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汤庄镇农村生态河道长效保洁项目竞争性磋商

所属地区:江苏扬州市 发布日期: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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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扬州市 采购单位 高邮市汤庄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扬州市鑫之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汤庄镇农村生态河道长效保洁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汤庄镇农村生态河道长效保洁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编号:YZXZM-C-2025030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 一、招标条件 本汤庄镇农村生态河道长效保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 招标人为高邮市汤庄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项目编号:YZXZM-C-20250302 2.项目名称:汤庄镇农村生态河道长效保洁项 目 3.预算金额:***.00元/年(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00元/年,最 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做无效响应处理。) 4.采购需求:拟对汤庄镇大寨河、红旗河、六 号河 北吴东河、娄中河、张郑河、丹阳河 、五庄中心河、联谊河、友谊河、立新河等23条 生态河道长效保洁,总长约77.02公里。详细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和工程量清单。 5.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可续签两次)。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汤庄镇农村生态河道长效保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汤庄镇农村生态河道长效保洁项目: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近三个月内2024年12月-2025年02月 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 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 企业声明函》未按要求填写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3-04 08:30到2025-03-10 17:00 获取方式:公告地点: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tb.com) 获取 方式:携带报名材料至扬州市鑫之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高邮经济开发区尚程国际家居 广场D4-2-1三楼),报名合格后线下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间:2025年03月04日至2025年 03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报名携带的材料: 1、报名申请 书原件(格式自拟,请注明联系电话和收件邮箱);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要求提供的材料必须装订成册,逐页加盖 单位公章。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扬州市鑫之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高邮经济开 发区尚程国际家居广场D4-2-1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3-14 14:30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3-14 14:30 开标地点:扬州市鑫之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高邮经济开发区尚程国际家居 广场D4-2-1三楼) 七、其他 1、响应文件份数:提交纸质版一式三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副本可为正本的复 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副本与正本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一份电子扫描版响应文 件(仅限以U盘方式提供,U盘上注明单位名称,U盘与投标文件一并密封递交),供应商制 作的响应文件纸质版正本中,须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签字、盖章。 2、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 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关于本次招标的项目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https://www.jszbtb.com)”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4.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高邮市汤庄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高邮市汤庄镇汤庄大道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扬州市鑫之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高邮经济开发区尚程国际家居广场D4-2-1三楼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yzxzm8F@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汤庄镇农村生态河道长效保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高邮市汤庄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扬州市鑫之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汤 庄镇农村生态河道长效保洁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 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ZXZM-C-20250302 2.项目名称:汤庄镇农村生态河道长效保洁项目 3.预算金额:***.00 元/年(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 ***.00 元/年,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做无效响应处理。) 4.采购需求:拟对汤庄镇大寨河、红旗河、六号河 北吴东河、娄中河、张 郑河、丹阳河 、五庄中心河、联谊河、友谊河、立新河等 23 条生态河道长效保 洁,总长约 77.02 公里。详细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和工程量清单。 5.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可续签两次)。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上一年度或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近三个月内 2024 年 12 月-2025 年 02 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 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 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1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要求填写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公告地点: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tb.com) 获取方式:携带报名材料至扬州市鑫之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高邮经济 开发区尚程国际家居广场 D4-2-1 三楼),报名合格后线下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间:2025 年 03 月 04 日至 2025 年 03 月 10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北京时间) 报名携带的材料: 1、报名申请书原件(格式自拟,请注明联系电话和收件邮箱);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要求提供的材料必须装订成册,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扬州市鑫之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高邮经济 开发区尚程国际家居广场 D4-2-1 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纸质响应文件提交开始时间:2025 年 03 月 14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纸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3 月 14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纸质文件提交地点:扬州市鑫之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高邮经济 开发区尚程国际家居广场 D4-2-1 三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5 年 03 月 14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鑫之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高邮经济开发区尚程国 际家居广场 D4-2-1 三楼) 六、公告期限 2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份数:提交纸质版一式三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副本可 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副本与正本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一份电子扫描版响应文件(仅限以 U 盘方式提供,U 盘上注明单位名称,U 盘与 投标文件一并密封递交),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纸质版正本中,须按照采购文 件规定签字、盖章。 2、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关于本次招标的项目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 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tb.com)”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4.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3、采购人信息: 名 称:高邮市汤庄镇人民政府 地 址:高邮市汤庄镇汤庄大道 联系人:*** 联系方式:*** 4、代理公司信息: 名 称:扬州市鑫之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高邮经济开发区尚程国际家居广场 D4-2-1 三楼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高邮市汤庄镇人民政府 扬州市鑫之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03 月 03 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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