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索普工程工程车辆年度保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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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镇江市 | 采购单位 | 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工程车辆年度保险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公开采购文件
我公司现需采购工程车辆年度保险服务,采用自主公开采购方式选定供应商,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报价。
一、采购概况:
(一)项目名称:工程车辆年度保险服务;
(二)交付地点: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谏壁镇求索路86号;
(三)报价截止时间及评审时间2025年 3 月 5 日 14 时(北京时间);
(四)评审地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保险范围及要求:详见附件4;
三、报价人资质与要求:
(一)具有合法的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
(二)具有承保本次招标单位提出的所有险种的经营范围。
四、报价:
(一)报价方式:报价含增值税。如国家税率调整,按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调整合同价格开具发票。
(二)付款方式:本保险项目采用现汇支付,保险公司支付保险理赔款同样采用现汇方式。如报价人不接受采购人提出的付款方式,可在线下报价书中明确能够接受的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评审时作为参考。报价为含税价,如有不同请注明。
(三)本项目报价可通过线下方式进行:
采用线下报价应将报价书及相关资料以标袋形式送达,标袋外包装必须用“封条”密封,封条“格式自定”,另需加盖公章、法人章,填写密封日期;在标袋封面上需注明“报价项目名称,报价方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报价文件应包括正副本各 1 份,并要求在报价截止日之前送达,逾期将作为作废标处理。
(四)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密封寄:
公司: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采供处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86号(索普集团3号门)
邮编:212006
收件人:***
联系电话:***
(五)凡对采购文件条款有疑义的,请在评审前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单位: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86号,邮编:212006
采购业务联系人:*** 电话:***
采购部门负责人:黄文彪 电话:0511-88995129
五、评审:
(一)评审
1、本项目由采购人组织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工作,对各报价单位报价文件进行评审,确定最终中选单位。
2、请各报价单位保持通讯畅通,便于评审小组在评审现场电话联系。确认报价文件中的相关信息,报价单位必须及时回复评审过程中采购人提出的问题,合理解释报价文件与采购文件的偏离。如评审小组在评审现场10分钟内电话联系不上报价单位,且报价文件与采购文件的偏离影响评审结果,则视为报价单位主动放弃本项目报价,评审结束后不再接受报价单位的任何解释。
3、评审小组不得泄露各报价单位的报价。
(二)中选
在能够满足采购人技术要求的报价单位中选择报价总价最低的一家报价单位作为中选单位。
(三)放弃采购
采购人如发现采购过程中有串通报价、互通信息等扰乱采购人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采购人评审小组评定可放弃本次采购,并可将相关报价单位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一年内不再接受其参与报价工作。
(四)无效报价
1、凡报价单位不具备生产经营资质的,或报价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不符合技术要求条款的,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采购人有关要求的问题,经采购人评审小组评定,可认定为无效报价。
2、报价单位应如实提供符合市场规律和自身成本的合理报价。如果报价单位的报价与市场价格明显偏离并因此影响了采购活动的公正合理性,损害了采购人的正当利益,经采购人评审小组评定,可作无效报价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未经采购人允许,中选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项目分包给第三方,否则按本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
(二)中选单位应严格按照报价文件约定与采购方签定保险服务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做好保险服务工作。对中选单位所有违背报价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均可持续保留与中选单位中止合作的一切权利。
(三)如因中选单位不能正常履约,对采购人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中选单位法律责任。
(四)因中选单位原因,工作不能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完成,违约金从本项目款中扣除,每延迟一天按本项目款的1%计收违约金,违约金从本合同款中扣除。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完成本项目,延期20日以上(含20天),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合同总额20%追究中选单位违约责任。
