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江苏丘陵地区南京农业科学研究所实验室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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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南京市 | 采购单位 | 江苏丘陵地区南京农业科学研究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京奥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江苏丘陵地区南京农业科学研究所实验室改造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江苏丘陵地区南京农业科学研究所实验室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NJAW-202503060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
一、招标条件
本江苏丘陵地区南京农业科学研究所实验室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江苏丘陵地区南京农业科学研究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对江苏丘陵地区南京农业科学研究所实验室改造项目进行建设;具体详见竞争 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江苏丘陵地区南京农业科学研究所实验室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苏丘陵地区南京农业科学研究所实验室改造项目: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 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 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 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 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 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针对以上6项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 书替代的证明材料在7个工作日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 交)通知书;
第一、确定排序后核查资质审查资料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完成,审核结果如实报备至采 购人。
第二、如排序第一名提供的文件存在问题,将按市财政局文件的处罚标准执行。
第三、如第一名存在问题不能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照排序确定第 二名为中标候选人或者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提供资质证书 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资质:注册建造师证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提供建造师证书及 安全员B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 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四、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 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
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 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 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两天前办理。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 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 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3-06 09:00到2025-03-13 17:00
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 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 人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近半年2024年9月-2025年2月(任意一个月)为其缴 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并加盖公 章。在南京奥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东路228号财富广场二期8幢1204 室)购买磋商文件。如需邮寄磋商文件,请提前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3-17 09:30
递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3-17 09:30
开标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东路228号财富广场二期8幢1204室会议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江苏丘陵地区南京农业科学研究所实验室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南京市 江宁区天元东路228号财富广场二期8幢12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3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AW-2025030602
项目名称:江苏丘陵地区南京农业科学研究所实验室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56元(超过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对江苏丘陵地区南京农业科学研究所实验室改造项目进行建设;具体详见竞 争性磋商文件。
工期:6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 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 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 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 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 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针对以上6项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 书替代的证明材料在7个工作日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 交)通知书;
第一、确定排序后核查资质审查资料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完成,审核结果如实报备至采 购人。
第二、如排序第一名提供的文件存在问题,将按市财政局文件的处罚标准执行。
第三、如第一名存在问题不能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照排序确定第 二名为中标候选人或者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
2.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提供资质证书 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资质:注册建造师证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提供建造师证书及 安全员B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 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4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 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
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 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 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两天前办理。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 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 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东路228号财富广场二期8幢1204室
方式: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 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 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近半年2024年9月-2025年2月(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 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并加盖公章。
在南京奥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东路228号财富广场二期8幢1204室)购 买磋商文件。如需邮寄磋商文件,请提前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3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东路228号财富广场二期8幢1204室会议室
要求:提交响应性文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 证原件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9月-2025年2月(任意一个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 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开启
时间:2025年3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东路228号财富广场二期8幢1204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
2.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3.本项目面向所有的中小企业进行采购。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丘陵地区南京农业科学研究所
地 址: 南京市栖霞区灵山北路16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南京奥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元东路228号财富广场二期8幢1204室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54753599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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