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东海县新华书店温泉镇农泉山庄屋顶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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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连云港市 | 采购单位 | 江苏凤凰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东海分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华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东海县新华书店温泉镇农泉山庄屋顶维修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东海县新华书店温泉镇农泉山庄屋顶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P2025021800230)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
一、招标条件
本东海县新华书店温泉镇农泉山庄屋顶维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江苏凤凰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东海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东海县新华书店温泉镇农泉山庄屋顶维修工程施工,计划投资约15万元,具体 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东海县新华书店温泉镇农泉山庄屋顶维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东海县新华书店温泉镇农泉山庄屋顶维修工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 期内)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 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项目负责 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2-19 08:30到2025-02-25 17:30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请于2025年02月25 日下午17时30分前(北京时间),前往江苏华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东海县开发区 富华路南侧水晶二路16-2)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3-03 15:00
递交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制作,并送达开标地点,完成开标会议签到。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3-03 15:00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街道牛山北路61号四楼会议室 七、其他
东海县新华书店温泉镇农泉山庄屋顶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P2025021800230
1. 招标条件
江苏凤凰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东海分公司的东海县新华书店温泉镇农泉山庄屋顶维修 工程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现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东海县新 华书店温泉镇农泉山庄屋顶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江苏华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 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东海县。
2.1.2最高投标限价:153942.96元。
2.1.3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2.1.4招标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东海县新华书店温泉镇农泉山庄屋顶维修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 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 期内)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 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项目负责 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 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 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 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 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 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 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 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 超过 5 年的。
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预审申请人或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 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 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 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 程;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 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 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 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
投标企业(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及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 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 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至少包括 2024年08月至2025年0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 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有效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 标、项目负责人答辩、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 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 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 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5)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 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8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 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 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 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 间。
(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2月19日至2025年02月25 日;每个工作日的上午 8:30-11:30,下午14:30-17:3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请于 2025年02月25日下午17时30分前(北京时间),前往江苏华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 东海县开发区富华路南侧水晶二路16-2)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服务费300元,售后 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注:以上材料需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有关 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3日15时00分
5.2递交方式:东海县牛山北路61号4楼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3开标时间:2025年03月03日15时00分
5.4开标地点:东海县牛山北路61号4楼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注:本工程采用线下开标交易模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 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
6.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审查办法,具体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资格 审查标准。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见第六章(评标标准及办法)8.本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9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及电子备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制作,并送达开标地点,完成开标会议签到。(3)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凤凰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东海分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街道牛山北路61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东海县开发区富华路南侧水晶二路16-2
联系人:***
电 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凤凰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东海分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街道牛山北路61号 联 系 人: 李泰雨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华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淮安市中鑫上城B1202、1203室
联 系 人: 吴女士
电 话: 18061001917
电 子 邮 件: 255727758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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