(五)报价单位在中选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将承担违约责任,列入采购人供应商负面清单,索普集团供应商负面清单的公示地址为:/。
(六)报价单位应详细阅读本采购书,参与报价即视为对本采购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
(七)采购人对违反约定的报价单位或中选单位将按《索普工程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试行)》进行管理考核。
(八)中选单位所供资料引起的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由中选单位承担一切后果,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本次采购解释权归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采供处所有。
(十)本次采购中选信息公示网址www.sopo.com.cn。
附件1
报价函
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
(报价单位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有关活动,并对该项目进行报价。
1、采购项目的总报价(含税)为 (大写): 元人民币,税率 %;如有分项报价,请另附分项报价清单;
2、我方保证遵守采购文件中的全部规定;
3、我方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4、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同时完全接受采购文件所有条款。如果采购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采购方的解释处理;
5、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6、对自主公开采购文件的不接受项(技术要求及报价单位资质要求除外): 。
全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报价单位(盖章):
日期: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致: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报价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报价单位: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致: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报价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 项目的报价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报价文件和报价文件、与采购人(或业主)协商、签订合同协议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我均予以承认。
被授权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报价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报价单位:(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
被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报价联系人:
联系电话:
索普工程车辆基本信息表
附件5
索普工程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凡按国家标准及相关准则或规定组织生产销 售的物资供应商、服务提供商或施工承包商(以下统称供应商),其资质证照齐全且满足我公司采购要求,均可参 与我公司组织的招标及比价采购等商务活动。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索普工程,经公司讨论定稿报 集团商务合作部审核通过后实施。
第三条 职责分工
1.使用部门:负责提供技术参数或提出服务要求,对 采购物资或服务的质量进行验收,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在使 用效果、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价。
2.管理部门:负责全过程监督管理,对采购物资、服 务及供应商的质量、安全、进度、服务等进行监督检验, 对其在技术、安全性能、规范性等方面进行评价。
3.采购部门(含物资、施工及服务采购,包括物资采供处、计划运行处,下同):负责通过线上或线下途径不 断开发有能力、满足公司所需物资或服务的供应商,对目 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完整性、交货期、价格等作为筛选 的依据进行资格初审,收集供应商资料并建立档案。
4.监管部门:负责对采购流程的合规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 供应商负面清单确定流程
第四条 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工作由采购部门全面负 责,其他职能部门在使用或监管过程中产生的供应商考核 意见应报采购部门统一汇总管理。具体确定流程如下:
供应商评审负面清单制度流程
第三章 供应商积分考核和管理
第五条 供应商的积分考核主要包括质量及安全、交 货周期(服务进度)、售后服务、资质信誉等方面,每项 各 10 分。使用部门、管理部门、采购部门、监管部门均 可提出书面考核意见。采购部门负责对各相关部门提出的 考核意见进行收集汇总,并根据综合扣分情况将供应商分 为合格供应商或负面清单供应商。凡被列入负面清单的供 应商,自被考核当日起一年内均不得与公司进行合作;凡 未被列入负面清单的供应商一年后当年考核扣分自动清 零。
