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润州区区属国有企业2024年度考核目标完成情况专项业绩审计项目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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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镇江市 | 采购单位 | 镇江市润州区土地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镇江臻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润州区区属国有企业2024年度考核目标完成情况专项业绩审计项目服务采购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润州区区属国有企业 2024 年度考核目标完成情况专项业绩审计项目服务采购招 标公告
(招标编号:JSZCZJ-(2025)公字第 001 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
一、招标条件
本润州区区属国有企业 2024 年度考核目标完成情况专项业绩审计项目服务采购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2 万元,招标人为镇江市润州区土 地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42 万元,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 无效响应处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润州区区属国有企业 2024 年度考核目标完成情况专项业绩审计项目服务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润州区区属国有企业 2024 年度考核目标完成情况专项业绩审计项目服务采购)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合格的供应商所需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 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 提供至少一个月),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提供 资格承诺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记录查询证明)。
(二)本项目特定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经授权的分支机构,投标人须持有效 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为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经授权的分支机构具备合法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达到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综合评价 AAAA 级以上(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1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1 月 27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接受现场或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2 月 11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镇江市优山美地优公馆 236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2 月 11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镇江市优山美地优公馆 236 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润州区区属国有企业 2024 年度考核目标完成情况专项业绩审计项目服务采购 2、项目编号:JSZCZJ-(2025)公字第 001 号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42 万元,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 处理
4、采购需求简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采购确定的中标人数量:1 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合格的供应商所需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 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 供至少一个月),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提供资 格承诺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记录查询证明)。
(二)本项目特定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经授权的分支机构,投标人须持有效 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为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经授权的分支机构具备合法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达到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综合评价 AAAA 级以上(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本磋商文件叁佰元每份售后不退,没有登记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接受现场或邮箱获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镇江臻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优山美地优公馆 240 室)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 年 1 月 22 日至 2025 年 1 月 27 日,每日 9 时至 16 时(节假日 除外)
报名联系人:张娟 联系电话:15106101860
传真:0511-85511005
登记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或执业证书、法人证书)(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 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不代表供应商投标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四、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5 年 2 月 11 日 13:30 ;
(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 年 2 月 11 日 14:00 ;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 理;
(三)投标文件接收及投标地点:镇江市优山美地优公馆 236 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 份,副本份数:2 份。
2、现场查勘: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联系查勘。
六、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镇江市润州区土地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市黄山南路 21 号 C 区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镇江臻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市优山美地优公馆 240 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经理及标书答疑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
镇江臻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1 月 22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镇江市润州区土地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市黄山南路 21 号 C 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镇江臻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镇江市优山美地优公馆 240 室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95266018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Yv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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