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月20日江苏(泗洪)地方小麦购销双向(以采竞销)交易公告-泗洪县城东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江苏宿迁市 发布日期:2025-02-19

【招标公告】2月20日江苏(泗洪)地方小麦购销双向(以采竞销)交易公告-泗洪县城东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宿迁市 采购单位 泗洪县城东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项目名称 地方小麦双向竞价交易活动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受泗洪县城东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暨宿迁分市场举办本次地方小麦双向竞价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一)交易时间:2025年2月20日  14:30
(二)交易方式:本次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竞价交易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新版地方竞价交易平台进行。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地方政策性粮-江苏市场”进入“江苏地方粮食以采竞销双向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二、交易内容及方法
本次交易采用购销双向竞价(以采竞销)模式,即委托方与竞价方通过一次交易同步实现同等数量粮油的采购和销售。以采竞销模式下,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通过一次交易实现购销双向交易合同。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一旦参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中标方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中央和各级地方储备粮食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一)合同标的物信息(详见交易清单)
1.销售出库粮食
1.1品种及数量:2022年产小麦5799.61吨,分2个标段,具体数量以实际出入库数量为准,详见交易清单。
1.2质量:以委托方质量公告中库点实际的质量为准,买方可以先到库点看样,看样时间联系委托方商议决定。未看样参与交易的视同认可标的质量,参与交易视同对委托销售粮食的各类质量指标充分认可,自觉履行成交后各项义务,不得以质量问题为由进行商务申诉。交割数量以仓内实际数量为准。中标方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中央和各级地方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1.3出库竞拍底价:2340元/吨(仓库车板价),实际轮出价格为本次竞价产生。
1.4出库期限:2025年3月31日前,逾期提货按0.5元/天/吨收取逾期费用,逾期超过7天按违约处理。
1.5交收地点:泗洪县城东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详见交易清单)
2.采购轮入粮食
2.1质量要求:中标方轮入粮食来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中标方承担。入库小麦必须为2024年产小麦,入库等级须达国标(GB1351-2023)二等及以上,容重≥770g/L;入库必须过筛(含杂质≤1%),筛下物由中标方带回,杂质超2.0%(不含)拒收;水分≤12.5%,水分超过12.5%(不含)每超0.1个百分点扣量0.13%,超过13%(不含)拒收;不完善粒≤6%;无虫害,色泽气味正常。其他质量指标及食品卫生指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无虫粮、无陈粮互混;不符合政策性粮食收购标准的委托方有权拒收。质量增扣量按照国粮标〔2024〕198号文《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相关条款执行。
入库时在委托方指定仓库地验质,如对检验方法、标准或质量结果有异议,可委托具有检验资质的粮食质量检验机构检验,检验费用由异议提出方先行支付,异议成立的最终由被异议方承担。
2.2入库价格:固定入库价,2400元/吨,库内车板价。
2.3轮入时间:2025年4月30日前交收结束。如无正当理由未按期交货,按违约处理。除不可抗力外,原则上合同不予延期。
2.4交收地点:泗洪县城东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详见交易清单)
三、参与资格
四、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本次交易公告所有内容的法人企业,可报名参加本次购销双向竞价交易活动。
参与交易方须承诺向委托方销售的粮油来源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规定,非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油或中央、各级地方政府储备轮出粮油;参与交易方须承诺从委托方采购的粮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使用,不得流转或销售用作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油或中央、各级地方政府储备粮油。严禁参与交易方涉及以陈顶新、以次充好、掺杂使假、“转圈粮”等违规违法行为,严禁参与交易方涉及危害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等行为。
对存在上述行为的会员,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有权依照本次交易公告、《江苏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等交易规则,撤销成交合同并采取提示、劝告、扣除或划转保证金、加入黑名单、限制或终止部分或全部服务等措施,违约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并赔偿守约方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预期收益损失、索赔、任何花费(包括但不限于采取补救措施的费用、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因遭受行政执法而支出的罚款与费用等)。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已在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登记注册的具备国家政策性粮食交易资格的有意向参加本次竞价交易的企业及经纪人,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2、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单位或自然人,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164523699,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五、保证金及手续费
(一)保证金
所有参加竞价销售的单位应预交保证金:本次购销双向交易竞购方缴纳销售和采购交易保证金各10元/吨,采购履约保证金50元/吨,合计70元/吨,保证金须在交易前到账。
收款单位: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20332999900100000090711
(二)竞价阶梯及手续费
竞价阶梯5元/吨,本次竞价交易收取竞购方销售轮出阶段成交金额1.5‰的手续费,免收采购阶段手续费。
六、履约及资金结算
本次交易成交后,中标方根据本次成交结果与委托方线下签订购销合作协议(以下简称线下合同),线下合同必须在一周内签订,否则按违约处理。
(一)采购合同履约及保证金清退规则
采购合同下,买卖双方自主交割,委托方在规定的合同入库期限(2025年4月30日前)内按到货进度付款,采购合同交割期截止日以清单为准,采购合同交割期截止日以清单为准,采购合同完成率必须达到100%(允许误差以委托方与中标方签订的数量质量价格确认单为准),中标方需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或提供相应的有效收购证明后委托方方可确认交易完成。双方交收完毕后江苏市场凭双方签订的采购确认单有效文件清退采购阶段的保证金。
(二)销售合同履约及保证金清退规则
销售合同项下,在合同交割期内,中标方需将货款汇至江苏市场账户(与保证金账户一致)并在系统申请开具出库通知单,凭市场出库单及身份证明到委托方库点提货。销售粮食交收完毕后,买卖双方在系统签订“验收确认单”后,江苏市场退还中标方销售阶段扣除手续费的保证金(保证金不冲抵货款,交割完毕后一次性清退)。销售合同执行方式以线下《购销合作协议》中内容为准。(与中标结果数量、价格差异部分,按实结算)。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交易采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购销双向竞价功能实现,交易规则以本公告公示为准,实际系统操作解释权归江苏市场所有。
(二)竞价成交后,系统将根据成交标的数量、价格等信息生成电子合同,合同一旦生成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署电子章后,合同方可执行。
(三)本次交易买卖双方同意,合同条款项应明确先执行销售合同,再执行采购合同。
八、联系方式 
泗洪县城东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
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张  明 18118996697
李佩璇 18900668971
会员端技术维护:  *** ***
(传真)025-58800160 (财务部)025-58800241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164523699。
                                 2025年2月18日
附件一:江苏市场新版地储系统会员操作手册.docx
附件二:地方小麦购销双向交易清单-泗洪县城东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xlsx
附件三:线下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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