1.合格供应商:供应商一年内累计考核扣分介于 0-9 分之间,可作为合格供应商继续开展合作。
2.负面清单供应商:供应商单次供应考核扣分或一年 内累计考核扣分达到 10 分以上(含 10 分),须列入负面 清单供应商,至少于一年内停止与其产生新的合作。
第六条 供应商考核方法 1.质量及安全方面
(1)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经调换(及时处理) 未对公司造成影响,单次扣 1-3 分。
(2)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对公司造成一定影响, 单次扣 3-5 分。
(3)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对公司造成严重影响, 单次扣 5-10 分。
(4)安全问题按索普集团及索普工程相关制度执行。 2.交货(进度)方面
(1)交货时无质检报告或合格证等必要资料的,单 次扣 1-3 分。
(2)交货时未按规定包装的,单次扣 1-3 分。
(3)延期交货,但未对公司造成影响,单次扣 1-3 分;造成一定影响,单次扣 3-5 分;造成严重影响,单次 扣 5-10 分。
(4)交货过程中存在故意隐瞒质量缺陷或以次充好, 单次扣 5-10 分。
(5)运输单位未能按要求完成运输任务,单次扣 1-3 分。
(6)未按照进度计划施工(提供服务),且未提供 合理的延误说明的,扣 1-3 分。
(7)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成任务,除了按合同 条款进行相应处罚外,未造成影响的,单次扣 1-3 分;造 成一定影响的,单次扣 3-5 分;造成严重影响的,单次扣 5-10 分。
3.售后方面
(1)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单次 扣 1-3 分;已造成一定影响,单次扣 3-5 分;造成严重影 响,单次扣 5-10 分。
(2)售后人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单次扣 1-3 分。
(3)在质保期之内,拒绝按合同提供售后服务,单 次扣 5-10 分。
4.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因报价、参数错误等原因,经双方协
商终止合同的签订,单次扣 1-3 分。
(2)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单次 扣 5-10 分。
(3)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开具发票给我方,单次扣 1-3 分。
(4)未按合同约定价格开票,单次扣 1-3 分。
(5)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单次扣 5-10 分。
(6)因知识产权引起纠纷,单次扣 5-10 分。
第七条 供应商发生以下情况,将直接列入负面清单, 情节严重的,甚至可以直接永久性停止合作:
1.涉及弄虚作假、欺诈、故意隐瞒、冒名顶替等行为 的。
2.出现串标、围标、陪标,或者以损害其他诚实竞争 者的利益谋求中标的。
3.供应商通过恶意法律诉讼起诉我公司最终被法院 裁定为败诉的。
4.违反廉政协议,滋生腐败现象的。 第八条 关于无效投诉的处理办法
根据索普集团及索普工程招标管理制度,投标人如对 投标结果存有异议,可向监管部门提起投诉。但为了维护 招标工作的严肃性,投标人所提出的投诉一旦被公司认定 为无效投诉,单次扣除投诉人 3 分;如果投标人仍不接受 解释且采取重复投诉,甚至出现捏造事实、无理取闹、聚 众围堵、恶意诽谤等严重扰乱公司生产经营秩序的恶劣行
为,可再扣除投诉人 5-10 分;投标人对同一事件的无效 投诉或一年内累计无效投诉的次数达到三次以上(含三 次),均直接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情节严重的,也可以 永久性停止合作。
第四章 负面清单供应商的消除
第九条 已被列入负面清单的供应商通过自身完善、 整改等措施,其产品或服务质量满足公司要求,原则上自 考核满一年以后,供应商可提出书面申请,经供应商能力 确认流程鉴定后方可从负面清单中消除。具体流程如下:
1.供应商提出负面清单消除的书面申请以及针对考 核项的整改措施、效果等相关文件材料;
2.采购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供应商提供的文件 材料进行确认,必要时组织现场考察;
3.采购部门根据材料确认及考察情况提出建议,经相 关部门会签再报公司领导(分管领导及总经理)批准以后 方可完成负面清单供应商的消除工作。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各部门应努力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做好供应商负面清单的考核和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供应商负面清单的加入和消除总体采取谁 加入谁消除的独立自主处置原则。
再与其开展新的合作;对所有已被索普集团累计两次加入 负面清单的供应商,我公司一律永久性停止与该供应商的 合作。
第十二条 我公司对负面清单供应商的加入和消除将 在第一时间报送索普集团商务合作部,并由商务合作部统 一在索普集团指定公告栏中进行公示。对已被索普集团某 一单位列入负面清单的供应商,我公司在同一时期一律不再与其开展新的合作;对所有已被索普集团累计两次加入 负面清单的供应商,我公司一律永久性停止与该供应商的合作。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生效,由采购部门负责解释。
车辆保险服务采购文件.doc
我公司现需采购工程车辆年度保险服务,采用自主公开采购方式选定供应商,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报价。
一、采购概况:
(一)项目名称:工程车辆年度保险服务;
(二)交付地点: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谏壁镇求索路86号;
(三)报价截止时间及评审时间2025年 3 月 5 日 14 时(北京时间);
(四)评审地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保险范围及要求:详见附件4;
三、报价人资质与要求:
