对全省县级及以上药具机构的配送能力进行 评分(投标人需提供满足相关配送要求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承诺能送达并搬运至乡级及以上指定仓库内,得7分; (2)承诺能送达至县级及以上指定地点,得4分; (3)其他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7 |
| 5.3 | 社会责任 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含员工权 益、环保节能减排、社会公益行为等方面的内容)并在公开媒 体上发布(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1)全部提供的得2分; (2)提供部分的得1分; (3)未提供的不得分。 | 2 |
| 合计 | 100 |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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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清晰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为依据,原件备查。
2.小微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 购,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监狱和戒毒企业
3.1 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2 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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