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扬州市维扬实验小学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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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扬州市 | 采购单位 | 扬州市维扬实验小学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中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扬州市维扬实验小学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扬州市维扬实验小学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SZZ-202508)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
一、招标条件
本扬州市维扬实验小学零星维修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私有资金:20万元, 招标人为扬州市维扬实验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项目名称:扬州市维扬实验小学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2.编 号:JSZZ-202508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价暂估20万元/2年,最高限价10万元/ 年,投标单位应按折扣率报价,报价超过最高折扣率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5.最高折扣率:本项目设置最高折扣率97%,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 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 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2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本项目合同一年 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满意的情况下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7.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8.本项目不接受 进口产品投标。 9.本项目按综合评分排序后选取最多前2名供应商中标。10.中标后,选取供应商的方式为:由学校在本次中标入围单位中直接选定。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扬州市维扬实验小学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扬州市维扬实验小学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 磋商响应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 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 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 明)
6 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 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 件)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①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 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5、6、7项无需提供。
②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或情况说明替代相关证明 材料。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2-24 17:00到2025-03-03 16:30
获取方式:1.时间:2025年2月24日至 2025年3月3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 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江苏中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扬 州市邗江区新城河路48号(邗上街道众创空间)三楼) 3.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时携带供应 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身份证或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 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和并缴纳资料费300元,上述 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报名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3-07 14:30
递交方式: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5年3月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磋商响 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3月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中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新城河路48号 (邗上街道众创空间)三楼) 开标时间:2025年3月7 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苏中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新城河路48号(邗上街道众创空间)三楼)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3-07 14:30
开标地点:江苏中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新城河路48号(邗上街道 众创空间)三楼)
七、其他
1.有关本次投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已报名投标人如有澄清要求,请 将澄清要求的书面文件(原件)在规定时间前送达江苏中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逾期不予受 理。所有澄清要求的答复、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变更信息均公布在 “江苏招标投标公共 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关注相应网站发布的信 息。
2.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磋商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三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壹 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 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 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磋商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 不符,以正本为准。
4.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 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扬州市维扬实验小学
地 址: 扬州市四望亭路338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中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扬州市邗江区新城河路48号(邗上街道众创空间)三楼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131974388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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