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国家级扬州经开区产业园项目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扬州市 发布日期:2025-03-11

【招标公告】国家级扬州经开区产业园项目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扬州市 采购单位 扬州朴席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国家级扬州经开区产业园项目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国家级扬州经开区产业园项目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KFFFJSZ2025010004
工程名称
 国家级扬州经开区产业园项目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
招标人名称
 扬州朴席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企业投资
工程地点
 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朴席镇工业污水处理厂、开发区汽车轻量化产业园、开发区锂电产业园及八里镇工业污水处理厂内。
工程规模
 本项目总装机容量交流侧19.375MW,直流侧23.34MW。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KFFFJSZ2025010004002  国家级扬州经开区产业园项目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公开招标  126  2025-03-05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公告发布日期
 2025-03-10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支行 投标保证金帐号
 10158401040013872
计划开工时间
 2025年04月25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25年08月22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25-03-10 公告结束时间
 2025-03-17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国家级扬州经开区产业园项目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级扬州经开区产业园项目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已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扬开管审备[2025]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朴席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国家级扬州经开区产业园项目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朴席镇工业污水处理厂、开发区汽车轻量化产业园、开发区锂电产业园及八里镇工业污水处理厂内。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装机容量交流侧19.375MW,直流侧23.34MW。
2.1.3项目建安投资:约7400万元
2.1.4咨询合同估算价:126万元
2.1.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要求:同施工工期,工期120日历天。(具体与工程建设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如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延长,费用不另增加)
2.2招标范围:国家级扬州经开区产业园项目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①项目策划:前期策划、方案评估及组织专家评审等;②工程监理:施工阶段、竣工阶段、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③造价咨询:过程造价管理;④项目管理:前期手续办理、项目全过程组织协调管理、投资、进度、质量、安全、信息、合同管理以及对外关系协调、竣工手续办理等。电网手续办理,负责协调电网接入方案编制审批,协助招标人与电网公司签订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完成电网公司并网接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造价咨询能力(提供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如造价咨询合同或注册造价师证书);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造价师】(安装专业)(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建人〔2018〕67号)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并经投标人任命,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兼任各分项专业负责人;
(4)项目监理组、项目管理组人员不得同时兼任;
(5)各分项专业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
3.3项目咨询机构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本次招标为全过程咨询招标,招标范围涵盖本工程全过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工程,本次招标对监理组的人员要求为:
(1)总监理工程师人数要求:1人。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资格;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符合扬建工(2014) 8号、扬建管(2020)1号文件规定,且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要求:1人。专业要求: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或结构工程或建筑力学或工程力学或建筑设计或建筑学或城镇建设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或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或电子信息工程或工程造价或工程监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
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监理员人数要求:2人。
3.4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5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业绩要求:/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委派;联合体申请人必须满足3.1项资质要求;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8 其它要求:
3.8.1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缴纳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返聘协议。
3.8.2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8.3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根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任何一个成员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该联合体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处理。
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10 日至 2025 年 3 月 17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31 日 9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朴席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金山路123号国投大厦    地    址:扬州市文昌西路10号紫金广场5楼
邮  编:225000                        邮    编:225000
联系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10. 备注
10.1 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10.2 投标人已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
10.3 各投标人网上登录平台端口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响应方登录”进行相关投标活动:http://223.113.107.9:9006/TPBidder/memberLogin?type=tbr5,技术人员联系方式:0514-82087167。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ggzyjyzx/jyxd/lm_list.shtml)下载。
2025年3月10日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技术标: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施方案16分
经济标:投标报价30分
商务标:54分,其中:
全过程咨询服务团队24分(其中项目总负责人2分,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员配置情况22分)
投标人业绩:10分
业绩奖项:11分
投标人荣誉:9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家≤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1个最高价和1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2个最高价和2个最低价,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直接进行算术平均)。
(1)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
(2)招标人确定的最高限价为B;
(3)权重系数为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随机抽取确定。K值取值范围为10%、15%、20%;
评标基准价C=A×K+B×(1-K)。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进行计算(计算出的分值保留2位小数)。
说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序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全过程工
程咨询服
务实施方

