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一带一路跨境商品供应链基地项目室外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连云港市 发布日期:2025-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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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连云港市 采购单位 连云港亚欧一带一路供应链基地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一带一路跨境商品供应链基地项目室外附属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带一路跨境商品供应链基地项目室外附属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YDYL2025-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一带一路跨境商品供应链基地项目室外附属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899 万元,招标人为连云港亚欧一带一路供应链基地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最高投标限价: 18982068.29 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一带一路跨境商品供应链基地项目室外附属工程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一带一路跨境商品供应链基地项目室外附属工程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 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 内)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2 月 17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2 月 24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 年 02 月 17 日至 2025 年 02 月 24 日,每天 08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 ;4.2 报名方式:①采用线上报名,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 781882268@qq.com ,审核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邮件内注明联系电话。因未留联系方式导 致投标人未能及时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我司概不负责。②现场获取,投标人持报名材料 至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8 号德惠商务大厦 B 座 24 楼)获取,现场报名需提前电话联系;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4.4 报名需提 供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 基本户开户证明、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及 2024 年 8 月至 2025 年 01 月社保缴纳证明。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3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8 号德惠商务大 厦 B 座 24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3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8 号德惠商务大 厦 B 座 24 楼) 七、其他 一带一路跨境商品供应链基地项目室外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带一路跨境商品供应链基地项目已被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亚欧一 带一路供应链基地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一带一路跨境商品供应链基地项目室外附属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江苏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里海路北侧,佟圩路东侧地块; 2.1.2 最高投标限价: 18982068.29 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为无效标 处理; 2.1.3 工期要求:180 日历天(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2.1.4 工程质量标准及等级: 合格 ; 2.2 招标范围:一带一路跨境商品供应链基地项目室外附属工程主要包括土石方工程、污水 工程、雨水工程、道路工程、围墙工程、地磅基础工程等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 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 有效期内)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2023】11 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 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企 业提供最新且有效版本。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在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 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 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 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 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自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 合同建安费 1400 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业绩。 注:(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 位共同盖公章,须同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 息一体化平台施工企业业绩库数据的截图,否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装订至投标文件,评标时以投标文件为准;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2)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若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 可。 (3)类似业绩金额的认定以施工合同签约金额为准(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其余任何补充 合同、工程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金额认定的依据。 (4)EPC 业绩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须明确投标人负责施工总承包,否则不 予认可。 (5)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项业绩不重复计分。 3.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5】16 号文、苏建规 字【2017】1 号、连建发【2021】338 号、连建发【2021】336 号。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 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 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 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 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 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 用中国或者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 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限 (3)投标人及其拟报项目负责人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限制准入,已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 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证(有效期内)、社会 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 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 2024 年 8 月至 2025 年 01 月,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5)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 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6)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 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7)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苏建招办〔20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 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 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 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 年 02 月 17 17 时 30 分 ; 日至 2025 年 02 月 24 日,每天 08 时 30 分至 4.2 报名方式:①采用线上报名,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 781882268@qq.com ,审核通过后获 取招标文件,邮件内注明联系电话。因未留联系方式导致投标人未能及时报名、获取招标文 件的,我司概不负责。 ②现场获取,投标人持报名材料至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 路 8 号德惠商务大厦 B 座 24 楼)获取,现场报名需提前电话联系;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4 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企业基本户开户证明、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及 2024 年 8 月至 2025 年 01 月社保缴纳证明。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03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 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8 号德惠商务大厦 B 座 24 楼)。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提供有效的: 6.1 营业执照(副本); 6.2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6.3 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6.4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5 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6.6 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 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 2024 年 8 月至 2025 年 01 月); 6.7 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6.8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全过程参与,包括开标、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执行连建 发【2018】95 号文)(开标现场需额外提供原件核验); 6.9 业绩证明材料。 注:上述资格审查材料需要提供所有有关企业资质、人员资料、材料以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 章形式制作于投标文件中,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资格审查资料,体现证件有效期、基本信息 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如果因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 格。 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 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7.评标方法:全部入围法、 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 编制、递交投标文件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评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对满足招标文件 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先评审商务技术文件,选择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汇总排前几名的投标人 (当投标人超过 12 个的,取前 9 名;投标人为 9-11 个的,取前 7 名;投标人为 8 个及以下 的,取前 5 名)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如因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以业绩得分高的优 先,业绩得分相同的,以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排序。 第二阶段:报价文件评标(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标得分带入第二 阶段并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规定的评分细则, 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高低 顺序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少于 3 名由评标委员会做竞争性判断)。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 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推荐,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的,由 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推荐。 2.3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投标报价:88 分; 施工组织设计:10 分; 业绩:2 分; 2.3.1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 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 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 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 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 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 低的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 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值 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 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 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 84%~100%,其他工程 88%~100%。本工程 K2 值取为 90%。Q1、K1 值在开标 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 分。 说明: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 上签字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 它任何形式而改变。 2.3.1.1 投 标 报 价 得 分(88 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 价每低 1%扣 0.6 分,每高 1%扣 0.9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3.2 施工组织设计 (10 分)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1 分)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1 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1 分)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2 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1 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2 分)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 分) BIM 信息技术的使用;(1 分) 2.3.3 业绩(2 分)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费 1400 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或市 政工程施工的得 2 分,最高得 2 分。 注:(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 位共同盖公章,须同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 息一体化平台施工企业业绩库数据的截图,否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装订至投标文件,评标时以投标文件为准;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2)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若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 可。 (3)类似业绩金额的认定以施工合同签约金额为准(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其余任何补充 合同、工程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金额认定的依据。 (4)EPC 业绩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须明确投标人负责施工总承包,否则不 予认可。 (5)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项业绩不重复计分。 注: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 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 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连云港亚欧一带一路供应链基地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综合楼 412-A0952 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亚欧一带一路供应链基地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综合楼 412-A0952 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78188226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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