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灌云县洋桥农场盐碱地综合改造项目配套工程部分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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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连云港市 | 采购单位 | 江苏华东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协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灌云县洋桥农场盐碱地综合改造项目配套工程部分材料、设备采购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灌云县洋桥农场盐碱地综合改造项目配套工程部分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XTZB20250303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
一、招标条件
本灌云县洋桥农场盐碱地综合改造项目配套工程部分材料、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86.954524万元, 招标人为江苏华东矿山工 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灌云县洋桥农场盐碱地综合改造项目配套工程部分 材料、设备采购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配电柜、水泵、手电两用5T螺杆启闭 机、变压器、混凝土、块石粗砂等,具体详见清单内容; 2.2交货地点:灌云县洋桥农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合同全部内容;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规定; 2.6质保期:不少于2年,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7最高投标限价:***.24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此价格,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灌云县洋桥农场盐碱地综合改造项目配套工程部分材料、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灌云县洋桥农场盐碱地综合改造项目配套工程部分材料、设备采购: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 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 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 息材料),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5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必须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 人,提供2024年8月至2025年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 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投标人确定的委托代理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 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 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 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项 目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 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本项目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投标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事项采用信用承诺方 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格式)。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 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格式)。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倒算。
3.8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 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 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 发布时间的期间。
3.9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3-03 08:30到2025-03-10 17:30
获取方式: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10日,上午 8:30至 11:30,下午14:30至17:30。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 人携带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前来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2)企业基本 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3)授权委托书、法定表代表人身份证、委 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社保缴纳证明等。 5.3招标文件每份300元,现金支付,否则 导致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联系电话:***,获取文件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瀛洲路68号农商集团商务中心D区2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3-24 14:3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3-24 14:30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瀛洲路68号农商集团商务中心D区2号江苏协同会议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洋桥农场盐碱地综合改造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华东矿山 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协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配套工程部分材 料、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灌云县洋桥农场盐碱地综合改造项目配套工程部分材料、设备采购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配电柜、水泵、手电两用5T螺杆启闭机、变 压器、混凝土、块石粗砂等,具体详见清单内容;
2.2交货地点:灌云县洋桥农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合同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6质保期:不少于2年,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7最高投标限价:***.24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此价格,超过此价格将否决 其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 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 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 息材料),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5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必须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 人,提供2024年8月至2025年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 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投标人确定的委托代理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 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 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 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项 目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 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本项目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投标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事项采用信用承诺方 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格式)。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 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格式)。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倒算。
3.8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 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 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 发布时间的期间。
3.9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10日,上午 8:30至11:30,下 午14:30至17:30。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携带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 公章前来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2)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 账户信息材料);(3)授权委托书、法定表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 人社保缴纳证明等。
5.3招标文件每份300元,现金支付,否则导致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联系电话:***,获取文件地点:连云港市 海州区瀛洲路68号农商集团商务中心D区2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24日14时30分。
6.2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瀛洲路68号农商集团商务中心D区2号江苏协同会议室。
7.资格审查(有效的):
(1)营业执照;
(2)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社会保险 缴纳证明(2024年8月至2025年1月);
(4)投标人承诺书。
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如果因递交的资料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 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原件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备查,否则导致的所有 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华东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协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石门坎102号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瀛洲路68号农商集团
商务中心D区2号
邮 编:210000 邮编:222000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
2025年3月3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华东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石门坎102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协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瀛洲路68号农商集团商务中心D区2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32711021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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