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盐城市大丰区消防救援大队大丰大队大中专职队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盐城市 发布日期:2025-01-18

【招标结果】盐城市大丰区消防救援大队大丰大队大中专职队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二次)中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盐城市 采购单位 盐城市大丰区消防救援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 南京杰明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大丰大队大中专职队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盐城市大丰区严家大院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一、项目编号:DFXFCG2024-14(招标文件编号:DFXFCG2024-14)
二、项目名称:大丰大队大中专职队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盐城市大丰区严家大院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健康东路电信综合楼
中标(成交)金额:29.9188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盐城市大丰区严家大院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大丰大队大中专职队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二次)      大丰大队大中专职队食堂外包服务      1、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厨房、餐厅及厨房一般设备,在服务期间,必须要更新厨房设备时,乙方应书面提出申请并呈报甲方,经甲方核准后,由甲方负责购买。
2、在服务期间,食堂的水、电、燃气费用由甲方承担。食堂的设备因乙方人员操作失误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食堂内的清洁卫生及下水道在甲方监督下由乙方管理,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堵塞等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
3、乙方派驻食堂所有员工的工资、福利、社保、保险、公积金等均由乙方负责。食堂使用的餐具、清洁用品用具等易耗品由甲方负责。  
   合同签订后12个月(合同按年签订,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采购人可根据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决定下一年度是否续签或组织重新招标,每次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一次      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于海波、姚立良、江长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在结果公告结束后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其中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标准的40%进行计取,不足2000元,按2000元支付,并一次性付清。此项目代理费为2000元。上述费用含在综合报价中,不得单列,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此项费用。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市大丰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幸福西大街1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杰明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青年东路辅路与泰山中路交叉口西南120米文创大厦518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女士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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