(一)具有合法的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
(二)具有承保本次招标单位提出的所有险种的经营范围。
四、报价:
(一)报价方式:报价含增值税。如国家税率调整,按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调整合同价格开具发票。
(二)付款方式:本保险项目采用现汇支付,保险公司支付保险理赔款同样采用现汇方式。如报价人不接受采购人提出的付款方式,可在线下报价书中明确能够接受的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评审时作为参考。报价为含税价,如有不同请注明。
(三)本项目报价可通过线下方式进行:
采用线下报价应将报价书及相关资料以标袋形式送达,标袋外包装必须用“封条”密封,封条“格式自定”,另需加盖公章、法人章,填写密封日期;在标袋封面上需注明“报价项目名称,报价方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报价文件应包括正副本各 1 份,并要求在报价截止日之前送达,逾期将作为作废标处理。
(四)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密封寄:
公司: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采供处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86号(索普集团3号门)
邮编:212006
收件人:***
联系电话:***
(五)凡对采购文件条款有疑义的,请在评审前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单位: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86号,邮编:212006
采购业务联系人:*** 电话:***
采购部门负责人:黄文彪 电话:0511-88995129
五、评审:
(一)评审
1、本项目由采购人组织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工作,对各报价单位报价文件进行评审,确定最终中选单位。
2、请各报价单位保持通讯畅通,便于评审小组在评审现场电话联系。确认报价文件中的相关信息,报价单位必须及时回复评审过程中采购人提出的问题,合理解释报价文件与采购文件的偏离。如评审小组在评审现场10分钟内电话联系不上报价单位,且报价文件与采购文件的偏离影响评审结果,则视为报价单位主动放弃本项目报价,评审结束后不再接受报价单位的任何解释。
3、评审小组不得泄露各报价单位的报价。
(二)中选
在能够满足采购人技术要求的报价单位中选择报价总价最低的一家报价单位作为中选单位。
(三)放弃采购
采购人如发现采购过程中有串通报价、互通信息等扰乱采购人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采购人评审小组评定可放弃本次采购,并可将相关报价单位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一年内不再接受其参与报价工作。
(四)无效报价
1、凡报价单位不具备生产经营资质的,或报价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不符合技术要求条款的,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采购人有关要求的问题,经采购人评审小组评定,可认定为无效报价。
2、报价单位应如实提供符合市场规律和自身成本的合理报价。如果报价单位的报价与市场价格明显偏离并因此影响了采购活动的公正合理性,损害了采购人的正当利益,经采购人评审小组评定,可作无效报价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未经采购人允许,中选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项目分包给第三方,否则按本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
(二)中选单位应严格按照报价文件约定与采购方签定保险服务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做好保险服务工作。对中选单位所有违背报价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均可持续保留与中选单位中止合作的一切权利。
(三)如因中选单位不能正常履约,对采购人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中选单位法律责任。
(四)因中选单位原因,工作不能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完成,违约金从本项目款中扣除,每延迟一天按本项目款的1%计收违约金,违约金从本合同款中扣除。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完成本项目,延期20日以上(含20天),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合同总额20%追究中选单位违约责任。
(五)报价单位在中选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将承担违约责任,列入采购人供应商负面清单,索普集团供应商负面清单的公示地址为:/。
(六)报价单位应详细阅读本采购书,参与报价即视为对本采购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
(七)采购人对违反约定的报价单位或中选单位将按《索普工程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试行)》进行管理考核。
(八)中选单位所供资料引起的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由中选单位承担一切后果,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本次采购解释权归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采供处所有。
(十)本次采购中选信息公示网址www.sopo.com.cn。
附件1
报价函
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
