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光大水务运营(新沂)有限公司甲醇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徐州市 发布日期:2025-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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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徐州市 采购单位 光大水务运营(新沂)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光大水务运营(新沂)有限公司甲醇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标公告 光大水务运营(新沂)有限公司甲醇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DSWGC-GZ-2025-002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新沂市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光大水务运营(新沂)有限公司甲醇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光大水务运营(新沂)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江苏省新沂市上海路 199 号 2.2 项目规模:光大水务运营(新沂)有限公司甲醇采购,招标人根据实际生产需要选 择投加药剂品类及其投加量,不对实际使用量做任何承诺。本次招标预估用量详见附件 2:供货要求及技术规范。 投标人充分考虑市场价格变化,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含税价格)固定不变,不予调 整。报价包括买方因卖方履行合同而应支付卖方的一切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药剂费、运杂 费(含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人员及货物保险费、过磅费)、各种税费、技术服务费(含 技术资料费)、第三方检测费等一切费用。 所供甲醇药剂严禁对污水处理微生物有毒有害成分(如重金属、有毒害性大分子有机 物等)超标,严禁出现影响药剂使用安全的因素(药剂本身具有的已知特殊属性除外)。严 禁含有人工或仪器设备检测污水指标时,因遮蔽、掩盖等干扰因素影响检测精确度和准确 度的成分。 2.3 交货期限:合同期一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每次接到招标人供货 需求通知,2 日历日(48 小时)内将药剂运送至指定地点。 2.4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包组,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达到《GB3 38-2011 工业用甲醇》优等品要求并确保通过验收的甲醇,色度(铂-钴色号)≤5,密度(2 0℃)g/cm30.791~0.792,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二,最终供货量以合同期内招标方实际使用量 为准。 (1)本项目在中标供应商选择前必须开展实用性测试(定标前测试),招标人与第一 中标候选人,开展实用性测试,结合污水厂工艺、水质等现场实际情况,由双方制定小试 测试方案(包含药剂质量的符合性、工艺要求满足性),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药剂,投标人代表与招标人代表共同在现场进行实用测试(小试或生产性测试),并编制测试结果 报告(招标人编制、供应商对结果予以确认,投标人有异议,但无依据支持的,以招标人 意见为准。)。 实用性测试:合同包含实用性测试期(生产线测试),自签收第一次到货验收单之日起 2 个月;实用性测试期质量、验收、费用支付等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在实用性测试期内,招标人进一步开展生产性实用试验,评估药剂的质量、实用效果及性能指标,结合实用性 测试期期间生产工况开展使用效果综合评估,确认药剂单耗的合理性;具体实用性测试方 案由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测试结果由双方确认,投标人有异议,但无依据支持的,以招 标人意见为准。经招标人综合评估后,确定其实用性测试是否合格。测试合格的,招标人 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对应的药剂款,双方延续执行合同;若测试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不予 支付对应的药剂款,并有权解除本合同,按相关招标文件及合同有关条款追究投标人相应 责任。 (2)供货期间,首次供货需随车提供该药剂完整 MSDS(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加 盖公章。每次供货,需要提供出厂检测报告或送样药剂检测合格证书(加盖公章)、送货单 等送货单据,并由相关负责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定期提供由有 CMA 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 位出具的型式检测报告(1 次/1 个月)。每次计量按照招标人地磅称重计量,并配合招标人相 关人员共同完成采样,磅单需要由招标人相关人员签字确认,作为结算依据。 招标人将定期或不定期采样(包括卸货前、卸货中、储罐内),根据《工业用甲醇》(GB 338-2011)标准要求,或企业在当地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备案公布的该型号产品相关技术要求,自行检测或委托具有 CMA 认证资格的第三方进行药剂全指标检测,检验指标项目:色度、密度、沸程、高锰酸钾试验、水混溶性试验、水、酸或碱、羟基化合物、蒸发残渣、硫酸洗 涤试验等。同时招标人将根据《工业用甲醇》(GB 338-2011)标准或企业在当地技术质量监 督部门备案公布的该型号产品相关技术要求,对每批次主要性能指标进行检测。(采样方式、检测指标详见附件二) (3)履约保证金收取:中标金额小于 100 万的履约保证金按照中标金额 10%收取,中 标金额大于 100 万及以上的履约保证金按照人民币壹拾万元收取,中标人应于接到中标通知 书后 5 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汇入招标人账户,招标人会对供货方提供的货品进行现场采 样检测(卸货前、卸货中、罐内),如发现不合格立即退回(包括罐中药剂)由投标方负责,2 次发现不合格有权终止合同,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并扣除履约保证金。合同期内未出 现问题,合同约满后退还。 中标候选人公示后,中标候选人应配合招标人做好供应商考察工作。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投标产品的供货能力、能满足招标的运输、装卸、验收、检验、维修 及售后服务等要求; (3)投标人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不具备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运输,需提供运输资质及运输协议、 运输单位《营业执照》、运输单位《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应提供 2024 年 1 月 1 日至今具有 CMA 出具资格的第三方检验报告;如国 家有相关强制性规定的,投标人须满足所有相关强制性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 2 个 甲醇药剂的合同业绩,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供货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有 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按招标文 件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 3.4 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 法失信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 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 (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1249/n2020011502/inde x.html)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 (5)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 (6)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 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7)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列为黑名单的;(8)投标期间未被招标人或其上级管理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的。 3.5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2 月 16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zcpt.cebenviron ment.com.cn)注册,下载光大环境投标管家报名参与本次招标。 4.2 本招标项目收取平台服务费,通过投标管家报名时扫码支付,具体金额以扫码提示 为准,售后不退。平台服务费仅提供电子发票,不再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发票。 4.3 投标人缴费完毕即为报名成功,可在光大环境投标管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2 月 26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光大环境 投标管家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 5.3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供应商未成功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导致无法递交和开标 的,责任自负。 5.5 光大环境电子招投标 CA 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办理指南:https://zcpt.cebenvironm ent.com.cn/caHandle.html。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5 年 2 月 26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通过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投标管家)线上开标(若有变化 另行通知)。 6.3 投标文件将在开标时间,通过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集中解密。开标结果 通过投标管家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人须于规定时间内在投标管家完成开标结果确认,逾 期未确认的视为已确认。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光大环 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zcpt.cebenvironment.com.cn)上公开发布,其他媒介转发 无效。监督邮箱及电话 cgts@cebenvironment.com.cn, 0755-8398981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光大水务运营(新沂)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88 号中心商务大厦 1501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tanyl@cebenvironment.com.cn其他 10.1 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文件一经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已发 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时间)。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 平台发布的招标文件、变更公告、答疑补遗文件等信息,并及时登陆投标管家下载最新文件 及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未在公告指定媒介/网站/平台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0.3 投标管家及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zcpt.cebenvironment.com.cn/cms/servicesCen ter.html?service=1,投标技术支持热线:400-0809-508、400-0666-060。 10.4 招标人有权组织对投标人的工厂、业绩案例等实施考察,如在评标结束后,现场 审查小组经现场实地核查后发现中标候选人不满足招标文件中有关资格要求的,相关业绩 等情况与其投标文件内容不符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盖章) 2025 年 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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