(16分)
全过程工程咨询总体思路(3分)
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纲内容齐全、结构完整、发包人需求理解充分、解决方案可行、针对性强等方面进行打分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制度(2分)
从工作制度健全程度、符合项目服务要求等方面进行打分。
项目策划实施方案
(3分)
从团队组成、主要工作内容、工作思路、目标控制措施和手段、可操作性、工作重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工作程序和组织机构是否全面合理等方面进行打分,要求科学、合理、高效,针对性强。
工程监理实施方案
(3分)
从监理大纲内容、结构完整、重点突出、符合规范、针对性;质量控制方案、进度控制方案、投资控制方案、安全控制方案、合同与信息管理方案、规范围挡、控制扬尘、治污减排、降低噪音等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控制方案、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协调、保修阶段等方面进行打分。要求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
造价咨询实施方案
(2分)
从团队组成、主要工作内容、工作思路、目标控制措施和手段、可操作性、工作重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工作程序和组织机构是否全面合理等方面进行打分,要求科学、合理、高效,针对性强。
项目管理实施方案
(3分)
从团队组成、主要工作内容、工作思路、目标控制措施和手段、可操作性、工作重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工作程序和组织机构是否全面合理等方面进行打分,要求科学、合理、高效,针对性强。
2
投标报价
30分
投标报价
(30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进行计算(计算出的分值保留2位小数)。
3
全过程咨
询服务团

(24分)
项目总负责人
(2分)
在符合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基础上,每增加一个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得2分。本项目最多得2分。
(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一级造价师、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及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提供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
全过程工程咨询机
构(除项目总负责
人以外)人员配置情况(22分)
1、项目策划团队人员配置情况(4分):
(1)项目策划负责人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和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得2分;
(2)项目策划组成员(不含项目策划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有1人得2分,最多得2分。
2、造价咨询团队人员配置情况(4分):
(1)造价咨询负责人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和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专业)执业资格的,得2分;
(2)造价咨询组成员(不含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专业)执业资格的,有1人得2分。最多得2分。
3、监理团队人员配置情况(8分):
(1)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和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的,得2分;
(2)监理组成员(不含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有一人得2分,最多得4分。
(3)总监理工程师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的,得2分。
4、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配置情况(6分);
(1)项目管理负责人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和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得2分;
(2)项目管理组成员(不含项目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有1人得2分,最多得2分。
(3)项目管理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管理业绩的,得2分。
备注
1、以上人员不可重复配置岗位,同一人只计算一次。
2、提供:职称证书、执业资格注册证书(需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投标人为所有拟投入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月(2025年1月-2025年3月)的社保等证明材料(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投入人员),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返聘协议。
3、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提供服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需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四方同时盖章),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4、项目管理负责人业绩,提供服务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类似工程仅指1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生产制造光伏组件项目的厂房、建筑物等业绩不得分)。得分材料中如未注明具体功率的,需提供原业主出具盖章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
6、同一项目,在全过程咨询服务团队人员业绩与投标人业绩中,可同时得分。
7、以上相关证明资料须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
4
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业绩
(10分)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前期策划业绩或类似工程造价咨询(预算编制或跟踪审计或结算审核)业绩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或类似工程项目管理业绩或类似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的,有1个得2分,满分10分。
每个类别业绩最多限评2个项目。同一项目,业绩仅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取。
类似工程仅指1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生产制造光伏组件项目的厂房、建筑物等业绩不得分)。得分材料中如未注明具体功率的,需提供原业主出具盖章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
备注:
1、业绩需提供服务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监理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2、另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方可得分:
1)造价业绩,提供咨询报告书。
2)监理业绩,竣工验收证明(需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四方同时盖章)。
3、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同一单位在同一项目中的服务范围须包含项目策划、工程设计、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6项中任意3项及以上服务内容。(联合体中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分工协议供评委会核查)
4、以上相关证明资料须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
5
业绩奖项
业绩奖项
(11分)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的工程项目监理服务获得过国家级奖项的,有一个奖项得3分;获得过省级奖项的,有一个奖项得2分。本项满分11分。
注:1、同一项目获得的奖项按最大分值仅计一次。
2、提供获奖文件或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日期以获奖文件或证书落款日期为准,证书未发布的,以文件时间为准。如本次为联合体投标,只计取按照本次联合体投标协议分工相对应的服务类别业绩奖项。
6
投标人荣誉
投标人荣誉
(9分)
1、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中的牵头人)获得过市级(设区市)及以上政府表彰的有一次得1分,获得过县市、区级政府表彰的有一次得0.5分。本项最高得3分。
2、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中的牵头人)获得过市级(设区市)及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有一次得1分,获得过县市、区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有一次得0.5分。本项最高得3分。
3、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中的牵头人)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有1个得1分,最多得3分。
注:提供表彰文件或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日期以表彰文件或证书落款日期为准,证书未发布的,以文件时间为准。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扬州市金山路123号国投大厦 联系人
 ***
传真
  电话
 ***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扬州市文昌西路10号紫金广场5楼 联系人
 ***
传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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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mail
 12192943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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