(报价单位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有关活动,并对该项目进行报价。
1、采购项目的总报价(含税)为 (大写): 元人民币,税率 %;如有分项报价,请另附分项报价清单;
2、我方保证遵守采购文件中的全部规定;
3、我方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4、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同时完全接受采购文件所有条款。如果采购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采购方的解释处理;
5、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6、对自主公开采购文件的不接受项(技术要求及报价单位资质要求除外): 。
全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报价单位(盖章):
日期: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致: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报价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报价单位: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致: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报价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 项目的报价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报价文件和报价文件、与采购人(或业主)协商、签订合同协议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我均予以承认。
被授权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报价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报价单位:(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
被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车辆保险险种报价表(元) | ||||||||
序号 | 车牌号 | 险种 | ||||||
交强险 | 商业险 | 三责险100万(壹佰万) | 车船税 | 座位险 | 三责医保外用药 | 合计 | ||
1 | 苏L5482W | |||||||
2 | 苏LJ669W | |||||||
3 | 苏LK766R | |||||||
4 | 苏LQ099T | |||||||
5 | 苏L28275 | |||||||
保费总额(元) | ||||||||
注:此报价单按商业险及交强险未出险计算,保费会因交强险及商业险出险因素影响,保费以实际出单为准。 | ||||||||
投标单位(盖章) (此报价表需独立密封封装) | ||||||||
报价联系人:
联系电话:
索普工程车辆基本信息表
序号 | 车 号 | 车架号 | 发动机号 | 车型 | 座位数 | 燃料方式 | 购置日期 | 型号 | 到期日 |
1 | 苏LQ099T | LZWADAGA9EB470646 | 18E32110097 | 小型普通客车 | 7 | 汽油 | 2014.9.2 | LZW6442JF | 2025/8/29 |
2 | 苏L5482W | LZWACAGA4EA062564 | 8E32510982 | 小型普通客车 | 7 | 汽油 | 2014.5.4 | LZW6410BCF | 2025/4/30 |
3 | 苏LJ669W | LZWACBGBXF9026623 | F04446121 | 小型普通客车 | 7 | 汽油 | 2015.6.9 | LZW6510TF | 2025/6/4 |
4 | 苏L28275 | LGDCUA1M3FH111483 | S55D1F02491 | 中型厢式货车 | 3 | 柴油 | 2016.4.12 | DFA5090XXY13D4AC | 2025/4/8 |
5 | 苏LK766R | LJ11KBBC6K8530832 | Q191142605Z | 轻型栏板货车 | 3 | 柴油 | 2020.3.16 | HFC1045P92K1C2V | 2025/3/15 |
附件5
索普工程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凡按国家标准及相关准则或规定组织生产销 售的物资供应商、服务提供商或施工承包商(以下统称供应商),其资质证照齐全且满足我公司采购要求,均可参 与我公司组织的招标及比价采购等商务活动。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索普工程,经公司讨论定稿报 集团商务合作部审核通过后实施。
第三条 职责分工
1.使用部门:负责提供技术参数或提出服务要求,对 采购物资或服务的质量进行验收,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在使 用效果、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价。
2.管理部门:负责全过程监督管理,对采购物资、服 务及供应商的质量、安全、进度、服务等进行监督检验, 对其在技术、安全性能、规范性等方面进行评价。
3.采购部门(含物资、施工及服务采购,包括物资采供处、计划运行处,下同):负责通过线上或线下途径不 断开发有能力、满足公司所需物资或服务的供应商,对目 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完整性、交货期、价格等作为筛选 的依据进行资格初审,收集供应商资料并建立档案。
4.监管部门:负责对采购流程的合规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 供应商负面清单确定流程
第四条 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工作由采购部门全面负 责,其他职能部门在使用或监管过程中产生的供应商考核 意见应报采购部门统一汇总管理。具体确定流程如下:
供应商评审负面清单制度流程
第三章 供应商积分考核和管理
第五条 供应商的积分考核主要包括质量及安全、交 货周期(服务进度)、售后服务、资质信誉等方面,每项 各 10 分。使用部门、管理部门、采购部门、监管部门均 可提出书面考核意见。采购部门负责对各相关部门提出的 考核意见进行收集汇总,并根据综合扣分情况将供应商分 为合格供应商或负面清单供应商。凡被列入负面清单的供 应商,自被考核当日起一年内均不得与公司进行合作;凡 未被列入负面清单的供应商一年后当年考核扣分自动清 零。
1.合格供应商:供应商一年内累计考核扣分介于 0-9 分之间,可作为合格供应商继续开展合作。
2.负面清单供应商:供应商单次供应考核扣分或一年 内累计考核扣分达到 10 分以上(含 10 分),须列入负面 清单供应商,至少于一年内停止与其产生新的合作。
第六条 供应商考核方法 1.质量及安全方面
(1)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经调换(及时处理) 未对公司造成影响,单次扣 1-3 分。
(2)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对公司造成一定影响, 单次扣 3-5 分。
(3)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对公司造成严重影响, 单次扣 5-10 分。
(4)安全问题按索普集团及索普工程相关制度执行。 2.交货(进度)方面
(1)交货时无质检报告或合格证等必要资料的,单 次扣 1-3 分。
(2)交货时未按规定包装的,单次扣 1-3 分。
(3)延期交货,但未对公司造成影响,单次扣 1-3 分;造成一定影响,单次扣 3-5 分;造成严重影响,单次 扣 5-10 分。
(4)交货过程中存在故意隐瞒质量缺陷或以次充好, 单次扣 5-10 分。
(5)运输单位未能按要求完成运输任务,单次扣 1-3 分。
(6)未按照进度计划施工(提供服务),且未提供 合理的延误说明的,扣 1-3 分。
(7)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成任务,除了按合同 条款进行相应处罚外,未造成影响的,单次扣 1-3 分;造 成一定影响的,单次扣 3-5 分;造成严重影响的,单次扣 5-10 分。
3.售后方面
(1)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单次 扣 1-3 分;已造成一定影响,单次扣 3-5 分;造成严重影 响,单次扣 5-10 分。
(2)售后人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单次扣 1-3 分。
(3)在质保期之内,拒绝按合同提供售后服务,单 次扣 5-10 分。
4.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因报价、参数错误等原因,经双方协
商终止合同的签订,单次扣 1-3 分。
(2)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单次 扣 5-10 分。
(3)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开具发票给我方,单次扣 1-3 分。
(4)未按合同约定价格开票,单次扣 1-3 分。
(5)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单次扣 5-10 分。
(6)因知识产权引起纠纷,单次扣 5-10 分。
第七条 供应商发生以下情况,将直接列入负面清单, 情节严重的,甚至可以直接永久性停止合作:
1.涉及弄虚作假、欺诈、故意隐瞒、冒名顶替等行为 的。
2.出现串标、围标、陪标,或者以损害其他诚实竞争 者的利益谋求中标的。
3.供应商通过恶意法律诉讼起诉我公司最终被法院 裁定为败诉的。
4.违反廉政协议,滋生腐败现象的。 第八条 关于无效投诉的处理办法
根据索普集团及索普工程招标管理制度,投标人如对 投标结果存有异议,可向监管部门提起投诉。但为了维护 招标工作的严肃性,投标人所提出的投诉一旦被公司认定 为无效投诉,单次扣除投诉人 3 分;如果投标人仍不接受 解释且采取重复投诉,甚至出现捏造事实、无理取闹、聚 众围堵、恶意诽谤等严重扰乱公司生产经营秩序的恶劣行
为,可再扣除投诉人 5-10 分;投标人对同一事件的无效 投诉或一年内累计无效投诉的次数达到三次以上(含三 次),均直接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情节严重的,也可以 永久性停止合作。
第四章 负面清单供应商的消除
第九条 已被列入负面清单的供应商通过自身完善、 整改等措施,其产品或服务质量满足公司要求,原则上自 考核满一年以后,供应商可提出书面申请,经供应商能力 确认流程鉴定后方可从负面清单中消除。具体流程如下:
1.供应商提出负面清单消除的书面申请以及针对考 核项的整改措施、效果等相关文件材料;
2.采购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供应商提供的文件 材料进行确认,必要时组织现场考察;
3.采购部门根据材料确认及考察情况提出建议,经相 关部门会签再报公司领导(分管领导及总经理)批准以后 方可完成负面清单供应商的消除工作。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各部门应努力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做好供应商负面清单的考核和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供应商负面清单的加入和消除总体采取谁 加入谁消除的独立自主处置原则。
再与其开展新的合作;对所有已被索普集团累计两次加入 负面清单的供应商,我公司一律永久性停止与该供应商的 合作。
第十二条 我公司对负面清单供应商的加入和消除将 在第一时间报送索普集团商务合作部,并由商务合作部统 一在索普集团指定公告栏中进行公示。对已被索普集团某 一单位列入负面清单的供应商,我公司在同一时期一律不再与其开展新的合作;对所有已被索普集团累计两次加入 负面清单的供应商,我公司一律永久性停止与该供应商的合作。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生效,由采购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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